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java 給數組賦值
int[] a在定義時,必須寫成
int[]a=newint[]{};
或者
int[]a=newint[0];
或者
int[]a=null;
也就是必須給a進行初始化,才能進行b = a;。
另外你為什麼要b=a呢,那樣兩個不是都沒有值了嗎?應該a=b吧,如果a=b的話,就不需要對a初始化了,直接int[] a;就行
㈡ java構造函數是數組賦值
matrix=new
matrix[r][c];
這里是new
int[][];
java中8個基本數據類型都是有默認值的,int默認值為0
,所以數組中默認都為0.但是切記有默認值的變數必須是類的屬性,方法中局部變數必須賦值才可以使用。
㈢ java對象賦值
java中對象使用等號賦值其實還是同一個對象,當你使用new後才會生成一個新對象。
如過對象已經存在內存中,那麼使用等號賦值,也只是使指針指向存在的對象的地址值。
㈣ java怎麼通過構造函數為成員變數賦值
首先,看一下為什麼要用構造器?
1、Java類的成員變數在被修飾為public、protected和包訪問許可權時,可以在不同層次上直接給成員變數賦值。
但是,賦值的前提是:必須存在持有成員變數的對象。而對象的初始化必須調用構造函數,所以構造函數是必不可缺的。
至於使用構造函數還是直接聲明時給成員變數賦值,那就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創建的這個對象是不可變的,那麼就必須使用構造函數初始化成員變數,反之,就無所謂。
另外,直接給成員變數賦值,Java是不推薦的,因為這樣會破壞它的封裝性。所以,建議在構造函數或提供setters方法對變數賦值。
2、成員變數的賦值一般通過構造函數;直接賦值一般的話都是一些常成員變數,final關鍵字開頭的。
3、其他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用構造函數構造函數試用於動態創建對象。基於對象編程的思想,是不贊成直接給類裡面的變數直接賦值的。
類變數、實例變數的初始化比較相似,對於實例變數有一個例子
public class RAMTest {
{
price = 3.4;//①--非靜態語句塊
}
public RAMTest(double price) {
this.price = price;//②--構造函數
}
double price = 2.0;//③--聲明語句並賦值
}
本例中對實例變數price的初始化有三處
執行順序為:③中price變數聲明[price=0.0]
--①中price變數賦值[price=3.4]
--③中price變數賦值[price=2.0]
--②中price構造函數賦值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非靜態語句初始塊中的price變數的賦值在聲明之前,但實際上執行的時候會先執行變數的聲明,再按代碼順序執行變數值的賦值動作,然後再進行構造函數對實例的初始化構造。
這三種實例變數的初始化語句經過編譯器處理後,都會合並到構造器中去,其中定義變數語句轉換得到的賦值語句、初始化塊中的語句轉化得到的賦值語句,總是位於構造器的所有語句之前。合並後兩種賦值語句的順序保持他們在源碼中的順序。
㈤ java給對象的成員變數的賦值方法
java類的成員變數可以直接賦值,即賦初始值;
java類的成員變數也可以不賦值,系統會根據變數類型賦系統默認值;
java類的成員變數可以在以如下賦值:
聲明時(int i=10;)
構造方法里(this.變數名=? 方式)
類聲明時不賦值,用 對象實例名.setXXX(xxx); 即set方法
Java類的局部變數必須在聲明時賦值,否則報錯....就是那種定義在方法里的變數...
㈥ java 數組賦值函數的返回值問題
你定義方法時定義的返回類型是int,但是你實際返回的Matrix是一個二維數組,當然報錯了
這樣改就可以了
int[][]get_Matrix(){
Scannerin=newScanner(System.in);
System.out.println("inputthesizeoftheMatrix");
intl=in.nextInt();
intm=in.nextInt();
System.out.println("inputelementsoftheMatrix");
int[][]Matrix=newint[l][m];
for(inti=0;i<l;i++){
for(intj=0;j<m;j++){
Matrix[i][j]=in.nextInt();
}
}
returnMatrix;
}
就是將返回類型int改成int[][]就可以了
㈦ java 中可以直接給bool 函數賦值嗎
1)函數是不能用來賦值的,你可以把函數的返回值賦給另一個Boolean變數;
2)如果你想將一個Boolean變數傳給某個函數,就在定義fun()函數的時候聲明一個形參,如fun(Boolean temp),然後在使用的時候直接把需要傳給函數的變數替換這個形參就可以了。
下面給你寫了一個例子,你可以看看:
publicclassTestbool
{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
{
Testboolt1=newTestbool();
Booleana1=false;
Booleanb1=true;
a1=t1.fun(b1);
System.out.println(a1);
}
publicBooleanfun(Booleantemp)
{
returntemp;
}
}
輸出來的結果是true
㈧ JAVA 函數賦值代碼
publicclassE{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
inta=10;
floatb=11;
if(a>b)fun();
}
publicstaticvoidfun(){
System.out.println("翻滾吧,李崇志");
}
}
㈨ java賦值
變數分全局變數和局部變數,如果在一個類中兩個方法公用一個變數,就要聲明成全局變數(類的屬性),還有一種變數是方法里聲明的變數,這樣的變數如果想賦值就通過傳參數,例如mothed(int a){ int 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