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次开发后的开源源码有版权吗
开源并不代表没有版权!
开源GNU协议分为很多种
有的是完全免费 就是代码可以用到任何用途
有的是仅仅用于研究 也就是说 可以看代码,但是不能用户商业用途
开源的授权协议很多种
而且多数都要写上最初作者的信息
开源绝对不等于无版权
⑵ 购买了别人的软件,别人授权可以二次开发但不得与第三方共用。软件侵权问题。
你好,代理点 应该是属于第三方的,这种用于盈利性质的话,个人判断是属于侵权的。
进入 上——http://tieba..com/f?kw=%C2%C9%CA%A6&fr=index 律师吧 认为必要问下专家 法律人士 去断定。
⑶ 甲方直接引用软件DLL文件来做二次开发,会不会有版权问题
这得看这个dll的来头和你使用的规模了,本质上这就是盗版行为。
例如:Arcsoftface.dll
这个dll文件是虹软人类识别库的核心算法,人家一个上市公司的老老小小都靠这个吃饭呢。
你要是敢绕过授权使用这个dll,自己想想后果。这和你盗个Windows可不是一回事。
一般情况下是有版权问题的,就算是一些开源协议规定的软件,也是有其适用情况的,如果你不遵守人家的协议,一样会有版权问题。况且DLL文件是Windows上的动态链接库,而Windows软件更多的是私有版权的软件,而非Linux上的开源软件,因此侵权问题是非常有可能的。
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说一下软件名称,如果不方便的话,我估计有99%以上的侵权可能性。详细情况最好还是咨询相关版权律师,不过就我个人而言,这种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公司,继续呆下去可能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要看DLL有没有申请着作权,没有着作权可以用。申请了着作权就不能用了。你使用之后别人再申请着作权的,可以正常使用,但在下个版本中就不能再使用了。
可能有人问,那我去申请着作权行不行?不行,着作权申请要提供部分源码,且要对源码进行审核,没有源码是无法申请的。
这要看你的dll的版权问题了,
还有就是既然曾经是甲方,这个dll的使用权可能已经给了甲方,只要甲方未将软件携带dll出售或对外分发并不构成侵权。
使用已有使用权的dll哪来的侵权一说。
而且现在软件开发很多都使用开源协议的第三方,对方如果已经付费你可能连源码都保不住。只要不修改你的源码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公司层面既然是甲方乙方的关系,那就看双方合同,看授权类型。甲方自用的情况下一般都没啥事,但甲方有再分发行为的话瞬要看合同约定。是不是乙方的前员工影响不大。
通用公共dll一般不涉版权,特殊的看具体情况
会!
即便改名,也会有版权问题!
这个得看发布时使用的协议,如果是MIT协议发布的就没有问题
最少也是牵扯到逆向了,都不说保密的问题
把人家dll打包到你的发布包肯定不行,如果是你的发布包依赖这个dll但是要求先安装这个应该就没法律问题。但是这样发布包应该卖不出去了吧[捂脸]
⑷ 做网站的公司用别人的整站源码进行二次开发再卖出去会不会侵权
做网站的都是用别人的程序去帮你做,自己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二次开发。
如果是完全自己开发网站给你做,再简单的网站也得收你几万了。
其实大部分网站程序都是互相抄袭,他们自己的版权都说不清楚。相同原理,如果开发网站程序的,所有功能都自己开发,不借鉴抄袭别人的,那么他工作量很大,成本很高,也不实际。
⑸ 改源码算侵权吗
算侵权。
此类情况占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80%。侵权人往往认为,只要对源代码修改后使用就不构成侵权,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并不要求完全相同,核心内容相同也是侵权。
软件版权的保护级别
1) 原版软件(普通保护)
2) 共享软件
A、共享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的定期限试用软件。
⑴ 共享软件的主要分发途径
① 通过展销会分发
② 通过公告牌网页分发
③ 从一个试用者传给另一试用者
⑵ 共享软件的内容
共享软件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码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软件程序中。
B、共享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定期限免费试用
共享软件通常包括一个"简介"(reaadme)文件或开放式菜单表明这个软件是共享软件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汇款的声明。在声明中约定的期限内,用户可以免费试用共享软件。
⑵ 试用到期后购买使用权或停用
有些共享软件在试用期结束后自动锁住软件功能;另一些则未加过期锁保护。不论如何,试用期后继续"试用"便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
⑶ 仅限试用
① 在试用期间(未购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对共享软件开发新的应用是非法的。
② 许多电脑书附有共享软件盘,这只是共享软件分配体系的一部分,购买书并不等于购买了所附的共享软件。
⑷ 禁止牟利分发
试用者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共享软件进行牟利。
3) 免费软件
A、免费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免费使用的弱保护软件。
免费软件的分发途径与共享软件相类。
B、免费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饮水思源"准则
用户的任何源于免费软件的开发应用也必须作为免费软件。
⑵ 禁止牟利分发
非版权人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免费软件进行牟利。
4) 公有领域软件
A、公有领域软件
公有领域软件又称自由软件,是一种被版权所有者明确放弃作品财产权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软件。
⑴ 允许通过复制、分发自由软件牟取经济利益
⑵ 对自由软件的二次开发成果的产权归二次开发者所有
⑶ 基于自由软件而进行的应用开发,开发者拥有应用成果的所有权
B、特别规定
⑴ 一般认为,原始自由软件的版权所有者并未放弃着作人身权。
⑵ 凡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八、软件着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着作权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九、软件着作权人
软件着作权人:对软件享有着作权的单位和公民。
一般情况下,软件着作权归软件开发者所有。软件开发者通常是指进行实际的组织、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以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
1、合作开发:开发者共同享有(合同、协议的除外)
(1)可分割:单独享有权利;行使时不得侵害整体着作权;
(2)不可分割:开发者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2、委托开发:双方合同约定,没有限定合同的,权利归开发者(受委托者)所有;上级部门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按同样情况处理。
软件职务作品的着作权属于单位。
十、软件着作权的使用许可
1、使用许可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一种无形财产,因此可以同时为多数人占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权"的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体现使用许可。
所谓软件许可,是指软件权利人与软件使用人之间通过订立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依照这种协议,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权,但可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软件产品。
软件使用许可不同于软件权利转让,不发生着作权的转移或者着作权人的变更。
2、使用许可的种类
按照被许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权和排他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软件;
(2)排他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该软件;
(3)普通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可以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软件。
⑹ 安全问题.购买回来的二次开发源码。如何对源代码防止泄露
这应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是网站的话,完全的防止泄露是不可能的,特别是租用空间!一般的网站公司是在程序中加一个返回代码,指应到自己公司网站中某个程序,如果没有在公司中备案,他就不能运行或自动删除程序!也要是相对的,如果遇上程序高手,只需把你那个代码删除就行了!!!还有有些部分做成dll数据文件!就这么多了!
⑺ 购买的软件源代码经过二次开发出售;但后来发现源代码是非法获得的,我违法吗
源代码具有着作权,单纯的购买自己使用并不违法。但是经你开发,你获得了新产品的着作权。但开发行为不能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你的出售行为已经侵犯了原着作者的权益。不论你购买的是不是具有合法来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