A. 軌道交通控制命令解釋
軌道交通控制命令解釋如下:
1、ATO自動駕駛模式。
列車啟動後,在ATP設備安全保護下,車載ATO設備自動控制列車加速、巡航、惰行、制動,並控制列車在車站的停車位置,開關車門,司機僅需監督ATP/ATO車載設備運行狀況。
2、ATP監督下的人工駕駛模式。
列車啟動後,車載ATP設備根據地面提供的信息,自動生成連續監督列車運行的一次速度模式曲線,實時監督列車運行。司機根據ATP顯示的速度信息駕駛列車,當列車運行速度接近限制速度時,提出報警;當列車運行速度超過限制速度時,ATP車載設備將對列車實施制動。
3、限制人工駕駛模式。
司機以不超過車載ATP的限制速度行車,列車運行安全由司機負責,當列車超過該限制速度時,ATP車載設備則對列車實施制動。
4、非限制人工駕駛模式。
在車載ATP設備故障狀態下運用,ATP將不對列車運行起監控作用。列車運行安全由司機、調度員、車站值班員共同負責。
車站現地控制模式
除設備集中站其他車站不直接參與運營控制,車站聯鎖和車站ATS系統結合實現車站和中央兩級控制權的轉換。在中央ATS設備故障或經車站值班員申請,中央調度員同意放權後,可改由車站現地控制。
在現地控制模式下,車站值班員可直接操從車站聯鎖設備,可將部分信號機置於自動模式狀態,也可將全部信號機設為自動模式狀態,控制中心行車調度員應通過通信調度系統與列車駕駛員、車站值班員保持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