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代通知金 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 劳动合同法 》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 解除劳动合同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上个月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代通知金是否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 当然不是。法律规定受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是 经济补偿金 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对于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并无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规定。 如果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与平时的工资标准相比不正常,如何处理? 比如上一个月请了事假或其它原因缺勤,可能导致工资大幅度低于正常工资,也有可能上一个月正好拿到大笔提成或奖金,导致工资远高于正常月份的工资,“代通知金”标准怎么把握? 有地方法院对此问题提出了适用意见,比如《 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认为,《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所以,结合 劳动法 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知,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代通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特定的三种情形。 一般来说, 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决定了 劳动者的代通知金。如果工资有较大变动,可能会影响代通知金的大小。所以,自己要清楚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最好 会自己计算自己应得的代通知金, 以防遇到某些用人单位 克扣工资 的情况。
⑵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怎么样规定的
一、 代通知金 的计算标准怎么样规定的?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 工资 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所以,结合 劳动法 和 劳动合同法 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八,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 解除劳动合同 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代通知金”与支付 加班 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一致的.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目前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按档案工资、有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比例、还有的按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基数,等等.一般规定,计算 加班工资 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二、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知,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代通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特定的三种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代通知金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的。但要是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过高或过低的,那么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代通知金的支付,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错误,所以需要进行支付,但是这个金额的支付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具体条件,而且具体的工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 解除合同 之前所进行的工资发放水平进行的。
⑶ 公司的代通知金怎么计算
一、 代通知金 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关系 的,除了应当支付 经济补偿金 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 工资 ,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分类 1、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 北京 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 劳动合同 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 终止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 劳动合同终止 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 赔偿金 。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 过错责任原则 。 2、第二种 第二种是在《 劳动合同法 》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 解除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 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近几年中,随着国家的不断普及,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道要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不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范双方的行为,同时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做出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⑷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⑸ 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企业和职工签署 劳动合同 ,就是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范。如果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无力支付 工资 ,可以解除部分职工的 劳动关系 ,这涉及到 代通知金 的赔偿,那么,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企业支付代通知金,应该以职工上个月工资为准,是一个月工资标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劳动合同法 》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 解除劳动合同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 经济补偿金 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企业支付代通知金有条件限制,只有文中提到的三种情况出现时,才能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计算比较简单,是职工上个月的工资。如果职工属于销售岗位,工资波动大,企业应该按照月平均工资支付。当然,除了代通知金,企业还承担 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⑹ 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代通知金应该是能够反映员工工资标准的,一个月的工资数额为代通知金的金额,一般是上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常会有出现每一个月工资都不一样的情况,所以上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能反映平时的工资的,就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 代通知金是什么?
代通知金是按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的。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我国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综上问题所述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是有用的,了解这些对我们之后工作有好处。建议大家应该了解什么是代通知金及其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⑺ 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因此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果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⑻ 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指什么
一、 代通知金 计算依据是什么?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 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对于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并无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规定。 结合 劳动法 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实务中俗称“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 三、 解除合同 赔偿金 和代通知金可否一并主张? 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这三种情形合法地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也就是说,代通知金适用的是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而赔偿金适用的是单位的辞退被认定为违法的情况。 综上所述,出现法定情形,企业可以提起一个月通知员工 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及时通知的,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就按照员工上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如果员工收入弹性比较大,应当按照过去一年的平均月工资执行。企业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只能要求赔偿金,而不再得到代通知金。
⑼ 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⑽ 代通知金如何给,怎么样计算
1、〈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公司辞退员工 ,赔偿金为什么是n 1?1是指什么?代通知金应该怎么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没有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 至于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因病超过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单位 解除合同 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必须支付。 简单说,N 1是实践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用的补偿标准,但还是存在对法律规定理解的误区。 如何区分代通知金和 经济补偿金 一、如何区分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 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除等诸多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同时其范围更为宽泛。 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 代通知金为固 定金 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 工龄 有关。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之后一年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代通知为固定的一个月,而经济补偿金则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原则。 二、如何计算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 比如一员工月薪五万元,在给此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适用的基数就不应该是五万元,而应该按照 北京 市市平工资的三倍进行封顶计算,即12603元;而此员工的代通知金则应该是五万元,不应该受三倍封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