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2014)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三、将第二条改为第三条,删去第二款。
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改为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四、将第三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七、将第四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八、将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九、将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相应删去第七条。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十三、将第九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㈡ *** 转移支付包括哪些
问题一: *** 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公共部门无偿地将一部分资金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所形成的支出。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的支付,失业救济金的支付以及退伍、复员军人的补助等等的支出。经济工作中的转移支付对比: *** 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 *** ,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 *** 或企业的一种不以取得商品或劳务作补偿的支出,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转移支付包括 *** 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 *** 间的转移支付。① *** 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 *** 的转移支付。由于 *** 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②企业的消模瞎转移支付。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 *** 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 *** 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③ *** 间的转移支付。一般是上一级 *** 对下级 *** 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 *** 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 *** 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 *** 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 *** 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二是横向转移,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文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 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 *** 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 *** 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 *** 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 *** 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 *** 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 *** 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 *** 重要的预拿空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一)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二)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
问题二:什么是 *** 转移码世支付? *** 转移支付(Governmental transfer payment) 转移支付 是指 *** 或 企业 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 商品 和劳务而作的支 付,即 *** 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 *** ,以增加其收入和 购 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 收入再分配 的形式。 转移支付 是包括 养老金 、 失业救济金、退伍军人补助金、农产品价格补贴、 公债利息等 *** 与企业支出的一笔款项。 这笔款项在西方国家是不计算在 国民生产总值 中的, 其原因在于这笔款项的支付不是为了购买商品和劳务, 所以将其称作转移支付,有时也称转让性支付。
问题三:什么是国家转移支付制度?(指财政政策) 用通俗的白话说,转移支付就是为了平衡中央及地耽,以及各地方之间收入的一种手段。主要表现为税收财政收入。
可以分为纵向的和横向的。
纵向的一般是中央和地方间的转移,比如收上来的税,中央分给地方一些。
横向是地方之间的转移,富的地方的收入分点给穷的地方。
呵呵,够白话了吧。
问题四:转移支付和财政拨款有什么区别 财政拨款属于 *** 支出,转移支付是 *** 支出的一部分,但是在算GDP时,转移支付要从 *** 支出中扣除
问题五: *** 转移支付是什么 10分 财政转移支付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模是不对称,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二是横向转移,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文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 *** 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 *** 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 *** 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 *** 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 *** 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 *** 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 *** 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 *** 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我国目前仍实行的不是很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各级 *** 的职责和事权尚未明确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难以确定标准的收支概念;二是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三是既得利益调整的力度过大,困难很大;四是由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发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别,致使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均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五是基础性数据统计、收集有很大难度。
问题六:预算法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包括哪些 财政转移支付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主要是指上下级预算主体之间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的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 主要形式有: (1)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和结算补助,这几部分是1994 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维护既得利益,是旧体制的延续,不具有均等化功能。 (2)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在支付过程中按规范和均等化的原则进行,这是国际上通常称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 (3)专项转移支付,服务于中央宏观政策目标,用于增加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专项拨款,目前这些重点项目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但其核定并不规范,加之往往被层层截留和被挤占、挪用,其性质属于非均等化转移支付。 (4)其他转移支付,包括上述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三奖一补”转移支付等,其性质属于专项转移支付,但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均等化的性质。
问题七:什么叫转移支付,什么叫专项转移支付?有哪些? 转移支付定义:
转移支付是 *** 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 *** 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 ,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转移支付原因:
原因之一:部分地方 *** 的财政能力非常低,在平均的税收努力下,所获得的收入并不足以去满足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的支出需要。
原因之二:提供公共物品中存在的外部性,会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
原因之三:地方各 *** 在财政支出和投资中有其优先和侧重,而这与全国范围内通盘考虑的投资侧重,以及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可能会有所矛盾。
转移支付类型:
1.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对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
2.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 *** 应当按照中央 *** 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础上,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的问题,国家逐步试行了转移支付制度。
2.转移支付的方式:
(1)、体制补助,这是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前的分级包干体制中保留下来的,这是一种无条件的转移支付。
(2)、专项补助,这是中央 *** 对地方 *** 的专项拨款,地方 *** 必须把这部分资金用于中央 *** 所指定的项目上。
(3)、税收返还,这是在1994年年全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为了保证地方 *** 的既得利益,实行了中央 *** 对地方 *** 的税收返还。
(4)、公式化补助,从中央财政收入增量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选择一些对地方收支影响较大的客观性因素及主观性因素,采用相对规范化的计算方法,实施对各地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 *** 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 *** 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问题八: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概念:
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 *** 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基本形式
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财政转移支付
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
二是横向转移,
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由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厂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 *** 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
2009年起,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简化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中央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而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 *** 应当按照中央 *** 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为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设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包含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补助的省级 ***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基本原则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
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 *** 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 *** 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 *** 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 *** 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 *** 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 *** 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 *** 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 *** 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问题九: *** 间转移支付的 *** 间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 (一)弥补财政缺口大部分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实现纵向财政平衡,即弥补不同级次 *** 支出与自身收入之间的差异。尽管这些财政缺口原则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弥补――赋予地方 *** 更多征税权,将更多的支出责任移交给中央 *** ,或者减少地方支出、提高地方 *** 收入,但是,在大多数国家中,各级 *** 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仍然需要 *** 间财政转移支付发挥平衡作用。实际上,无论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高级次 *** 向低级次 *** 的转移支付都将有助于弥补财政缺口。但是,如果以自身收入能力为衡量标准,那么当最富裕的地方 *** 支出与收入(包括转移支付)达到均衡时,就可以认为实现了纵向财政平衡。显然,较为贫困的地方 *** 仍然存在着财政缺口,但这些缺口更应被视为地方 *** 部门内的横向财政平衡问题,而不是各级 *** 间的纵向均衡。(二)均等化横向财政平衡,即通常所称的均等化,存在争议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理论界对财政均等化的概念一直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解释;另一方面,对于均等化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国家又具有不同的偏好。如果将地方 *** 的人均实际支出作为均等化的衡量标准,将各地区的人均实际支出都提高到最富有的地方 *** 的水平,那么地方偏好差异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体现,从而削弱了分权的优势。除了地方偏好差异外,该模式也未考虑地方需求、成本以及自身收入能力等方面的差别。同时,人均实际支出的均等化还将抑制地方收入努力和地方支出约束,因为在该体制下支出最高、税收最低的地方 *** 将得到最多的转移支付。实践表明,这种不理想的激励效应在收入分享体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例如,在德国、俄罗斯等一些国家中,一定比例的地方税须在所有地方 *** 间分配。换言之,地方 *** 仅能得到部分来源于自身辖区的收入,其余部分则通过既定的均等化公式分配给其他 ***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征税成本被人为提高,由此而导致的阻滞效应也非常明显――当地方 *** 能够对被分享税基的税率产生影响时,采用这种收入分享体制将导致较低的征收率。即使税率由中央 *** 确定,但是如果实践中收入由地方 *** 征集,那么问题仍会产生。相反,财政能力均等化的目标是为各地方 *** 提供充分的资金(自身收入和转移支付),以提供由中央 *** 事先确定的公共服务水平。转移支付的基础是对各地区潜在收入能力(例如财产税的估价或其他税种的税基)的测量而不是采用实际收入。如果能够准确测量收入能力――尽管通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么这种转移支付将不会在地方 *** 取得收入方面产生抑制作用,因为从边际上看地方 *** 仍对支出和税收决策承担全部财政责任。当然,如果地方 *** 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转移支付公式中使用的能力变量,那么能力均等化也将引致不理想的激励效应。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一些州所采用的“代表税收体系”(RTS)均等化公式。按照RTS方法,每个地方 *** 得到的转移支付等于测量的税基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赤字额乘以适当的目标税率(通常是全国平均税率)。如果所有的 *** 都选择目标税率,那么能力差异将完全均等化,所有地区拥有相同的(人均)财政资源。但是各地区的税基通常会随着税率的提高而降低――例如,随着更高的税率资本化入财产的价值,以及随着经济活动转移至其他地区。因此,将税率提高,超过目标水平的地方 *** 会发现其税基缩小,转移支付额度增加。换言之,当地方税正好处于目标水平时,由于转移支付效应的存在,地方 *** 征收更高税率的边际超额负担为零,尽管从整个国家的角度看是正的。(三)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当地方服务溢出至其他地区时,为使地方 *** 提供合理数量的该类服务,有必要提供某种形式的配套拨款,以使单位补贴等于溢出收益的边际价值。同时,配套拨款也有利于......>>
问题十:计入GDP的 *** 支出指什么?为什么不包括 *** 的转移支出? *** 支出指一一国(或地区)为了完成其公共职能,对购买的所需商品和劳务进行的各种财政资金的支付活动,是 *** 必须向社会付出的成本。 *** 支出是指各级 *** 的支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 *** 购买,如 *** 花钱修建道路、设立法院、提供国防、开办学校等。这部分计入GDP。另一部分不计入GDP,有转移支付、公债利息等。
计入GDP的 *** 购买,创造了全新的价值。如修建道路等。不计入GDP的 *** 支出,是因为这一部分只是单纯的收入转移,并没有创造出全新的价值。比如转移支付等。
㈢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水准,即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等化,这一标准是全国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最低标志。因此它是促进各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平衡各区域财政能力的有效手段。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只负责援助那些低于全国最低标准的区域,而不负责已高于全国最低标准的区域,以使中央有限的财政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所承担的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平分颤粗宽配的职能。中央政府没有必要去追求市场所追求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必要去援助那些大大超过全国公共服务最低标准的发达区域。中央政府对不发达区域的援助目的是促进和帮助这些地方政府实现中央的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它的钱只能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两大方面。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和由富裕区域向贫困区域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无论是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还是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其实质都是“抽肥补瘦”。一般性补助转移支付量过大,财力平调过多,既挫伤发达区域的积极性,又会使不发达区域产生依赖性,将损害整个国家的发展动力和效率。因此,转移支付更多的是专项转移支付和分类转移支付。尽管它们同样会导致效率的损失,但相比而言更加公平和合理。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加强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力度,抑制区域间差距的过分扩大,调整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横向不平衡,促进地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为落后区域的经济起飞创造条件,达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目的。可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援助手段,对不发达区域改善社会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转移支付制度能促进一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不同区域的人民能享受到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作用
第一,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抑制日趋扩大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缓解“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是财政分配的重要职能。公平不仅仅指个人收入方面的凳裂公平,还包括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方面的平等权力,如义务教育、公共交通服务、基础设施等。这些服务如果只靠当地政府来解决,或者在财政体制中缺乏这种社会公平的机制,就必然出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要很好地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必须有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种富裕地区援助贫困地区的长期稳定的机制,实现我国各区域人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大体平等。
第二,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茄亮力。对中央财政来说,可以通过长期努力多集中一些财政收入,提高中央政府对区域发展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并通过对地方政府不同形式的补助,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增强财政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可以使中央财政从与各省博弈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宏观调控。对地方财政来说,可以在划清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通过分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弥补贫穷地区由于财力不足所带来的财政功能不足的缺陷,并使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转移支付,落后区域永远是发展不起来的。
第三,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正确调动地方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使地方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由于缺乏规范的转移支付的办法,地方政府往往将精力和时间放在同中央财政的讨价还价、以及在“关键时候”采取不正当手段如突击支出或突击收税等方面,而懒于发展区域经济。这些不正常的增收和多支,不仅造成中央有限的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导致了政府行为的错位,给市场发出错误的信息,使供求平衡产生波动。在税收方面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随意减免、乱开税法口子的混乱现象,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区域将相当一部分精力用在与其他区域攀比,以及“跑部向钱”上面,而且确实得到了实惠。这种现象很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以上弊端,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严肃税法,提高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真正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从而配合中央政府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显然,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促进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法律依据
《预算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