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你好,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都屬於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⑵ 法律規定的直系親屬都包括什麼人
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2)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擴展閱讀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⑶ 直系親屬指哪些人
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系)。
直系血親就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間的血緣關系。因為這些成員在家系圖中是一代接一代地垂直分布的,所以叫做「直系」。
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
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可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范圍列舉如下: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系。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⑷ 政審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政審包括的直系親屬主要有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根據報考的職業不同,一般審查兩代以內近親,目前政審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爺爺輩的不需要了,兩代近親具體有父母、兄弟姐們、配偶等。如果報名的是特殊崗位,如警察、監獄等相關崗位則需要三代以內近親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直系三代以內的血親,包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嬸子,大伯大娘以及姑姑姑父等人。當然,政審也不是非常嚴格的,對於親屬有一下犯罪記錄的將不能報考政法機關,具體如下: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此外,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10)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16)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17)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19)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21)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⑸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⑹ 法律規定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直系親屬包括了:當事人的父母、子女以及當事人的配偶。另外還包括了,當事人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孫子女以及外孫子女。換句話說,直系親屬就是指,與當事人存在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自然人。另外需要注意,直系親屬既包括了直系血親,又包括了直系姻親。其中,直系姻親就是指,當事人的配偶的直系血親。具體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這二者之間都存在直系的親屬關系。另外需要注意,直系血親包括了存在自然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又包括了由法律所擬制的直系血親。例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存在擬制親子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都是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⑺ 公務員政審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配偶,父母及子女。未婚的話就是父母,親兄弟姐妹。
⑻ 直系親屬都包括哪些人
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親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法律的不同,對於直系親屬規定的范圍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於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