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伍命令格式
開頭是**部隊命令,然後正文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以及我團或者支隊的實際情況以下人員退出現役,然後就是把退役人員名字寫上,以上人員履行了保衛社會主義國家的神聖使命,現批准退出現役。
根據近幾年的經驗,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安置的轉業士官(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士官),有的單位在12月滿服役期老兵退役後,便以休假的方式安排離隊,此時並沒有宣布退役命令,其身份仍屬於現役軍人,離隊後的教育管理參照休假的現役士官管理。
但也有的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沒有安排服現役滿12年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條件士官休假離隊,而是讓其一直待在部隊正常工作生活。像今天咨詢的這位士官,其單位就並沒有安排休假離隊,一直參照在位人員教育管理。
退役命令宣布的時間通常在翌年的4月1日,2019年12月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其退役命令宣布時間為2020年4月1日,工資結算至2020年7月。服役期不滿12年的,選擇參照入伍時安置政策可以安排工作的士官,退役離隊及工資結算時間為當年12月。
退役命令宣布後,服現役滿12年以上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可以正式離隊,在等候地方審核完檔案向部隊寄發安置報到通知書後,及時回原單位辦理安置報到手續。所以,本文咨詢的士官其離隊時間為4月1日宣布退役命令後。
在回答本文士官的問題後,我們與該士官進行過溝通,了解其退役費、崗位津貼發放的問題。這位士官表示,因本人還在部隊正常工作生活,其每月1000元的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和崗位津貼均有發放。
至於已經按休假方式離隊的戰友,其已經不在崗位,並已經實際與夫妻生活在一起,便不再享受相關補助!此問題在今年2月份的推文中,軍路已經有過介紹,具體可以參考《今年4月退役士官,工資、分居費和探親路費》文章。
㈡ 轉業士官命令下達能否更改
對不起,那是不可能的了~
這個是層層上報,你的單位將上報到上級,知道上報到有發布命令的單位。
你這小小改一下,得多少部門從新向上級報,想想吧,你自己覺得能行不?
剛看到,命令已經下了…………沒可能了,你認為命令會從下? 絕對不可能,就算命令下錯了,也只能將錯就錯。看看命令最前面的紅色大字 寫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