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在php中定義一個類
當你聲明一個類,你需要列出對象應有的所有變數和所有函數?被稱為屬性和方法圖1中顯示了一個類的構成. 注意在大括弧({})內你只能聲明變數或者函數. 圖2中顯示了如何在一個類中定義三個屬性和兩個方法.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class Name extends Another Class
{
Access Variable Declaration
Access Function Declaration
}
name = $name;
$this->password = $password;
$this->lastLogin = time();
$this->accesses++;
}
// 獲取最後訪問的時間
function getLastLogin()
{
return(date("M d Y", $this->lastLogin));
}
}
//創建一個對象的實例
$user = new User("Leon", "sdf123");
//獲取最後訪問的時間
print($user->getLastLogin() ."\n");
//列印用戶名
print("$user->name\n");
?>
當你聲明屬性,你不需要指明數據類型. 變數可能是整型,字元串或者是另一個對象,這取決於實際情況.在聲明屬性時增加註釋是一個好主意,標記上屬性的含義和數據類型.
當你聲明一個方法,你所做的和在類外部定義一個函數是一樣的. 方法和屬性都有各自的命名空間. 這意味著你可以安全地建立一個與類外部函數同名的方法,兩者不會沖突. 例如,一個類中可以定義一個名為date()的方法. 但是你不能將一個方法命名為PHP的關鍵字,如for或者while.
類方法可能包含PHP中所謂的type hint. Type hint 是另一個傳遞參數給方法的類的名字. 如果你的腳本調用方法並傳遞一個不是類的實例的變數,PHP將產生一個」致命(fatal)錯誤」 . 你可能沒有給其它類型給出type hint,就像整型,字元串,或者布爾值. 在書寫的時候, type hint是否應當包含數組類型仍存在爭議.
Type hint是測試函數參數或者運算符的實例的數據類型的捷徑. 你可能總是返回這個方法. 確認你強制讓一個參數必須是哪種數據類型,如整型. 圖3 確保編譯類只產生Widget的實例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php
//組件
class Widget
{
public $name='none';
public $created=FALSE;
}
//裝配器
class Assembler
{
public function make(Widget $w)
{
print("Making $w->name\n");
$w->created=TRUE;
}
}
//建立一個組件對象
$thing = new Widget;
$thing->name = 'Gadget';
//裝配組件
Assembler::make($thing);
?>
除了傳遞參數的變數外,方法含有一個特殊的變數. 它代表類的個別實例. 你應當用這個來指向對象的屬性和其它方法.一些面向對象的語言假設一個不合格的變數提交給本地屬性,但在PHP中方法的任何變數只是在方法的一定范圍內. 注意在User類的構造函數中這個變數的使用圖2.
⑵ PHP中如何定義類及其成員屬性與操作
3、類中操作的定義
i. 我本人一般喜歡叫操作為成員方法,以下我會叫操作為方法其實都是一樣的
ii. 成員方法的定義:成員方法就是對該類定義的一些函數方法,比如拿這個類來例句例子,人能吃飯,能跑步,能敲代碼,這就是成員方法。也就是可以做一些可執行性的動作我們理解為成員方法
iii. 成員方法的訪問和成員屬性一樣可以參照上面成員屬性的訪問介紹。
iv. 成員方法和成員屬性一樣也包括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並且作用域也是一樣的,接下來舉一些例子供大家參考和理解。
v. 靜態的成員方法只能訪問靜態的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並且類內部訪問靜態方法可以使用self::靜態方法(), 類外部訪問使用類名::靜態方法()
⑶ PHP:定義員工類Employee,包含姓名name、年齡age、工資salary三個屬性,對
class Employee{
private name;
private age;
private salary;
public function getName(){
return $val;
}
public function setName($val){
$this->name = $val
}
public function getAge(){
return $val;
}
public function setAge($val){
$this->age= $val;
}
public function getSalary(){
return $val;
}
public function setSalary($val){
$this->salary= $val;
}
}
⑷ PHP類的成員屬性
一個好的編程習慣是所有變數都定義,「可以不定義」並不是你不定義的理由。如果有可能,最好能把沒有定義的變數都當作編譯錯誤報告,這樣可以避免寫錯變數名。如果PHP不檢查這個,說明語法檢查不嚴謹
⑸ PHP中如何定義類及其成員屬性與操作
實測
php中,在類里邊可以定義屬性
class
a
{
public
$name;
public
$type;
}
在類中不能定義屬性,但是可以定義變數,並將其賦給他所在類的屬性
class
a
{
public
$name;
function
b(){
$othername
=
1;
$this->name
=
$othername;
}
}
$a
=
new
a();
$a->b();
echo
$a->name;
最後,祝新年快樂
⑹ PHP定義一個類,並且定義一個成員方法,該成員方法具有一個參數,傳遞一個數組,返回當前傳遞數組的倒序排序
<?php
class my{
public function fun($arr){
$j=0;
$myarr="";
for($i=count($arr)-1;$i>=0;$i--){
$myarr[$j++]=$arr[$i];
}
return $myarr;
}
}
$p=new my();
$arr=array("1","2","3");
print_r($p->fun($arr));
?>
上述是一個簡單的例子,復雜的時候,思路是一樣的。
⑺ PHP:定義一個類Person
⑻ 關於 php 類成員屬性聲明和訪問的問題
你總共提了三個問題,三個問題都是關於訪問許可權控制的,建議你將面向對象的訪問許可權控制的那部分給學習一下。
(1)類里的變數是否一定要聲明為成員屬性,
答:不一定,在一個類中,有構造函數、屬性、方法;未在方法和構造函數中聲明的變數為屬性,屬性是體現這一個類(對象)的特性的描述,他是這個類的特性的描述,這個類的狀態的改變將會隨著這些屬性值的改變而改變。如果某一變數不屬於這個類的屬性,當然可以聲明在別的地方,只要在訪問許可權內,當然也可以訪問,就像foreach($this->post as $key=>$value),$key與$value都不是類的屬性,當然不用聲明在類的屬性部分了,這里的$key與$value便成了這個方法的局部變數。
(2)非類的屬性,絕對不能用$this->來訪問,$this指的是當前對象,$this->所指向的是當前對象的屬性或許方法,既然不是類的屬性,當然不能用$this->來訪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