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權威的指令要不要絕對聽從的議論文
任何一個團隊,如果下屬不能無條件服從上司的命令,那麼就很難達成共同目標;反之,則能發揮出超強的執行能力,使團隊勝人一籌。
在軍隊里,服從命令是軍人的第一天職。表面看來,絕對服從似乎是只適用於軍隊。但是,我們從這個「第一天職」裡面知道「服從第一」有時是必需的,否則就可能在戰場上流血犧牲。
在有些人的觀念里,認為「對的就服從,不對的就不服從」,這種觀念雖然表面上看是正確的,但很多情況下都會給組織帶來混亂。試想,如果上司的指令要經過你的判斷才能執行下去,那豈不是說,你的判斷更有權威?如果一個組織里人人如此,這個組織怎麼能有序運轉?
拉尼德曾對服從做了非常生動的描述:「上司的命令,好似大炮發射出的炮彈,在命令面前你無理可言,必須絕對服從。」
商場如戰場,服從的觀念在企業界同樣適用。每一位員工都必須服從上級的安排,不要去問為什麼,就如同每一個軍人都必須服從上司的指揮一樣,處在服從者的位置上,就要遵照指示做事。大到一個國家、軍隊,小到一個企業、部門,成員是否能堅決地服從上司的決定將決定其成敗。
偉大的航海家哥倫布說過:「即使決定是錯的,那我們也可以通過執行來把事情做對,而不是再回頭討論。
無論什麼工作,都需要這種服從、不找任何借口去執行的人。
服從的人必須暫時放棄個人的「獨立自主」,全心全意去遵循所屬機構的價值觀念。一個人在學習服從的過程中,對其機構的價值觀念、運作方式才會有更透徹的了解。曾有一位著名的田徑教練,堅決地要求他的隊員把頭發剪短。據說他的理由是:問題並不在於頭發長短,而是在於他們是否服從教練。可見,縱然不懂教練的意圖,但不找借口地服從,才是教練所期望的好選手。
同樣,不找借口地服人,這才是企業所期望的好員工。需要我們發表意見的時候,坦而言之,盡其所能;對上司已做了決定的事情,就要堅決服從,努力執行。
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必須學會服從,不管你身在什麼樣的機構,地位有多麼高,個人的權利都必須受到一定限制。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的服從對是三軍總司令,即美國總統,而總統則又必須服從於國會及全體國民。企業界亦然,即使是企業的總裁,也還得服從於董事會、股東和消費者,對於員工來講更是如此。一個人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於你是否學會了真正的服從。
雖然,上司的決策也有錯誤的時候,但是,你也應該遵從執行。你既不能事先加以肯定或指責,也不要事後加以抱怨或輕視他的決定。因為上司在做作決定時,認為決定百分之百是正確的,所以他才會這樣做。作為一個普通的員工也好或者說一個管理者也好,你很難斷定決策是對的還是錯的,因為很多東西在沒有最終答案之前無法確定它是對是錯。從社會學意義來講,很多東西的結論不是惟一的,它本無所謂對或錯,只有合適不合適,是不是更合適。你認為不正確的,或者自己不能理解接受的,並不一定是錯誤的,它需要實踐加以檢驗。
當然,我們所說的服從絕不是不動腦子的盲從,不是被動地聽從,而是自動自發地服從,是自信地、主動地服從,是發自內心地相信自己能夠圓滿地完成任務,而不是來自各方面壓力的服從。如果在領導的指令之外,有另外一條更好的途徑可走,優秀的員工會主動請示領導,積極改進。運用他們的推理和說服力,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闡術自己的看法,讓領導相信:即使工作未按他所想的進行,也一定會按另一種更好的方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