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職過程中常見的陷阱及防範措施
求職過程中常見的陷阱及防範措施
在應聘求職過程中,很多不法企業充分利用求職者急於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應有的防範意識,設置了各式各樣的就業陷阱,給社會和就業人員帶來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權益的傷害。 下面我整理了求職過程中常見的陷阱及防範措施,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陷阱1、不通過正規的渠道招聘。
人員招聘是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單位對該項工作是非常重視的,會派專人通過正規的局道招鏈虛聘。不要毫不防備的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單位。
陷阱2、要求應聘者交納「保證金」等費用
剛參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現一個不熟悉的單位提供高薪酬時,畢業生就應該引起注意,因為不少不法人員企圖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所謂的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獲得高收入,對有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要敢於說不。
陷阱3、要求應聘者介紹他人加盟
有些大學生因被騙而涉足非法傳銷,到頭來後悔不已。因此,畢業生在求職的過程中如遇到非類似單位對你非常主動,把加盟後的前景說的異常振奮人心,並要你介紹朋友和同學一起加入時,就要想想這句老話:天上時不會掉餡餅的。
陷阱4、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傳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依據,如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系就無法轉入工作單位及所在的城市。而這些關系的辦理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使用房,評審職稱等。因此,單位不予畢業宏模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用人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通過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用人單位對招聘中的內容並非必須承擔履行義務。作為畢業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兌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由勞動法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
陷阱6、竊取應聘者的私人資料或作品
企業以選人為名,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中讓求職者撰寫策劃案、翻譯文章,而這些都應是公司員工的本職工作。除了把求職學生當免費勞力外,學生在簡歷中把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理念寫得一清二楚,也讓不少企業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依據有關規定,試用期人員底薪通常是正式員工的1/4,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等又不與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了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就這樣,一群又一群學生被單位榨取勞動果實。實習期過長,以有問題為名予以辭退,這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如何防範求職過程中的'陷阱?
謹慎對待小廣告
要謹慎對待版面很小的報紙招聘廣告,特別是那些招聘單位對他們的業務描述顯得躲躲閃閃、遮遮掩掩,你要提高警惕!因為許多這樣的廣告都是騙人的。
辨別職務分工
一些招聘單位在打出的招聘廣告或招聘海報中雖列出要招聘的多種職位,其實這些職位都是做業務的,甚至是沒有底薪的業務。辨別方法是:這些單位對所招聘的職位要求都很簡單、都很籠統,似乎很多人都適合。
當心人才市無業者
不要理睬那些游盪在人才市場內外主動與你搭話的人。
不要繳納應聘費
在應聘過程中,拒絕交納任何由招聘單位收取的費用。
對熱心者保持冷靜
如果你發現招聘單位幾乎對每一位應聘者都是異常熱情、異常興奮,你千萬要小心。
避免單獨應試
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場所去面試。
當心成為槍手
如果招聘單位讓你寫一篇文字材料蔽喚緩,他們未必是想檢驗你的水平,也許他們對你寫的材料本身更感興趣。所以,即使寫,也不能太長。
先弄清待遇水平
正式入職之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談清楚,否則入職以後你就被動了。
五類常見的求職陷阱
假招聘,真培訓
其實這一伎倆已經屢被媒體曝光,不是什麼新鮮的騙局了,比如2018年5月央視就報道過某高校畢業生「入職六個月,沒有獲得工資,反而欠下幾萬元培訓費」的新聞。這類陷阱比較常見的形式是一些培訓機構發布虛假招聘廣告,諸如「零門檻入職程序員/美編/設計助理,月薪過萬」之類,待員工入職後,以「培訓過關後保證高薪職位」為誘惑,讓新員工參加公司各種付費培訓,所以員工入職一段時間後會發現自己非但沒有高薪可拿,反而要倒貼很多培訓費。
假入職,真收費
員工辦理入職手續時或入職後,公司就立即通知收取各種費用,例如交通費、體檢費、建檔費、服裝費、風險押金等。如果員工拒絕支付,公司就會以不予聘用或者從工資中扣除威脅。一些員工在被迫繳納了大量費用後發現沒多久自己就被公司以某些理由解僱了。其實稍有法律常識就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如公司有此類違法行為,應聘者應理直氣壯地予以拒絕。
假僱傭,真傳銷
傳銷陷阱這一騙局已經被廣泛報道,但是傳銷組織總會更新各種騙局形式來誘騙懵懂的新求職者。如果到崗後才發現沒有底薪只有推銷獎勵,或用豐厚提成誘使求職者付出巨額金錢購買貨品或貨品的代理權,或要求員工自己投錢入某互聯網貸款平台去申請貸款且發展親朋好友投入互聯網網貸,或者扣押身份證、收繳手機等通信工具,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求職者們應該就要警惕自己是否進入了傳銷組織,應及時退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存證據並向政府相關部門舉報。
假工作,真犯罪
一些求職者被豐厚薪酬誘惑,入職某些看似合法注冊的公司,實際進行詐騙或者其他犯罪行為的犯罪團伙。員工進入公司後不斷被洗腦,也參與了詐騙或者其他犯罪行為,或者明知存在犯罪行為仍積極為其服務,最終須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埋單,難逃法律嚴懲。
假崗位,真違法
有的員工通過面試後勤勤懇懇工作,卻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被公司一紙通知解除了勞動合同。有的公司招聘的職位明明是市場總監、項目主管、運營編輯等,面試時卻告知求職者原崗位已經沒有,並建議求職者調崗從事銷售、推廣等崗位,某些求職者難免會就範。其他諸如在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約定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或者用人單位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卻一份也不給勞動者的,都屬於明顯違反《就業促進法》或《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應該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招預防求職陷阱
端正心態,調整預期,幸福依靠奮斗
要對自己的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個性以及優缺點有明確而清晰的認知。對自己的求職方向、能夠匹配的工作崗位要有合理評估。合理預期與自己的實際情況相匹配的工作崗位與薪資。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好高騖遠、希冀一夜暴富的投機心態不要有。輕松、高薪又門檻低的招聘崗位往往背後是騙局。成功是需要實力和時間沉澱的,腳踏實地,相信勤懇奮斗而不是投機取巧才是制勝所有騙局的最大絕招。
學習法律,各方查詢,多問多查多想
作為求職者,一定要多多了解勞動者的保護武器——《勞動法》。我國法律非常注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求職者如果能多學習一點《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就可以在很多場合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落入求職陷阱。
其實很多騙局都是利用信息不對稱才得以存在。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流通極為便捷。求職者應該合理利用互聯網工具去搜索招聘單位的信息,規避風險。比如可以通過「啟信寶」或「企查查」之類企業信息查詢APP對招聘單位的企業經營狀況以及誠信情況進行調查,通過網上提問的方式確認中介或職介機構的誠信狀況,通過網上搜索麵試地點或聯系電話等方式來確定招聘機會是否騙局等。藉助互聯網等渠道提供的便利,在投遞簡歷或面試之前對公司背景、招聘崗位進行查證、核實,確認公司產品情況如何、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及口碑怎樣、公司是否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等,避免求職時入坑。
對於自己不熟悉的領域或崗位,可以多向父母師長或前輩請教,找熟人打聽等。在面試時也別忘了找工作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不要僅僅被動回答招聘者的提問,也要向招聘者詢問企業規模、辦公時間地點、崗位情況、薪資標准、五險一金,等等。如果招聘人員回答不出或者不願正面回答或者誇誇其談言過其實,那麼求職者在選擇公司時就要慎重了。
書面合同,及時止損,謹慎留存證據
入職後,就要面臨簽訂合同以及各類協議。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企業拒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中的條款明顯排除勞動者權利加重勞動者義務的,勞動者可以明確指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並要求用人單位更正違法行為,也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如果入職後發現招聘單位有扣留身份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的,或者發現企業有從事違法行為,進行非法傳銷、網路詐騙或者其他犯罪行為的,應該立即離開。要知道《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無理由辭職權,尤其當企業有侵犯勞動者權益或者危及勞動者權益的情形時,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企業,且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勞動者遭遇此類「惡意」僱主時,應及時止損,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無論在求職過程中,還是入職後,求職者都應注意保留與企業溝通以及企業違法行為的相關證據,以便將來合法維權。
預祝每一位求職者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理想工作。
;2. 畢業生找工作時容易遇到哪些「陷阱」
畢業生在找工作時可能會遇到一些"陷阱",其中一些包括:
1. 缺乏工作經驗要求:許多工作職位要求申請者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這對剛畢業的學生來說可能是一個挑戰。畢業生可能會發現很難找到適合自己經驗水平的工作,因為他們還沒有機會在職場中獲得實際經驗。
2. 惡意招聘和騙局:一些不誠實的招聘機構或個人可能會利用畢業生的渴望找工作的心態,提供虛假的工作機會或收取高額費用。畢業生需要保持警惕,仔細研究和評估招聘機構和工作機會,確保與正規和可靠的僱主打交道。
3. 過高的期望和競爭壓力:畢業生可能會有過高的期望,希望能夠迅速找到理想的工作,並面臨來自其他畢業生的競爭壓力。現實情況可能不如想像中的樂觀,需要畢業生保持耐心和靈活性,探索各種就業機會。
4. 缺乏專業指導和職業規劃:畢業生可能面臨缺乏指導和資源的挑戰,特別是在職業規劃和求職技巧方面。缺乏了解行業和就業市場的指導,可能導致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迷失方向或做出不明智的決策。
5. 薪資和福利的不公平:畢業生可能會面臨薪資和福利方面的不公平待遇。由於缺乏經驗和談判能力,他們可能容易接受低於市場價值的工資和待遇。畢業生應該研究和了解相關行業的薪資水平,並准備好為自己的權益進行談判。
面對這些陷阱,畢業生應該保持積極的心態
3. 如何應對招聘陷阱
陷阱一:假招聘
稍加觀察不難發現,人才市場里總有幾個「釘子戶」長年累月地黏著日復一日地招聘,每次招的職位竟然是一樣的。網站上也存在不少這樣的單位,它們的招聘公告從未撤下,招聘信息也不見改動,讓人不禁懷疑:招了這么多年還沒招到嗎?答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些單位甘做「釘子戶」不是為了招聘,它們的瞎鍵目的五花八門。
有的招聘單位為了混個臉熟、宣傳自我,人才市場攤位費低廉,又是同行的聚集地,這樣的公關平台怎麼能不好好利用呢?有的招聘單位為了給人才市場撐場面,偌大的人才市場沒幾個攤位來「湊場」怎麼能行?還有的單位借招聘之名「掛羊頭賣狗肉」,或惡意收集簡歷販賣個人信息或借填表進行市場調查,求職者透露的信息極有可能成為他們牟利的工具。假招聘不同於違法招聘,打的是法律的「擦邊球」通常不會騙取求職者錢財,但是會貽誤求職者的時機、危害個人信息安全。
應對策略:網上求職時,查看招聘單位的招聘記錄,如果一個招聘啟事隻字未改地躺了N年或者隔三差五地招聘同一個崗位,基本可以斷定是假招聘;現場求職時,留意招聘人員的言行舉止,如果他們說話模稜兩可、前後矛盾,或者要求求職者填一些和應聘無關的信息(比如問你喜歡什麼牌子的洗發水,讓你寫清你的「祖宗十八代」),求職者就要提高警惕了。
陷阱二:借招聘做項慶培目
這是一種很常見卻又極難察覺的智力欺騙。
無良公司把項目拆分為若干考題放在試題中,以筆試的名義竊取求職者的勞動成果,而且最終不錄取一人。例如:一家軟體公司以招聘程序員為名進行考試,在筆試中要求求職者編寫程序,6名求職者的試題各不相同,但6段程序恰巧合成了一個項目,考試結果則是無人被錄用。這種招聘陷阱比較高明,沒有被錄取的求職者只認為自己考試沒過關,從頭到尾都沒有意識到自己「被騙」。就算意識到了,也因為沒有留下證據而維權困難。
應對策略:如果遇到此類招聘,需要自己做一些帶有創新或研發性質的測試題時,記得自己保留一份智力勞動成果,並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同時附上《版權申明》,為將來可能的維權留下證據。
陷阱三:要入職先交費
只要提到交錢,大部分人都很敏感,所以很多大學生自認不會在這方面栽跟頭。但每一年因此上當的大有人在,其中不乏社會經驗豐富者。有的時候栽跟頭不是因為求職者經驗不足、不夠聰明,而是因為騙子太高明,要知道騙術也遵循「達爾文進化論」與時俱進。
還以為騙子公司只知道用收取押金的方式騙錢就out了,這年頭,誰不知道《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押金?騙子通常不會用這么low的手段欺騙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它們會變戲法似的給「押金」換裝,可能是「體檢費」「培訓費」「住宿費」還可能是「服裝費」……騙子公司也會拿法律當擋箭牌,以體檢為例,你可能會被堂而皇之地告知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健康狀況有知情權。求職者一想是這么回事,人家也沒義務給咱白白體檢,往往就上了鉤,等反應過來騙子早就人間蒸發。而正規的公司不會強制收錢並指定體檢機構。另外一種騙子公司的常用伎倆——「培訓費」,根據《勞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注意:是用人單位有義務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不過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簽訂培訓協議,如:勞動者必須服務滿X年,未滿服務期,須賠償培訓費等。
應對策略:選擇大型的、口碑好的招聘網站和人才市場投遞簡歷;最好不要交錢,如果交一定索要收據。
陷阱四:試用期貓膩磨差巧
辦完入職手續,勞動者被告知進入為期X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工資較低但是用人單位承諾一旦轉正待遇從優。很多不諳世事的大學生以為這樣就萬事大吉可以大展身手了,其實下一個陷阱就在前方等著呢。
有一類公司,人員流動非常大,不斷用新員工替代即將轉正的員工以達到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這就是「試用期貓膩」。筆者曾經就上過這樣的當:畢業那年通過網上求職成功被一家小型公司錄取,起初沒有察覺任何不妥,幾天後,發現有新成員加入,而公司不僅人員充足,簡直是富餘。再過幾天,就有即將滿試用期的員工被辭退,老闆以往的和藹可親也不見了,一副「不拚命幹活就別想轉正」的嘴臉,剛畢業的大學生哪見過這架勢,一心想著努力努力再努力爭取成為轉正的那個,結果卻在試用期將滿之時被老闆以各種奇葩理由辭退。
應對策略:與老員工交流,了解公司的歷史、人員的流動情況;實時關注公司的招聘動態。
陷阱五:高薪低門檻
高薪幾乎是每個大學生夢寐以求的,有的大學生眼光頗高、自恃其才、不切實際,工資低的不願意去,對表面的高薪趨之若鶩。真正上崗後,發現實際工資比招聘廣告上的「縮水」很多,對此公司會解釋說:這是崗位的基本工資想要高薪得靠業績提成。這就牽扯到兩個概念:無責任底薪和責任底薪。無責任底薪是勞動者只要參加日常工作就可獲得的工資,責任底薪是勞動者按照公司的標准完成一定業務指標才能獲得的薪水。招聘騙局中常見的手段是寫高責任底薪,引起求職者的注意,實際上無責任底薪特別低,必須完成非常大的工作量才能拿到所謂的高薪。
應對策略:問清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並保留字據;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天上掉餡餅的時候動動腦子想想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
4. 不常見的招聘陷阱有哪些
第一類:招聘機構和其他機構合夥坑害求職者。
這些招聘機構一般會跟一些體檢點、列印店、美容院、酒店等機構進行合作,例如:
①要求面試者到指定的體檢點進行體檢
②在一個很偏僻的地方招聘,附近只有一家列印店,臨時要求面試者去列印店列印某些資料,此時列印店又收取非常高昂的列印費,例如列印一張5塊錢,而這時候求職者為了能夠得到這份高薪工作,也會不惜多花幾十塊錢去列印
③讓面試者面試到很晚無法回家,安排到合作酒店入住
第二類:掛羊頭賣狗肉。
這種有合法企業和非法企業兩種招聘企業。合法企業有保險類公司,非法的有傳銷、騙子團隊等。
合法企業是招聘崗位和實際工作崗位不一致,承諾與實際的崗位差距很大,甚至完全不一致。因為有些崗位市場需求量往往供大於求,招聘公司一般是打著一個比較熱火受歡迎的崗位名稱,去招一些比較冷門的崗位的工作人員。
第三類:收取費用。
這種招聘騙局主要是針對那些學歷比較低,或者打暑假工、寒假工的學生。一般都是招服務員、奶茶店員之類的一些工作,主要是交押金,介紹費,服裝費,餐費等,期間騙子們會一直更新這個費用借口,例如建檔費、體檢費、車費之類的。
第四類:培訓學費。
這種技術培訓類教育公司比較多,例如程序員培訓,有部分甚至還和學校合作,一起坑害學生,以前有個培訓機構到我們學校給我們實訓,期間也會讓我們去他們公司培訓,並且承諾是培訓後交錢(其實是先貸款交學費)、幫我們偽造證明(偽造工作經歷)、偽造項目經驗、承諾包分配公司(其實就是把學員當小豬賣了做苦力)等。同時也編造了我們老師都是他們機構教出來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