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殊工種有什麼
1、一般來說,所謂特殊工種是有害健康的工種及危險性較強的工種,而對特殊工種的范圍沒有對全部進行具體規定,而散見於一些行政法規中,如原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特殊工種包括:「瓦斯檢查員、爆破工、信號工、把鉤工、電工和各種設備司機以及其他技術性較強工種的工人。
2、企事單位的消防員是否屬於特殊工作沒有明確規定,理論上來說應當算。
㈡ 特殊工種包括哪些
特殊工種是指從事特殊崗位工作的統稱,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種。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㈢ 特殊工種都有哪些崗位
電工,金屬焊接(切割), 起重機械,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鍋爐 (含水質處理 ),壓力容器,焊工、鍋爐工、駕駛員、起重工等。特種作業等等。
㈣ 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有哪些
特殊工種的具體名錄: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㈤ 特殊工種都有哪些
特殊工種包括: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法律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㈥ 特殊工種包括哪些工種
一、特殊工種包括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企業內鑄造車間的造型工不屬於特殊工種。
二、特殊工種具體包括: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6)特殊工種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1、所從事的特殊工種必須屬於勞動部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種的范圍;
2、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
3、從事井下、高溫等工作累計滿9年的。
4、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㈦ 勞動法規定的特殊工種都有哪些有沒有相應的待遇
1、參照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及特種作業目錄》附件登入目錄規定,特殊工種包括:
(1)電工作業,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指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有關作業)。
(3)高處作業,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包括煤礦井下電氣作業、煤礦井下爆破作業、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煤礦瓦斯檢查作業、煤礦安全檢查作業、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煤礦採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煤礦瓦斯抽采作業等。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包括金屬非金屬礦井通風作業、尾礦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檢查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提升機操作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支柱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電氣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排水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爆破作業等。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指石油、天然氣開采過程中操作鑽機起升鑽具的作業,適用於陸上石油、天然氣司鑽(含鑽井司鑽、作業司鑽及勘探司鑽)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指冶金、有色企業內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指從事危險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及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指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儲存中的葯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葯、築葯、壓葯、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
2、勞動法中沒有相應待遇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3、參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7)特殊工種有哪些擴展閱讀
參照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