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程序員代碼出現了問題是否需要付法律責任
放心,大不了被辭退。沒經過嚴格測試直接上線,項目負責人的責任最大
❷ 程序員刪庫獲刑7年,他違法了哪些相關法律
2018 年 6 月 4 日 14 時許,被告人韓冰在位於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福道大廈三層的鏈家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鏈家公司)韓某在鏈家任職,利用其擔任鏈家公司資料庫管理員並掌握公司財務系統root許可權的便利,登錄公司財務系統伺服器刪除了財務數據及相關應用程序,致使公司財務系統無法登錄。鏈家公司為恢復數據及重新構建財務系統共計花費人民幣18萬元。
但韓某始終不承認該行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韓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應予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判決:韓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❸ 我是一名法學專業大三的學生,對計算機特別感興趣.如何學習
計算機組成原理是基礎,如果你想向軟體發展要好好學數據結構,至於C語言,C++,JAVA之類的學好一種就夠了,其實都差不多,推薦C++或C。。
JAVA雖然現在很熱門,長遠來看沒前途的。
過來人的忠告啊。
網路我沒學好,不發表意見。
❹ 學法學的做程序員行嗎大家覺得軟體開發這條路怎麼樣
外人對程序員的評價 、 錢多話少死的早。
其實也不盡然,既然是學法學的就去做管理型人才,不必去做技術型的。開發什麼的表面上看著是挺不錯的,實際上卻不盡然。 不建議走這條路。好好考慮一下吧。
❺ 法學和計算機哪個競爭和壓力大
只要你夠出色,這些競爭,和壓力都是相對的
❻ 做編程的應該被做投行和法律的瞧不起嗎
來日方長,你有的是時間去鍛煉身體和情商——而且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情況下!
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嘲笑工業領域的智力工作者,就相當於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打架。
體力勞動者憑的是什麼?憑的就是他們平常的工作就是體力活,憑借他們身體比你強壯,所以哪怕回合制對打,你也是吃虧的。因為他們不怕疼,他們脫敏了,而對於你來說,體力勞動可能意味著某種懲罰。也就是說,他們平常生產和消費的就是體力,而體力對你來說是一種奢侈品,他們就仗著這樣一種工作的優勢,來欺負你。
高雅的講,人家早就付出了固定成本,跟你打架的時候,只要付出一點變動成本就可以了,而你還需要現付出固定成本,你的平均邊際成本要遠比對方高,你能不吃虧嗎?人家一個羊也是趕,兩個羊也是放。粗俗的講,妓女跟處男比耍流氓,你能比得過?人家是職業的!
服務業者也是同樣道理,撒謊對於他們來說是工作,他們就仗著他們精神粗壯,仗著他們脫敏了,來欺負你而已。實際上他們的意思就是「你看我每天干體力活,身體強壯,結果你頸椎腰椎一身病……」這個時候你就應該回答「我想鍛煉身體的時候,照樣能鍛煉,而你不想鍛煉的時候,卻沒辦法不練」。
為了生存,不需要去打架,不需要去撒謊,不用去看別人臉色,這是程序員最大的優勢。所有人打心眼裡羨慕還來不及了,他們為啥嘲笑?自欺欺人罷了!道理就是這樣,他們的工作本身沒有給他們帶來快樂,所以只能通過這樣和你比來尋找優越感。正所謂響水不開,開水不響。你要知道,程序員是這個時代最偉大的職業,生在這樣一個時代,是我們這代人最大的幸運,因為他讓體力和情商都不再是生存的必須。這是一個優勢,你可不能把它變成劣勢!
確實有很多,出於自身惰性,將程序員的優勢變成了劣勢。程序員就是這樣的特點,本身工作就能夠給他們帶來足夠的快樂,所以就不追求別的了。而人又有惰性,反正不需要體力和情商,那就不用鍛煉好了。事實上這是錯的,人活一世,光是為了工作嗎?還要生活。光是工作,那真的就是一架被剝削的工具了。
要鍛煉身體,去享受自己的勞動果實;要鍛煉情商,去捍衛自己的勞動果實。
關鍵是要克服心理障礙,不要覺得其他事情耽誤了你編程,要學會享受生活。不要因噎廢食,不要因為討厭打架就不鍛煉身體了;不要因為討厭荒淫,就連性生活都不過了;不要因為討厭酒後駕著,連酒都不喝了。恰恰因為喝酒不是必須的應酬,你反倒能夠真正享受到喝酒帶來的快樂!沒有壓力的去鍛煉身體和情商,這恰恰是一種優勢,千萬別辜負了。
為什麼說沒有壓力的去做一件事是優勢呢?因為你可以控制它的量,以便把邊際凈收益控制在零以上。但是當一件事情成為工作,它的量就不是你能夠控制的了(一件事情量多了,邊際效用就下降),即使他的邊際凈收益到了零一下,你也得乖乖受著。當喝酒成為應酬,當性交成為賣淫,那種痛苦,他們自己不說罷了。他們不會告訴你,酒對於他們的邊際效用已經到了何其不堪的地步,他們不會告訴你他們喝吐了有多難受,他們只會跟你說:「看爺多能喝?你這種工作中不需要喝酒的人比不上我吧?」四個字概括,自欺欺人!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打架,也要鍛煉身體。
補充:澄清一些對文科的誤解,有人覺得文科不算技術,其實文科也是技術,只是這種技術很難量化衡量,所以其中濫竽充數的、以及潛規則比較多,討厭這些東西的還是建議學理科。同時,文科也是有門檻了,不要覺得你看得懂每一個漢字,就覺得整句話也明白了,文科的那些東西,完全是另外一種語言(雖然語素和日常語言一樣,而且單詞意思取材於日常語言,努力做到了和日常語言意思相近)。
相比編程語言,法律語言和會計語言,同樣是需要經年累月的切磋琢磨的。而且編程發展到後來是數學、是邏輯;法律發展到後來也是法理學、是哲學,而會計發展到最後是經濟學、是數學。所以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各有各的門檻,隔行如隔山。有時間可以讀一下法律和會計入門的教材,你就能夠感受到,了解一個領域很重要,了解了一個領域就像開了地圖一樣,不了解的話就有戰爭迷霧。
這個世界上最明顯的門檻就是——語言(理論)。一門學科的語言,對於門外漢來說,是逼格最高的東西,對於內行人來說,這是最基礎的東西。所以社會上出現一個很詭異的現象,語言作為最根本的門檻,有人卻說他無用,不僅外行說無用,內行也說他無用。現在我澄清一下,外行說無用,是因為他們的工作確實用不到這些語言,而且多少有點羨慕嫉妒恨。而內行說無用,以為這些東西對於他們來說太基礎了,默認都擁有,所以顯露不出作用,也就是俗稱的——沒有邊際效用,簡稱沒用。
事實上,語言作為門檻還是非常有用的,數學作為科學的語言、會計作為商業的語言、法學的語言、英語,語言是需要經年累月的積累的東西,是最明顯的門檻,區分外行和內行。但光有語言卻不幸,語言不是萬能的,師傅會教會你一門技術,但不可能教會你具體怎麼用。沒有語言確是萬萬不能的,敲門磚的比喻並不恰當,應該是開門的鑰匙。
關於被動使用語言和主動使用語言的之間關系的澄清:
有人說,語言不是障礙啊。現在所有法律都能在網上搜索到,律師有啥用?網上還有翻譯軟體,學英語的有啥用?我想這是沒有分清「主動使用」和「被動使用」的區別。如果一個人根本不懂法律,網路上雖然所有法律都能搜索到,可是他就是不知道搜索什麼關鍵字,因為法律對他來說只是信息,乃至於技能。這種誤解很常見,知乎有相關論述,我就不贅述了。這里我想說的是,有人稱之為這是一種理工傻,覺得理工的人才回去。其實,最容易被人被動使用,恰恰是理科的東西,而且是理科的核心——數學。因為數學可以總結出簡潔的公式,被動使用很方便。因為被動使用很方便,就讓人覺得主動使用很沒用,所以數學史上各種悲劇就發生了……過去、現在、將來……
❼ 個程序員,但是我想成為一個律師,應該參加司法考試嗎
想要成為律師,是必須要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之後再去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然後領取律師執業證書。
2018年司法考試正式改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職業范圍擴大到九類人群,目前可以確定2018年之前取得本科畢業證的考生,可以參加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如果你想當律師,就需要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
❽ 開發的軟體是國家法律禁止的,程序員怎麼判刑
看軟體性質和造成的後果,從輕微罰款嚴重追究刑事責任。
❾ 現在有沒有針對程序員的法律法規
程序員畢竟也是人/公民,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被懲罰.也有計算機或者網路相關的法律的,目的是規范網路世界
❿ 法學專業的學生越來越多,律師行業的待遇如何
法學專業是我國高校里就業率排倒數的專業,法律畢業後直接做律師,起步很困難。
除非你的履歷實在耀眼,否則大多數人更傾向於校友、師弟,或者被推薦過來的學生,你要想明白這件事情。如果決定去讀,建議早訂下考研的計劃;除非有信心能夠搏到傳統政法院校或者985211綜合院校、文科院校的法律專業,否則不建議復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