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java中 類、對象、成員與欄位的區別
類就是某一類事物的抽象描述
對象是 類的具體實例
成員是類中的 組成部分
欄位和成員類似
比如:
家 //這就是一個類,在這個家中你也不知道具體有哪些事物
父親 //這是一個類的成員,當類沒有實例化時,你也不知道具體是誰
地址 //這是一個欄位 當類沒有實例化對象時,你也不知道其具體值是啥
小明家 //這就是一個對象,你知道這個家裡有哪些人哪些物
小明的父親 //當類被實例化成對象時,其成員也就確定下來了。
北京新村2號 //這個地址也就確定下來了
⑵ java中什麼是類和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
⑶ 在java里,類和對象的區別是什麼如何定義類和對象
類就好比是一個模具,而對象就是用這個模具刻出來的產品,什麼樣的模具出來什麼樣的產品,同樣的,什麼樣的類實例化出來什麼樣的對象。可以說,類是對具有同樣性質的一類對象的抽象說明,比如小明,小紅等具體的人是對象,而人這個概念就是他們對應的類,人這個類裡面具有人這個概念的一般性質(如姓名、身高、性別等等),而具體的每一個人對每個性質可能有不同的具體值(如小明的姓名屬性是小明,小紅的姓名屬性是小紅)。類是抽象出來的概念,對象是這個抽象說明的類的一個具體情況。定義類需要使用class關鍵字來定義,如class people{};定義對象需要使用這個對象所屬的類並用new關鍵字來實例化,如 new people();(當然,java實例化對象還有更深的反射實例化方法)。
⑷ java中什麼是類什麼是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
對象就是一個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關系的,意思就是現實世界的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所以對象是一個具體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