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是不是上級長官可以利用命令,強迫下級士兵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肆意侮辱下級人格,濫賞濫發,瞎指揮了呢
從純粹法律角度,可能會涉及共同犯罪問題,以及主犯從犯,教唆幫助等問題。
從行政機關的角度,如果你拒絕執行,責任由上級承擔,但明顯違法的除外。
建議你從第二個角度來對那個上級旁敲側擊,不然對大家都沒好處。
② 為什麼軍人必須服從命令,不合理的命令不服從的軍人是好軍人么
不服從肯定不是好軍人。
如果發起戰爭,你作為將軍,命令部下從一條路線進攻,然後你底下幾萬兵,一個說要往這條路走,一個說要往那條路走,一個又說要多帶彈葯少帶糧草,一個說要多帶糧草,一個說要用跑,一個說要用走。
他們說的可能都有道理,也都有可行性,但如果都讓他們各干各的,還不如直接投降,直接買一根繩子弔死算了。
部隊不是市場,沒有討價還價的地方,也不是能夠討價還價的。
③ 如果長官有錯誤的命令,那麼作為一個軍人,他該怎麼做是無條件地服從命令
做為軍人,三大記律第一條「一切行動聽指揮」,當然該是無條件地服從命令。但,軍對也有民主。你可以依照條例,按正當渠道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直至越級到最高指揮官。只要你的反對意見確是正確,時間會給你公正判斷。「真理往往在少數人手裡」,這是歷史觀中的一個論斷。不是抗命的現實理論根椐。
④ 如有軍區司令擁兵自重,不聽命令的怎麼處置
不會的,現在不像過去軍閥時期,黨指揮槍,政委不是擺設。一元化政治,誰也不能有能力擁兵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