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保卡怎麼網上激活
激活電子醫保卡的渠道很多,可通過規定的APP,例如國家醫保局APP,這是官方渠道,還有一些第三方平台可領取,例如微信、支付寶以及各大合作銀行的APP。另外一些官方微信公眾號上也提供激活電子醫保卡的業務。以支付寶為例的激活流程為:打開「支付寶」APP,在首頁應用中找到「市民中心」並定位到自己所在的城市,點擊「醫保」--「醫保電子憑證」,選擇參保城市,點擊「同意協議並激活」進行身份驗證--人臉驗證(根據頁面提示完成動作),就可以領取自己的電子醫保卡了。領取完成後就能在支付寶首頁的「卡包」-「證件」中找到醫保電子憑證了。
《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廳關於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做好社會保障卡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二)依託一體化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社保卡電子證照共享互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社保卡服務平台,通過與國家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對接,實現社保卡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託一體化平台獲取社會保障卡電子證照文件,為減證便民提供有力支撐,解決群眾在政務服務大廳辦事時多次提交社保卡復印件,引導群眾通過社保卡電子證照的「亮證」和二維碼掃碼功能,解決群眾在政務服務大廳辦事時,沒有攜帶實體社保卡的問題。
2. 手機上怎麼幫家人激活醫保卡
參保人員激活自己的醫保電子憑證後,可按以下流程幫助子女及無智能手機的老人激活和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安裝「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點擊菜單欄「我的」按鈕,進入個人中心頁面,在「我的家庭成員」板塊點擊圖標「+」添加親情賬戶,填寫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選擇家庭成員與您的關系。確認上述信息准確無誤後,點擊相機圖標並按照示例上傳個人承諾書、本人戶口本及被綁定人戶口本,按照以上步驟操作就能幫助家人激活醫保電子憑證。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添加的家庭成員小於16周歲,可直接點擊「添加賬戶」按鈕即可完成賬戶關聯。添加的家庭成員大於16周歲,點擊「添加賬戶」按鈕,通過「人臉認證」後即可完成賬戶關聯。親情服務固定為5個名額,綁定人可通過解綁已有家庭成員的方式,增加綁定名額。
3. 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是怎麼樣的
工具:小米11
操作系統:MIUI12.0.1
1、在手機各大應用商店搜索「國家醫保服務平台」並下載安裝;
4. 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
摘要 您好,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
5. 電子醫保憑證怎麼激活
法律分析:1、支付寶激活。打開手機支付寶,在首頁額搜索欄搜索「醫保碼」--「國家醫保局權威發布」--「同意協議並激活」,進行身份認證、人臉識別--設置醫保電子憑證密碼即可。
2、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打開「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在首頁點擊「醫保電子憑證」--「立即注冊」--「醫保電子憑證」進行實名認證,再重新點擊醫保電子憑證,定位到醫保參保城市,點擊「立即激活」--「激活」即可。
3、醫保電子憑證可直接在申領時激活,現在可領取的平台很多,例如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支付寶、微信以及各家銀行的app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條 的經濟業務事項的單位和人員,都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這一規定體現了兩層含義,一是辦理經濟業務事項時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如果不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致使會計核算無法繼續進行的,即是違法行為,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及時交送會計機構,如果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沒有及時送交會計機構,延誤會計核算及時進行的,也是違法行為。
6. 電子醫保激活怎麼激活
法律分析:方法一:在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1.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點擊「醫保電子憑證」,如未激活,點擊右上角「立即注冊」,錄入身份信息並通過人臉識別進行身份認證。點擊「醫保電子憑證」,選擇參保地後,點擊「立即激活」即可。2.本人認證注冊成功後,可添加家庭成員,將無智能機無微信的老人、小孩綁定在此手機APP上,16歲以下小孩不需要人臉識別。方法二:在醫療保障局公眾號激活。關注微信公眾號,進入公眾號點擊菜單欄電子憑證,電子憑證激活,根據提示進行身份驗證(輸入6位數支付密碼和人臉認證),即可激活。方法三:在支付寶激活。1.打開支付寶首頁點擊「卡包-證件-醫保電子憑證-立即領取」2.如未激活,點擊「同意協議並激活」後掃臉認證激活。3.點擊「立即使用」並設置6位數支付密碼(醫保支付密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7. 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
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是由國家醫療保障局開放的國家統一醫保服務平台,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參保繳費、信息查詢、待遇申請等功能服務。此外國家醫保服務平台還可以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實現醫保電子憑證辦理醫療費用的結算。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1、首先需要用戶下載並安裝「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並注冊好個人賬戶,在注冊的時候需要錄入個人身份信息並通過人臉識別;
2、然後在首頁選擇好個人的醫保參保地,點擊「醫保電子憑證」;
3、最後按照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完成醫保電子憑證的激活手續。
以上就是關於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激活醫保電子憑證的有關內容介紹。 拓展資料:其他激活電子醫保憑證流程:方法一:微信激活
第一種:打開微信—點擊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務」,點擊熱門服務中「醫保」—選擇「醫保電子憑證」。如未激活,先點擊「激活」—身份驗證(輸入6位數支付密碼)—「授權激活」進行人臉認證激活。
第二種:打開微信搜索「我的醫保」公眾號,點擊菜單欄「醫保憑證」—「激活憑證」,進入身份驗證(輸入6位數支付密碼)—「授權激活」進行人臉認證激活。
方法二:支付寶激活
第一種:打開支付寶首頁點擊「卡包—證件—醫保電子憑證—立即領取」。如未激活,點擊「同意協議並激活」後掃臉認證激活。點擊「立即使用」並設置6位數支付密碼(醫保支付密碼)。
第二種:打開支付寶首頁,點擊「市民中心」—「醫保」—「醫保電子憑證」。如未激活,點擊「同意協議並激活」後掃臉認證激活。
8. 小孩的醫保電子憑證怎樣激活
一、如何為孩子激活醫保電子憑證
1、在ios14系統的蘋果12手機的國家醫保服務平台v1.3.3操作,進入主界面後點擊最下方有「醫保電子憑證」,進入「我的家庭成員」進行操作,按照頁面指引操作激活即可;
2、在ios14系統的蘋果12手機的支付寶v10.2.3操作,搜索「醫保電子憑證」,選擇所在參保地的醫保電子憑證並進入,為孩子進行實名認證即可激活,前提是已經為孩子繳納了醫保。
二、醫保電子憑證
醫保電子憑證,由國家醫保信息平台統一簽發,是基於醫保基礎信息庫為全體參保人員生成的醫保身份識別電子介質。
電子憑證通過實名/實人認證技術,採用加密演算法形成電子標識,具備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全國統一、認證唯一等重要特點。
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App,或者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經由國家醫保局認證授權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
參保人可通過電子憑證享受各類在線醫療保障服務,包括醫保業務辦理、醫保賬戶查詢、醫保就診和購葯支付等。
三、國家醫保服務平台
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是由國家醫療保障局開發的國家統一醫保服務平台,為百姓提供參保繳費、信息查詢、待遇申請、業務經辦等多種實用功能服務;此外還提供醫保電子憑證、移動就診購葯、醫療保障處方下載、異地就醫和轉移接續等多項獨家功能,為百姓提供便捷、優質的線上醫保服務。開通醫保電子憑證有什麼用?
1. 方便快捷。醫保電子憑證可以通過醫保app,微信,支付寶等經醫保局認證授權的第三方平台進行激活使用。
2. 功能豐富。有醫保電子憑證,可以進行醫保查詢,參保登記及報銷支付等業務。
3. 安全性高。醫保電子憑證是通過實名認證,實人認證進行雙重認證的,更有數據加密傳輸的安全性,還能避免實體卡丟失的情況。
醫保電子憑證上線後,參保人原有的社保卡還可以使用嗎?
社保卡還可以繼續使用,功能不會受到影響。只不過激活了醫保電子憑證後,參保人就不用攜帶社保卡,可以避免社保卡的丟失。
醫保電子憑證可以跨省使用嗎?
可以跨省使用。醫保電子憑證由國家醫保信息平台統一生成。標准全國統一,跨區域互認,參保人可以依此在全國辦理有關醫保業務。
9. 南京app怎麼激活醫保卡
1.打開我的南京app,點擊智慧人社2.在智慧人社界面點擊首次申領3.進入智慧人社界面,點擊信息採集4.填寫用戶的相關信息,點擊下一步5、進行人像採集,點擊確認提交制卡;
6、可以看到制卡的狀態;
7、用戶收到社保卡後,在首頁點擊激活開卡,確認並立即激活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