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java有哪五個類對象
你這么問不科學…………類有四種分類分別是private、default、protected、public(這是類的許可權修飾符)static也可以修飾類。對象依賴於類而存在。當你的類用public修飾的時候 生成的對象也是public的……一個類可以產生很多個對象。就像「人」這個類可以有「張三」、「李斯」等幾個對象一樣。這樣不知道你能理解嗎
『貳』 JAVA類對象和實例對象
類對象是Class類型的對象,仔細看是大寫的C,有點混淆!
他也屬於Object,你可以這么理解,在Java世界裡面,Java也是對象!
它這個意思就是說,你電腦裡面存放的那個位元組碼文件,那個文件也是對象,他的類型是Class
不是文件裡面的內容哦,你沒有被顛覆之前的對象或者實例指的是那裡面內容寫的對象!
『叄』 java類和對象
你的理解沒錯,類是指指具有相同共性的東西,可以是實物,也可以是虛擬物,類的最大特證——就是共性,多個對象相同的地方。
『肆』 JAVA中的類和對象
對象: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對象不是找個女朋友),有狀態和行為。例如,一條狗是一個對象,它的狀態有:顏色、名字、品種;行為有:搖尾巴、叫、吃等。
類:類是一個模板,它描述一類對象的行為和狀態。
下圖中男孩女孩為類,而具體的每個人為該類的對象:Java中的對象現在讓我們深入了解什麼是對象。看看周圍真實的世界,會發現身邊有很多對象,車,狗,人等等。所有這些對象都有自己的狀態和行為。拿一條狗來舉例,它的狀態有:名字、品種、顏色,行為有:叫、搖尾巴和跑。對比現實對象和軟體對象,它們之間十分相似。軟體對象也有狀態和行為。軟體對象的狀態就是屬性,行為通過方法體現。在軟體開發中,方法操作對象內部狀態的改變,對象的相互調用也是通過方法來完成。Java中的類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classDog{Stringbreed;intage;Stringcolor;voidbarking(){}voidhungry(){}voidsleeping(){}}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構造方法每個類都有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式地為類定義構造方法,Java編譯器將會為該類提供一個默認構造方法。在創建一個對象的時候,至少要調用一個構造方法。構造方法的名稱必須與類同名,一個類可以有多個構造方法。下面是一個構造方法示例:
publicclassPuppy{publicPuppy(){}publicPuppy(Stringname){//這個構造器僅有一個參數:name}}
『伍』 java的類和對象
所謂對象就是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它是一種具體的概念。
類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概念,用程序設計的語言來說,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
類與對象的關系:
類是對象的集合,對象是類的實例;對象是通過new className產生的,用來調用類的方法;類的構造方法 .。
『陸』 java中類對象的作用
對象就是類的實例化
如有個class類叫Test.class
那麼
Test t=new test();
那麼t就是對象
『柒』 java中什麼是類和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