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看待互聯網大廠程序員因厭惡編程,辭去月薪2w+的工作去當司機
人各有志,只要能過上開心快樂的日子,做什麼職業不重要。
外面的人看到的都是程序員的工資高,卻不知道程序員工作中的煩惱
奇葩的需求
2018年中國平安的產品經理和APP開發人員在辦公室打了起來,原因是該產品經理給開發提了一個需求,根據用戶手機殼的顏色自動調整APP的主題,程序員聽到這樣的需求後對產品經理大打出手。假如這樣的需求給到我的話,大打出手倒不至於,辭職是肯定的。對於這種完全不懂編程的產品經理,日常被程序員問候已經是常態了。
2019年某次元視頻網站源碼泄漏事件中,不少人在源碼的注釋中看到了這個
可見程序員日常寫代碼中都不忘問候產品經理,對產品經理的仇視是日積月累的。
還有這個
地位
程序員被戲稱為碼農、代碼搬運工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在需求上沒什麼話語權,需求來了,即使覺得這樣的需求不合理、沒有意思,也要硬著頭皮去做完;拿到需求,只能默默低頭完成,這時候培養一個好心態尤為重要,不然將是無休止的口水戰爭。
彈性工作時間
程序員的加班是無休止的,996已經是工作常態了(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周工作6天),遇到緊急任務或者產品上線,有時甚至需要工作到凌晨,去年較火的github項目996.ICU,程序員集體反抗,但是作用根本不大,除了讓外界知道程序員加班外,工作時間沒有任何改善,甚至由於大環境不好,很多程序員都丟了工作。現在的招聘信息中,工作要求中一般都不寫加班,但是在會在面試的時候問你能不能接受加班,你要是說不能接受,基本就涼了。
身體越來越差
當程序員的,在變強的道路上禿頂的問題也隨之而來,剛入行時關注編程能力的變強,到入行後的養生,行內的規矩,根據程序員的發亮去判斷一個程序員的技術水平,雖然是吐槽,但是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程序員的工作本來就燒腦,平時工作頭發掉得多,還有工作時間也導致了這個行業普遍都掉發嚴重,晚上得不到好的休息。
後來還出現了幫助程序員通過面試的發型
通過發型迷惑面試官,讓面試官認為你是具有多年開發經驗的老手。
發亮都是表面上看到的,還有內在的,程序員因為工作時間長,平時沒有時間鍛煉身體,久坐,導致的腰肌勞損,頸椎病都是常態
所以工作多年的程序員中就兩種體形,一種骨瘦如柴,一種發胖型,就沒有幾個是壯的。
最後
程序員的轉行都是多種原因,日積月累的,曾經剛入行時對這個行業的神秘感,到真正工作時對他的厭倦,其實不止是程序員厭惡編程,其他工作也一樣,當愛好變成了你的日常工作,你的這個愛好就已經被扼殺了。程序員轉行當司機,也許是真的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強度和工作壓力吧。
㈡ 愛奇藝程序員落戶北京後離職被起訴,最終的結果如何
據裁判文書網披露,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彭某與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彭某向愛奇藝公司賠償損失10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8年7月,彭某入職北京愛奇藝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雙方簽訂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的勞動合同。同時簽訂《非京籍員工落戶協議》,約定彭某自願承諾將不間斷地在愛奇藝工作5年,若在服務期內自行提出辭職、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以及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等原因停止提供服務的,應支付給愛奇藝補償金(標准為5萬元乘以未服務年限),且應在離職前向以貨幣形式償還全部欠款,否則乙方應當按日加付1%逾期罰金。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賠償用人單位幫忙落戶後,勞動者辭職不支付違約金,並不意味著勞動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一些落戶條件嚴格的城市,用人單位可辦理的本地戶口數額有限,勞動者落戶後立刻辭職,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利益。此時,用人單位可主張勞動者賠償損失。例如,《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中明確:“用人單位為其招用的勞動者辦理了本市戶口,雙方據此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金,由於該約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因此用人單位以雙方約定為依據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不應予以支持。如確因勞動者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予以賠償。”
此外,勞動者辭職必須遵守法定程序。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勞動者想辭職,不能一走了之,而應當履行法定程序,並配合用人單位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侵害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㈢ 程序員大本營網站有病毒嗎
程序員大本營網站沒有病毒。程序員大本營是被黑客攻擊了。五一小長假期間,當不少程序員進入知名軟體源代碼託管站GitHub時發現,自己託管的代碼已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封勒索信。黑客在信上寫到,他們已經將源代碼下載並存儲到了自己的伺服器上。
要求受害者在10天之內,往特定賬戶支付0.1比特幣約合人民幣3800元,否則他們將會公開代碼,或以其他的方式使用它們。
程序員大本營被攻擊
不僅僅是GitHub,其他代碼託管網站GitLab、Bitbucket也受到了攻擊。據GitHub統計,受本次攻擊影響的代碼庫已經達到近400個,GitHub回應,目前正在與受影響的用戶聯系,以保護和恢復他們的賬戶。
據cnBeta報道,此次Git倉庫被黑客洗劫勒索的事件,微軟似乎也未能倖免,並同樣被要求支付款項才能歸還被竊取的392個源碼。
GitLab安全總監Kathy Wang發表聲明說,我們已確定受影響的用戶帳戶,並已通知所有這些用戶。根據調查結果,我們有充分證據表明受損帳戶的帳戶密碼以明文形式存儲在相關存儲庫的部署中。GitLab建議用戶要提高安全意識,使用強密碼。
代碼泄露不僅事關公司的知識產權,還涉及到用戶的數據安全。在國內,就有企業吃過苦頭。2019年,一位大疆員工無意間將公司源代碼泄露到GitHub,給大疆造成116.4萬元的經濟損失。這名員工最終被罰20萬獲刑半年。
㈣ 反轉!從萬得跳槽到B站被索賠200萬,這名程序員二審勝訴!法院這么看…
如何判斷企業是否濫用競業限制,近期一個官司判決提供了參考。
萬得公司的一名前員工跳槽到視頻網站,被老東家控訴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需要賠償違約金200萬元,前員工不服,走法律程序。一審法院駁回該名前員工的上訴請求,但到了二審,判決結果出現大反轉,前員工獲得勝訴,無需賠償。
根據近期披露的判決書顯示,二審法院明確表示,兩家公司的經營范圍存在一定的重合,但互聯網企業往往在注冊登記時,經營范圍都包含了軟硬體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如僅以此為據,顯然會對互聯網就業人員尤其是軟體工程師再就業造成極大障礙,對 社會 人力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也有悖於競業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
二審法院指出,在判斷兩家企業是否構成競爭關系時,還應當結合公司實際經營內容及受眾等因素加以綜合評判。
二審判決結果發生逆轉
1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則競業限制糾紛民事二審案件民事判決書, 94年出生的王某在2018年7月入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得公司」)擔任智能數據分析崗位工作,月基本工資4500元、崗位津貼15500元,合計2萬元。一年後(2019年7月)雙方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
據了解,萬得公司主要向金融機構或金融領域的研究機構提供金融信息服務,包括金融數據、 財經 資訊等。
2020年7月,王某申請辭職。雙方一致確認,王某的競業限制期限為兩年時間(即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萬得公司已支付王某兩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92元。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王某在辭職後的次月(2020年8月)就跳槽至嗶哩嗶哩(以下簡稱「B站」)擔任高級演算法工程師,從事手機APP開發工作,負責推薦模塊推薦信息流業務。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萬得公司與B站的經營范圍來看,兩家公司均從事計算機軟硬體相關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經營范圍存在重合,兩家公司屬於競爭企業。其次,根據王某先後跟老東家、新東家簽訂的勞動合同來看,王某在萬得公司工作崗位為職能數據分析,在B站工作崗位為高級演算法工程師,均系計算機領域內的相關崗位。萬得公司作為運營金融數據、信息和軟體服務的互聯網企業,其競爭優勢就在於計算機軟體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而王某離職後即加入同為從事計算機軟體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的互聯網企業B站,存在利用其在萬得公司處掌握的商業秘密侵害其競爭優勢的潛在可能。因此,一審法院確認王某自萬得公司處離職後與B站建立勞動關系,有違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
一審法院判決王某應該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返還萬得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酌情調整競業限制違約金為24萬元。王某對此不服,訴諸二審。
圍繞「萬得公司與B站是否為競爭關系」焦點,二審法院卻有著不同的觀點。萬得公司與B站兩家企業對比,不論是經營模式、對應市場還是受眾,都存在顯著差距。即使普通百姓,也能輕易判斷兩者之差異。雖然B站還涉獵 游戲 、音樂、影視等領域,但尚無證據顯示其與萬得公司經營的金融信息服務存在重合之處。在此前提下,萬得公司僅以雙方所登記的經營范圍存在重合即主張兩家企業形成競爭關系,尚未完成其舉證義務。更何況萬得公司在競業限制協議中所附錄的重點限制企業均為金融信息行業,足以表明萬得公司自己也認為其主要的競爭對手應為金融信息服務企業。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王某無需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無需向萬得公司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無需向萬得公司支付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200萬元。
互聯網程序員流動多受競業限制協議約束
如今互聯網行業競爭加劇,技術人才重要性提升,為保持技術競爭優勢,競業協議作為限制員工流動的主要方式之一,不再僅約束高管,同時也開始制約普通員工。對於普通程序員而言,競業限制協議一直是跳槽中的一大坎。
2021年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曾發布兩份有關程序員與騰訊 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競業限制糾紛二審判決書。兩名程序員此前在騰訊均擔任 游戲 開發工作,雙方均跳槽至Z公司,而新東家也有 游戲 開發業務。
二審法院認為,盡管騰訊公司向上述兩名程序員發送的《競業限制通知書》中沒有列明Z公司,但從Z公司的經營范圍到程序員自述從事的 游戲 開發的工作內容,都表明與騰訊公司存在競業關系。
其中程序員孫某被判返還騰訊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15.80萬元,並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97.64萬元;程序員吉某被判返還騰訊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16.87萬元,並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107.95萬元。
但《勞動合同法草案》中就曾明確過違約金的上限,即: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3倍。雖然該規定在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被刪除。但可以在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而顯失公平提供了參考。
責編:林根
㈤ 程序員把7500個比特幣當垃圾扔掉,這造成了多大的損失
隨著因比特幣暴富的事件越來越多,很多人意識到比特幣背後的升值空間是十分巨大的,很多人都懊惱自己當初沒有趕上這趟暴富的列車,相比於生活中常見的法定貨幣,比特幣是一種虛擬的數字貨幣,自2019年一月誕生以來,比特幣從每枚價格為0.0025美元,經過十年的發展成功突破到了3.1萬美元,而且這股瘋漲的勢頭並沒有停止。
其中大部分來自技術早期開採的比特幣,很多人認為這些比特幣毫無價值,也不願意花費時間去保存存,所以便逐漸被自己遺忘,甚至很多人早已忘記自己擁有比特幣這件事了,想必那些當初對比特幣沒有希望而丟失他們的人現在應該追悔莫及吧,只能安慰自己和暴富沒緣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