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軍人違抗命令
戰時違抗命令案中,按照軍事常識理解,違抗命令不僅表現為命令下達時拒絕接受,也表現為命令下達後拒不執行等多種現象,新規定在解釋違抗命令時把後者納入進來,使之切合部隊實際,更加嚴謹准確。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規定:本章所稱戰時,是指國家宣布進入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部隊執行戒嚴任務或者處置突發性暴力事件時,以戰時論。
Ⅱ 軍人接受命令後,是回到「是,堅決完成任務」還是「是,保證完成任務」
如果是在影視中,要看導演的安排了.如果是在現實中,兩種回答都有可能.也可能不回答一個字.軍人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軍人回答命令也不只是一個模式.命令也有很多種形式,比如有口頭式的,也有書面式的.比如任命XX戰士為班長的命令、關於給XX同志記三等功的命令.就要書面式的.在首長宣讀命令後,被任命的戰士不需要發言.如果沒有要求必須發言的話也可以保持沉默。
Ⅲ 部隊的召回退伍軍人命令怎麼寫
輕易是不可能召回的,這個問題真沒有辦法回答你,因為沒有經歷過,無非就是寫明原因,然後寫明時間,這些命令應該是強制執行的 ----望採納
Ⅳ 退伍命令格式
開頭是**部隊命令,然後正文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以及我團或者支隊的實際情況以下人員退出現役,然後就是把退役人員名字寫上,以上人員履行了保衛社會主義國家的神聖使命,現批准退出現役。
根據近幾年的經驗,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安置的轉業士官(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士官),有的單位在12月滿服役期老兵退役後,便以休假的方式安排離隊,此時並沒有宣布退役命令,其身份仍屬於現役軍人,離隊後的教育管理參照休假的現役士官管理。
但也有的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沒有安排服現役滿12年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條件士官休假離隊,而是讓其一直待在部隊正常工作生活。像今天咨詢的這位士官,其單位就並沒有安排休假離隊,一直參照在位人員教育管理。
退役命令宣布的時間通常在翌年的4月1日,2019年12月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其退役命令宣布時間為2020年4月1日,工資結算至2020年7月。服役期不滿12年的,選擇參照入伍時安置政策可以安排工作的士官,退役離隊及工資結算時間為當年12月。
退役命令宣布後,服現役滿12年以上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可以正式離隊,在等候地方審核完檔案向部隊寄發安置報到通知書後,及時回原單位辦理安置報到手續。所以,本文咨詢的士官其離隊時間為4月1日宣布退役命令後。
在回答本文士官的問題後,我們與該士官進行過溝通,了解其退役費、崗位津貼發放的問題。這位士官表示,因本人還在部隊正常工作生活,其每月1000元的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和崗位津貼均有發放。
至於已經按休假方式離隊的戰友,其已經不在崗位,並已經實際與夫妻生活在一起,便不再享受相關補助!此問題在今年2月份的推文中,軍路已經有過介紹,具體可以參考《今年4月退役士官,工資、分居費和探親路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