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生成绩平均分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学生成绩平均分计算方法: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百分制成绩,作为该课程的加权成绩。以学生全部加权成绩之和,除以该生的课程总学分数,作为该生加权平均分。
同一课程多次修读,就高计算一次,不及格课程成绩不计入,非百分制成绩不计入。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作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全部绩点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的绩点课程总学分数,作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
同一课程多次修读,就高计算一次,不及格课程绩点不计入。
原则上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总评的10%-30%,期末考试成绩占90%-70%,成绩评定中如有变动,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被学校确立为教学改革的课程,课程成绩构成比例可以根据改革情况进行调整。任课教师应于课程教学开始时向全体学生公布成绩评定方法。
(1)教学成绩分数算法扩展阅读:
成绩的评定的记分办法一般分为五级制、三级制、百分制三种。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
五级制记分为优(A)、良(B+)、中(B-)、及格(C)不合格(F),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三级制为优秀(A)、合格(P)和不合格(F),其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首次参加该课程修读的学生,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者,其等级成绩直接转化为F;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由电脑排序,然后按名次比例转化为等级成绩。
采用相同试卷考试且课程考核标准相同的平行教学班,以参加该课程考试学生作为整体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给予等级成绩。
㈡ 大学课程学分绩点到底怎么算的
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算法举例: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 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 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 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 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
以上五项成绩GPA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 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在具体运用中,大学经常采用总平均绩点与最后两年平均绩点。
总平均绩点(Overall GPA)是将全部所修学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最后两年平均绩点(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将最后两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