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python中定義函數的關鍵字是什麼
python中定義函數的關鍵字是def。
Python使用def關鍵字開始函數定義,緊接著是函數名,括弧內部為函數的參數,內部為函數的具體功能實現代碼,如果想要函數有返回值, 在expressions中的邏輯代碼中用return返回。
上面我們定義了一個名字為 function 的函數,函數沒有不接受參數,所以括弧內部為空,緊接著就是 函數的功能代碼。
如果執行該腳本,發現並沒有輸出任何輸出,因為我們只定義了函數,而並沒有執行函數。 這時我們在Python命令提示符中輸入函數調用 function(), 注意這里調用函數的括弧不能省略。
python的學習
如果我們用代碼實現了一個小功能,但想要在程序代碼中重復使用,不能在代碼中到處粘貼這些代碼,因為這樣做違反了軟體工程中DRY原則。 Python提供了函數功能,可以將我們這部分功能抽象成一個函數以方便程序調用,或者提供給其他模塊使用。
函數是組織好的,可重復使用的,用來實現單一,或相關聯功能的代碼段。(推薦學習:Python視頻教程)函數必須先定義,才能調用,否則會報錯,無參數時函數的調用函數名()。
有參數時函數的調,不要在定義函數的時候在函數體裡面調用本身,否則會出不來,陷入循環調用,函數需要調用函數體才會被執行,單純的只是定義函數是不會被執行的。
② Python的函數和參數
parameter 是函數定義的參數形式
argument 是函數調用時傳入的參數實體。
對於函數調用的傳參模式,一般有兩種:
此外,
也是關鍵字傳參
python的函數參數定義一般來說有五種: 位置和關鍵字參數混合 , 僅位置參數 , 僅關鍵字參數 , 可變位置參數 , 可變關鍵字參數 。其中僅位置參數的方式僅僅是一個概念,python語法中暫時沒有這樣的設計。
通常我們見到的函數是位置和關鍵字混合的方式。
既可以用關鍵字又可以用位置調用
或
這種方式的定義只能使用關鍵字傳參的模式
f(*some_list) 與 f(arg1, arg2, ...) (其中some_list = [arg1, arg2, ...])是等價的
網路模塊request的request方法的設計
多數的可選參數被設計成可變關鍵字參數
有多種方法能夠為函數定義輸出:
非常晦澀
如果使用可變對象作為函數的默認參數,會導致默認參數在所有的函數調用中被共享。
例子1:
addItem方法的data設計了一個默認參數,使用不當會造成默認參數被共享。
python裡面,函數的默認參數被存在__default__屬性中,這是一個元組類型
例子2:
在例子1中,默認參數是一個列表,它是mutable的數據類型,當它寫進 __defauts__屬性中時,函數addItem的操作並不會改變它的id,相當於 __defauts__只是保存了data的引用,對於它的內存數據並不關心,每次調用addItem,都可以修改 addItem.__defauts__中的數據,它是一個共享數據。
如果默認參數是一個imutable類型,情況將會不一樣,你無法改變默認參數第一次存入的值。
例子1中,連續調用addItem('world') 的結果會是
而不是期望的
③ python中函數定義
函數定義與調用:
1) >>> def 函數名(形參1,形參2): # 定義
... 函數體
函數名(實參1,實參2) #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