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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測試,125.46.17.99 IP可達,80與8080埠沒有關閉,沒法訪問應該是Web伺服器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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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的是西安市衛生局,陝西省衛生廳在蓮湖路上。
1.在西辛庄坐202路,玉祥門下。在玉祥門坐10路、28路、102路、103路、104路、118路、235路、303路、506路、606路、714路,紅湖街下。站牌後面就是省衛生廳。
2.在西辛庄坐202路、300路,灃鎬東路下。在灃鎬東路坐28路,紅湖街下。
⑶ 為什麼國家衛生統計信息網路直報系統輸入密碼就說是用戶名和密碼錯誤,中心能進我們的電腦進不去
他們伺服器的問題。不要著急等等
⑷ 125.46.17.99:8080/irpt/i/oem/wsb/index.jsp 國家衛生統計信息網路直報系統 怎麼上不去了!
國家衛生統計信息網路直報系統屬於不對外公布網址。屬於國家秘密。
⑸ 衛生部統計信息網路直報系統網址
中國的自殺率:1995-99年(ZT)
費立鵬 李獻雲 張艷萍
摘要
背景:由於中國官方報道的死亡率資料的樣本來源不具代表性,並且不同的報告所採用的調整粗率的方法也不同,所以文獻報道的自殺率的波動范圍較大。本研究旨在通過對不同人群自殺率的保守估計來確切了解中國的自殺現狀及特徵。
方法:基於衛生部提供的1995-1999年的死亡率資料,並根據估計的未報道的死亡率及相應的人口數對每5歲一年齡組的、不同性別和不同地區(城市或農村)的自殺率進行調整。
結果:估計全國平均年自殺率為23/10萬,每年自殺死亡人數為28.7萬。在全國,自殺死亡佔全部死亡人數的3.6%,並且是第5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在15-34歲人群中,自殺是第1位死因,占相應人群死亡總數的19%。女性自殺率比男性高25%,這主要是因為農村年輕女性的自殺率高。農村自殺率是城市的3倍,不同性別、不同年齡組以及不同年份同樣存在這一差異。
討論:人們已逐漸認識到自殺是中國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以及中國獨特的自殺特徵,因此不應該因為對總自殺率存在爭議而延誤制定適合中國的預防自殺計劃及其效果的驗證。
背景
在1999年11月北京召開的WHO與衛生部的合作會議上,中國政府在精神衛生工作報告中確認自殺為中國優先解決的精神衛生問題之一,並且公布1993年中國的自殺率為22.2/10萬[1]。根據這一自殺率進行推算,全國每年至少有25萬人死於自殺,由此可知自殺是我國一個主要的死亡原因。自1987年以後衛生部每年向WHO提供包括自殺在內的死亡率統計數字[2],但是只有在1999年的報告中政府高層才首次認識到自殺在中國的公共衛生重要性。
盡管可以獲得自殺率的官方數字,但是文獻報道的中國自殺率的波動范圍很大;例如,文獻報道的1990年的自殺率從13.9/10萬[3]到30.3/10萬[4]。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有兩種。象許多發展中國家一樣,中國沒有一個完整的生命登記系統。中國向WHO提供的官方死亡率數字來自占總人口10%的樣本數據(樣本人口在1億以上)。由於該樣本從死亡報告制度相對好的地方收集死亡率數字,因此樣本中城市人口所佔比例高於全國的實際情況。正如WHO的一些統計年鑒[2]和一些作者[5~7]所指出的那樣,由於城市與農村自殺率的差異很大(農村自殺率是城市的3倍),因此用這一樣本的自殺率來代表全國的自殺率,會大大低估中國的自殺率。
造成這種差異的第二個原因是全球疾病負擔(GBD)研究[4,8]和1999年WHO的世界衛生報告[9]估計的自殺率顯著高於WHO出版的統計年鑒中由中國衛生部提供的官方數字[2]。在GBD研究中,對中國疾病監測點系統的死亡率數字進行了幾個方面的調整,他們估計1990年中國有34.3萬人自殺(30.3/10萬);WHO用相同的方法對數據進行調整,估計1998年中國有41.3萬人自殺(32.9/10 萬)。根據這些結果——比中國官方數字高40%左右——推算,中國人口僅佔世界人口的21%,而自殺人數卻佔全球自殺人數的44%,中國女性自殺人數佔全球女性自殺人數的56%[10]。
本研究的目的是通過對中國城市與農村、男女以及不同年齡段人群的自殺率做出的保守推算來清楚地了解中國的自殺特徵。我們用衛生部提供的、最新的中國死亡率資料以及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詳細的人口資料和估計的死亡率來推算中國1995-99年的自殺率。隨後將在討論中論述這些數據的可靠性,並探討我們對官方自殺率數據進行保守調整後的自殺率與GBD研究和WHO估計的高得多的自殺率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
方法
由中國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提供其管轄的生命登記系統1995-99年的死亡率資料(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標准-第9版》進行分類)。該資料提供了城市與農村、男女、18個年齡組(每5歲一年齡組)不同原因的死亡率(總共72組人群)。在這5年期間,該系統登記了353萬死亡案例和7.8萬自殺案例,樣本人口1.1億,分布在全國21個省的36個城市和85個縣。該資料來源於醫生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此死亡證明書應由家屬上交給當地公安部門,然後逐級上報至直轄市、省和國家衛生部門。家屬只有在遞交死亡證明書後才可以去火化或埋葬遺體。
在這5年期間,該登記系統覆蓋的城市人口占該系統總人口的57%,但是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同期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僅占總人口的22%[11]。鑒於衛生部管轄的生命登記系統覆蓋的城市與農村人口的比例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我們根據國家統計局報告的每年的人口總數[11],對這一登記系統每年上報的死亡率數據按性別、年齡組以及城市與農村人口的比例進行了調整;本研究根據國家統計局1995年1%抽樣調查的結果[11]分配72組人群中每組人口所佔的比例(該樣本人口能代表全國的情況,被調查人口約1240萬)。
用國家統計局報告的年死亡率估計值來推算衛生部生命登記系統漏報的死亡率。將國家統計局報告的每年的死亡總數[11]按比例分配到72組人群,來推算每組人群的預期死亡人數;根據1995年1%抽樣調查中每組人群死亡人數占死亡總數(死亡總人數為79619)的比例[11]來分配本研究中每組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比例。然後,通過比較每組人群的預期死亡人數(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以及根據衛生部資料中每組人群總的粗死亡率計算出的死亡人數,來推算衛生部生命登記系統每年每個年齡組、男女、城市與農村人群的漏報的死亡率。
最後,根據計算的漏報的死亡率對衛生部的自殺率數據進行調整,然後根據調整後的自殺率以及每一年每組人群的相應人口數推算出每年每組人群的自殺人數。不同人群的年均自殺人數為這5年相應人群自殺人數的簡單平均數,年均自殺率等於這5年某一人群的自殺總人數除以相應的人口總數。通過合並相應人群的數目來計算全國、城市與農村、男女的自殺人數與自殺率。本研究中用同樣的方法來計算該生命登記系統其它原因的死亡率。根據1995年人口的分布情況對年死亡率進行標准化。
贊助資金對課題的影響
此項研究的設計、資料收集、資料分析、結果解釋以及報告撰寫未受到資助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的任何外界資金的影響。
結果
如表1和圖1所示,我們發現農村自殺率比城市自殺率平均高3倍,在不同性別和各個年齡組人群中均呈現出這一差異。並且,中年以後人群的自殺率開始升高,這一趨勢在農村更顯著;農村年齡別自殺率曲線的升高開始的年齡更年輕。由於農村自殺率高、農村人口所佔比例大,因此全國93%的自殺發生在農村。
女性自殺率比男性高25%,這一差異主要是由於農村年輕女性自殺率高所致。農村年輕女性自殺率比農村年輕男性自殺率高66%;而在城市中年人群中,男性自殺率稍高於女性;在老年人群中,無論城市還是農村,男性自殺率均高於女性。
在中國,自殺佔全部死亡人數的3.6%,是全人群第5位重要的死亡原因(表2)。它是農村女性第4位、城市女性第12位、農村男性第8位、城市男性第14位重要的死亡原因。對於青年人來說,自殺尤其是一個重要的問題:自殺是15-34歲人群的第一位死亡原因,占此人群死亡總數的18.9%。在這一年齡段,自殺是城市與農村女性的首位死亡原因、城市與農村男性的第二位死亡原因(位於交通事故之後)。在15-34歲農村女性中,自殺幾乎占此人口全部死亡人數的1/3,自殺率是懷孕、分娩以及產後軀體合並症死亡率的7.3倍(37.8/10萬比5.2/10萬)。
這5年期間的年自殺率(根據1995年的人口進行標准化)相當穩定,最低為1999年的22.6/10萬,最高為1997年的24.3/10萬。這5年期間城市與農村不同性別的年自殺率波動范圍較大,但四種人群的年自殺率沒有一個明顯的上升或下降趨勢:農村女性的自殺率為29.3-31.7/10萬;城市女性的自殺率為7.8-9.4/10萬;農村男性的自殺率為22.6-25.7/10萬;城市男性的自殺率為7.6-8.8/10萬。在這5年期間,男女年自殺率之比、城市與農村年自殺率之比沒有顯著變化。
我們根據國家統計局估計的死亡總數對漏報的死亡進行調整,這一方法使得調整後的自殺率比未調整的自殺率高18%,但這種調整方法不影響自殺的特徵及其相對重要性。對漏報的死亡不做任何調整,直接將衛生部的死亡率數據推廣至全國人口,總的自殺率為19.6/10萬;相應的年均自殺人數為242,544,佔全部死亡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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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表於 2008-1-23 17:09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只看樓主]
討論
中國是報告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的極少數國家之一(其它國家有科威特和巴林[12])。中國女性自殺率僅比男性高25%,西方國家男女自殺率之比通常高於2:1,有時甚至高於3:1[14],但媒體[13]更多地關注於為何中國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而不關注為何西方國家男性自殺率顯著高於女性。實際上,所見到的象中國這樣男女自殺率之比的逆轉現象並不奇怪,印度和其它一些亞洲國家的男女自殺率之比也較低[7]:根據GBD的研究[4],1990年中國、印度和其它亞洲國家和島嶼(如亞洲的其它地方)的男女自殺率之比分別為0.81、1.10和1.48,而世界其它五大地區的男女自殺率之比從2.13(中東伊斯蘭教地區)到4.64(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不等。亞裔女性是自殺行為的高危人群,如生活在西方的亞裔年輕婦女的自殺未遂率高於同齡的西方白人婦女[15]。由於中國農村年輕女性的自殺率非常高,才導致中國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這一獨特的自殺特徵。在許多西方國家,最近幾年自殺率有著相反的變化趨勢:女性自殺率沒有變化或降低;而男性自殺率,特別是年輕男性的自殺率有上升的趨勢[16]。
與自殺率的性別比例逆轉現象相比,中國農村與城市自殺率之間的差異更大、更重要,並且在不同人群中均表現出這一差異。幾乎很少有國家提供其全國城市和農村居民的自殺率,因此幾乎沒有機會象探討自殺率的性別比例那樣探討全球范圍的城鄉自殺率之間的差異。目前有關自殺率的資料主要來自發達國家,有關城鄉自殺率之間的差異的報道沒有什麼明顯的特徵:一些國家的城市自殺率稍高,而另一些國家的農村自殺率稍高,但是這種差異隨年齡段、性別的不同波動很大,並且沒有出現象中國這樣大的差異——農村自殺率是城市的3倍[17]。
中國農村與城市自殺率之間的差異在老年人群中更顯著。在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老年人的自殺率最高,特別是老年男性[18],在這一點上中國亦是如此。中國獨特的地方是城鄉老年人自殺率的差異高達5倍。將本研究結果與其它國家的情況[18]進行比較,發現在所有報道老年自殺率的國家中,中國農村老年人的自殺率,特別是農村老年女性的自殺率是最高的。由於這一狀況與中國文化背景中的老人現狀相符,因此這一結果尤其值得關注。
目前有幾種理論來解釋中國相對高的自殺率和獨特的自殺特徵[5-7,12,19-22],但是極少有這方面的系統研究。絕大多數理論的焦點是中國農村婦女的社會地位低、發展的機會有限,但是許多發展中國家農村婦女的社會地位同樣低並且遭受各種各樣的家庭暴力[23],因此這些理論不足以解釋中國為何出現如此獨特的自殺特徵。我們認為如下一些假說可以解釋這一現象,我們自己的初步研究結果也證實了這些假說。在中國沒有強大的反對自殺的宗教或法律禁令,因此當人們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或長期存在不良生活刺激(如無法治癒的疾病)時可能會將自殺視為解脫痛苦、減輕他們給家庭帶來的經濟或感情負擔的一種可接受的方法。在這種寬容的大環境下,那些沒有潛在精神疾病的個體,特別是那些社會支持系統薄弱的年輕農村婦女,在急性應激狀態(如家庭內部矛盾)下會出現沖動性的自殺行為。我們中心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合作開展的自殺未遂的病例對照研究[24]發現:僅38%(57/151)的自殺未遂者有精神障礙,並且與患有精神障礙相比,急性生活事件造成的嚴重應激更能預測自殺未遂行為的發生。
在農村地區,絕大多數農民家中存放有烈性殺蟲劑,因此服用農葯的蓄意自傷較常見;服毒最常用的化合物是敵敵畏和對硫磷(有機磷殺蟲劑)。由於這種方式的致死性強,並且農村地區缺乏受過良好培訓的、搶救農葯中毒的急救醫務人員,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沖動服毒並不想死的人的死亡率會較高。這就導致農村地區總的自殺成功率升高——由於女性比男性更常見蓄意自傷——女性自殺成功率相對高,特別是農村年輕女性。顯然,對烈性農葯的生產和銷售進行規范與限制、甚至對這些農葯的儲存地點與方式進行統一管理是農村地區預防自殺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以前有一項研究[21]將衛生部1987-94年數據中的自殺率推廣至全國人口(沒有對漏報的死亡率進行調整),得出全國的自殺率為17.7-22.6/10萬,與本研究中有關1995-99年未調整的年均自殺率19.6/10萬接近。並且,1987-94年的自殺特徵與本研究結果一致。因此,這13年(1987-99)中國的自殺特徵相當穩定。不幸的是,由於中國1987年以前的自殺率數字的可靠性值得懷疑,也就不太可能評估中國最近的經濟改革(始於1978年)給全國的自殺率及特徵所帶來的影響[10]。
其它長期有著可靠自殺統計的亞洲國家的數字[25-26]以及東歐的最新數據[27]顯示自殺率的顯著波動似乎與社會文化的變革一致,因此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伴隨的社會和經濟變革也可能影響自殺率。但是對這種變化的方向不清楚:與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76)較高的自殺率相比,中國目前的自殺率可能會因政治的穩定與繁榮有所下降,或者因為經濟改革出現新的社會應激而上升。
衛生部的生命登記系統覆蓋的范圍較大,但可能無法代表衛生報告制度不健全的、較貧窮的農村與城市地區。尚不清楚這一樣本的代表性差在多大程度上影響自殺數字的准確性,但通過將此研究結果與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所屬的樣本較小的、更具代表性的流行病學監測系統——疾病監測點(DSP)系統的數據進行比較,發現這一影響不大。GBD[8]和WHO[28]在進行死亡率估計時常用DSP系統的數據,根據DSP系統的數據,145個監測點覆蓋人口1000萬,每年報告5萬例死亡,這一樣本人口是衛生部生命登記系統樣本人口的1/10。我們將早期研究[10]中有關DSP系統1990-1994年的數據與本研究結果進行比較,發現除了DSP數據中城市老年男性的自殺率較高外,二者的自殺特徵在本質上是相同的。根據這兩個系統數據推算出的1990年的自殺率是非常接近的[10],但是根據DSP系統推算出的最近幾年的自殺率低於衛生部生命登記系統得出的結果:根據DSP數據得出的1995年至1997年(可以獲得DSP系統最近3年的數據[29])的年均自殺率為15.4/10萬,同期衛生部數據的調整自殺率為20.2/10萬。造成這種差異的部分原因可能是DSP的數據與衛生部的數據不一樣,它包含分類「意外死亡,外部原因不明」(在《國際疾病分類標准》中沒有該分類),而這一分類中有些案例可能是死於自殺。不幸地是,在出版的年報中沒有分性別、年齡組和城鄉自殺率做出詳細報告[29],因此在這篇文章中無法用DSP的數據對不同人群的自殺率進行分析。
評估漏報的死亡率及其分布的方法直接影響自殺率的高低,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自殺的特徵。使用國家統計局的死亡率數據對72組人群中每組人群每年漏報的死亡率做出評估。由於缺乏詳細的數據,我們不得不假定每組人群中各種死亡原因漏報的死亡率均一樣,而實際情況有可能不是這樣。以這種方式對漏報的死亡率進行調整,會導致總的自殺率升高18%;對漏報的死亡率進行調整後自殺率升高的程度與對DSP系統1995年的數據的研究結果[29]一致,後者運用「捕獲-標記-再捕獲」方法估計農村總的漏報的死亡率為13%、城市為15%。
這種評估的效度也有賴於死因登記的准確性。在中國沒有規定由驗屍官對非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做出死亡報告,因此家庭成員有機會去影響醫生的死因記錄。在中國農村的一些地方,人們認為自殺死亡者的「靈魂將四處游盪」,這種不良信仰將會使家庭成員不願意承認家人死於自殺[30],城市的許多家庭會因為有家人死於自殺而感到「羞辱」[5];但是根據我們自己跟1000餘例自殺死亡者的家屬交談的經驗,即使存在這些擔心,也不會導致經常出現對死亡原因的故意錯分。與規定自殺是非法的國家或自殺會給家庭帶來嚴重的社會、經濟和法律糾紛的國家相比,在中國故意錯分的出現率較低,這可以部分解釋中國的自殺率相對高的原因。我們中心與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合作開展的一項連續性全國意外死亡原因研究將有助於確定這種錯分的出現率究竟是多少。
根據衛生部或DSP的數據計算全國各死因的死亡率時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這兩個生命登記系統所採用的城市與農村人口的定義與國家統計局的標准不同。統計局將城市和城鎮人口作為城市人口,衛生部和DSP系統的城市數據主要來自大型和中型城市的非農業人口,農村數據主要來自縣和城鎮。因此,我們將衛生部的城市死亡率數據推廣至統計局報告的城市人口,將衛生部的農村死亡率數據推廣至統計局報告的城鎮和縣人口。這種調整方法不錯,但並不是完美無缺的。另一個造成混亂的原因是中國的「流動人口」占的比例大:目前大多數去城市工作的農村居民一旦死亡則登記為農村死亡案例,因為他們的戶口所在地為農村。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住在城市郊區或去城市打工,這種城市與農村自殺的特徵以及其它衛生狀況顯著不同的現象可能會逐漸消失。
盡管對漏報的死亡率進行了調整,我們估計的中國1995-99年的平均自殺率23.2/10萬仍顯著低於GBD[4]估計的1990年的自殺率30.3/10萬和WHO[9]估計的1998年的自殺率32.9/10萬。GBD和WHO對DSP的數據進行了兩方面的調整,才造成了自殺率顯著升高。他們通過應用一般增長-平衡方法(以及一些其它調整方法)對人口數據[28]進行調整來估計總的死亡人數,因此他們估計的漏報的死亡率比直接從人口統計局數據中計算出的漏報的死亡率高得多,然後用這一高得多的漏報的死亡率來對粗死亡率數字進行調整。例如, WHO估計1998年中國有930萬人死亡[9],而人口統計局估計有807萬人死亡[11],二者相差15%。統計局根據每年1/1000戶抽樣調查的結果估計總的死亡人數,在該抽樣調查中詢問每個被調查者在過去一年中該戶家庭中的死亡人數;這些調查存在回憶偏倚,因此可能會低估總的死亡人數,特別是孩子的死亡。但是在WHO估計的壽命表中把全國作為一個整體看待[28],不能單獨看城市和農村不同年齡組和性別的估計死亡人數。因此,不能用WHO和GBD估計的死亡數字來估計城市和農村死亡特徵的差異——這一差異對於自殺來說尤其重要。
GBD和WHO所做的另一個調整是將DSP數據中編碼為「意外死亡,外部原因不明」和「其它種類的暴力死亡」的許多案例看作自殺案例[8]。這就導致總死亡人數中相當大比例的死亡被歸入了自殺。1990年(GBD的估計)DSP數據[31]中34%(2197/6465)的意外死亡被登記為上述兩類未具體分類的死因,因此這些案例中的許多案例被歸入了自殺案例;這種調整使得自殺占總死亡的比例從原來的3.0%(1448/48122)上升到4.6%(2233/48122),升高了54%。對1990年的DSP數據進行詳細評估後發現2197例未具體分類的意外死亡案例中932例實際是死亡原因不明,而這些案例可能不應被歸入自殺案例。到1997年,DSP數據中未具體分類的死因在意外死亡案例中所佔比例下降到14%(770/5520)[29],重新分類後自殺占總死亡的比例從原來的2.5%(1305/51759)提高到3.0%(1568/51759)——稍微提高了20%。目前尚不知道這種將未具體分類的意外死亡案例重新分類的方法是否恰當,但是我們與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合作開展的意外死亡研究的部分結果將可以回答這一問題。
不幸的是,有關中國的自殺率還有一點令人迷惑不解,即在最近出版的《2001年WHO世界衛生報告》[32]中提到中國的自殺率將會升高,與我們的結果以及WHO以前的估計結果相反,以前WHO「根據最近幾年獲得的中國的自殺數字」報告中國的自殺率為14.0/10萬(未說明具體那年),並認為1988-90年期間中國的自殺率比1996-98年期間降低了17.2%。在報告的統計附件中估計2000年整個西太平洋地區的自殺率為20.3/10萬;但是這一地區76%的人口生活在中國,因此很難根據該報告中提到的中國的自殺率14.0/10萬推算出該地區的自殺率。另外,這一自殺率數字與WHO以前報告的1998年中國的自殺率32.9/10萬[9]相比降低了57%,而在該報告中沒有對這一現象做出解釋。
學術界對於中國的自殺人數究竟是多少仍然有爭議,但是對於自殺在中國的公共衛生方面的重要性以及中國獨特的自殺特徵極少有爭議。WHO估計1998年自殺在中國佔全部死亡人數的4.4%,根據損失的傷殘調整生命年[9]進行統計,自殺是中國第4位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這一結果與我們的研究結果相似。鑒於這一問題的公共衛生重要性,制定面向高危人群的、符合中國國情的自殺預防干預措施並對其效果進行驗證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2000年3月衛生部與WHO合作舉辦了一次預防自殺講習班,這是邁向制定國家自殺預防策略的第一步[33]。
⑹ 求國家衛生網路直報系統新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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