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JAVA中的類和對象
對象: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對象不是找個女朋友),有狀態和行為。例如,一條狗是一個對象,它的狀態有:顏色、名字、品種;行為有:搖尾巴、叫、吃等。
類:類是一個模板,它描述一類對象的行為和狀態。
下圖中男孩女孩為類,而具體的每個人為該類的對象:Java中的對象現在讓我們深入了解什麼是對象。看看周圍真實的世界,會發現身邊有很多對象,車,狗,人等等。所有這些對象都有自己的狀態和行為。拿一條狗來舉例,它的狀態有:名字、品種、顏色,行為有:叫、搖尾巴和跑。對比現實對象和軟體對象,它們之間十分相似。軟體對象也有狀態和行為。軟體對象的狀態就是屬性,行為通過方法體現。在軟體開發中,方法操作對象內部狀態的改變,對象的相互調用也是通過方法來完成。Java中的類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classDog{Stringbreed;intage;Stringcolor;voidbarking(){}voidhungry(){}voidsleeping(){}}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構造方法每個類都有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式地為類定義構造方法,Java編譯器將會為該類提供一個默認構造方法。在創建一個對象的時候,至少要調用一個構造方法。構造方法的名稱必須與類同名,一個類可以有多個構造方法。下面是一個構造方法示例:
publicclassPuppy{publicPuppy(){}publicPuppy(Stringname){//這個構造器僅有一個參數: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