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预算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预算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新预算法而实施不力,那么法立得再好也会打折扣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财政部门在学好用好新预算法的同时,还要大力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把该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除专门组织新预算法培训外,其他业务培训中也要安排这方面的内容。财政部在“六五”普法验收中要把各地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同时,各地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新预算法,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预算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做好新预算法实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新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正处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对一些符合改革发展方向但一时还难以具体规定的问题仅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预算管理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不同,预算管理的水平差别也较大。
因此,本着从实际出发、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中央层面还需要按照新预算法确定的原则及授权,抓紧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资金支付、政府债务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层面还可以制定有关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或者地方性法规。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国家预算法
B. 预算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问题一:目前预算管理模式有哪些 150分 一、 *** 预算管理模式的变迁―――以美国 *** 预算管理模式的变迁为例
在西方各国陆续建立和形成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后,尽管预算管理改革涉及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各个方面, 但其关键是预算管理模式的改革。20 世纪50 年代以前, 美国 *** 采用的是线形预算。在50 年的发展中, 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 线形预算(50 年代)
所谓线形预算(Line2Item Budgeting) , 就是以 *** 的人员经费保障为基础的要素预算。线形预算简单列出了开支的广泛凳竖种类, 如薪水、加班费、邮资、汽油、办公用品等。它是以年度为预算周期, 以人员经费为主要对象, 着重于 *** 供给, 在确定下一年度预算时, 采用基数加比例增长。线形预算类似于我国的基数法预算。线形预算在稳定 *** 资金供给的同时, 却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是它无法控制 *** 机构的膨胀。二是由于 *** 与提供的服务没有直接联系, 因而不利于 *** 效率的提高。三是 *** 预算支出失去控制, 造成支出膨胀。
2. 项目计划预算(60 年代)
针对线形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60 年代, 项目计划预算( Planning , Programming , Budgeting System) 问世, 至此, *** 预算的编制模式初步地确立下来了。项目计划预算是结合“规划过程, 规划作用和预算系统”三种合理元素的一种尝试。它将 *** 预算目标的设计、规划与编制融合为一体, 这些元素其实没有什么新的成分, 它的特点陵咐就尝试这些不同的元素结合起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 项目计划预算并不是能解决 *** 预算中的所有问题, 例如, *** 的经常性预算支出就难以实现项目化管理, 因而存在潜在的管理漏洞。
31 零基预算(80 年代)
零基预算(Zero2Based Budgeting) 是我们所熟知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是一种基数为零的预算。这一个概念要求识别决策单位、决策组、组合中单个的级别以及评估组合中单个的可选性消费水平。零基预算的目的是要求每个预算单位都有充分理由来证明其每一项预算以及每一部分都是合理的, 否则, 就可能遭到否决。然而, 零基却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复杂的编制方法造成诸多的问题, 比如要做到“事事有预算, 处处有预算”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即使编制出来了, 也会造成“内行说不清, 外行看不清”的局面。
4. 绩效预算(90 年代)
绩效预算(Performance Budgeting) 亦称效率预算, 是一种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的 *** 预算管理模式。绩效预算作为一种公共支出预算模式, 是由绩、效和预算三个要素构成的。绩即业绩目标; 效是指用哪些具体指标来衡量财政支出完成以后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预算则指达到这一业绩所需的拨款额。绩效预算与投入型预算管理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它是以效率为基础的一种充满活力与生机的预算管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 财政绩效问题成为预算中至关重要的要素之一。绩效预算不仅对合理分配各个部门的预算, 而且对在现有的财力资源约束条件下,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我国在 *** 预算管理中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模式的前景是相当明朗的。
二、目前我国 *** 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预算内容不全面
长期以来, 我国在财政分配中把财政性资金分为预算内、预算外。我们编制的预算只是预算内的丹 而财政分配也只对预算内资......>>
问题二:预算控制的方法有哪些 预算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预算授权控制、预算审核控制和预算调整控制三种类型。
预算授权枣汪大控制:
预算授权不是对处理某项业务的完全授权,是有条件授权,按预算额度限制。被授权人在经济交往中可行使的权利(如谈判、交易、结算、业务使用金额决定、签单画押、特定处理业务等),只能在预算范围内行使有效。超出预算行使授权,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公司预算是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的,由总经理按经营目标分解到各项业务或各部门,因此预算内授权是有层次的。
预算审核控制:
1、竣工决算资料内容较多大概有以下这些内容:招、投标文件;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书;建设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纪要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竣工图;隐蔽记录;测量抄测记录;工程量收方记录;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等。
2、上述内容均应认真审查,如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在竣工图体现出来了且是否与设计变更内容一致,还有隐蔽记录的内容是否与竣工图相吻合,再有施工单位编制的鸡算书与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价的审核,重点看两者间的差异,造成差异的原因及相关的依据。
3、合同主要审核涉及到工程造价相关的内容,工期的要求、质量的要求、工程支付的约定等内容。
4、竣工图与施工设计图进行对比,如有差异就要看是否有相关的设计变更或者技术核定单或其它相关资料依据。
5、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书要重点审核。
预算调整控制:
所谓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原预算安排的行为。预算管理部门在进行预算调整时,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与预算编制程序基本相同。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 *** 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 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乡、民族乡、镇 *** 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问题三:预算编制的方法有哪些 一、增量预算法与零基预算法
按其出发点的特征不同,编制预算的方法可分为增量预算法和零基预算法两大类。
(一)增量预算法
增量预算法又称调整预算法,是指以基期水平为基础,分析预算期业务量水平及有关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通过调整基期项目及数额,编制相关预算的方法。
增量预算法的前提条件是:(1)现有的业务活动是企业所必需的;(2)原有的各项业务都是合理的。
增量预算法的缺点是如果预算期的情况发生变化,预算数额会受到基期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可能导致预算的不准确,不利于调动各部门达成预算目标的积极性。
(二)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是“以零为基础编制预算”的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在编制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期间的费用项目和费用数额,主要根据预算期的需要和可能分析费用项目和费用数额的合理性,综合平衡编制费用预算。
运用零基预算法编制费用预算的具体步骤是:
(1)根据企业预算期利润目标、销售目标和生产指标等,分析预算期各项费用项目,并预测费用水平;
(2)拟订预算期各项费用的预算方案,权衡轻重缓急,划分费用支出的等级并排列先后顺序;
(3)根据企业预算期预算费用控制总额目标,按照费用支出等级及顺序,分解落实相应的费用控制目标,编制相应的费用预算。
应用零基预算法编制费用预算的优点是不受前期费用项目和费用水平的制约,能够调动各部门降低费用的积极性。其缺点是编制工作量大。
二、固定预算法与弹性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业务量基础的数量特征不同,可分为固定预算法和弹性预算法。
(一)固定预算法
固定预算法又称静态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只根据预算期内正常、可实现的某一固定的业务量
(如生产量、销售量等)水平作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法存在适应性差和可比性差的缺点。一般适用于经营业务稳定、生产产品产销量稳定、能准确预测产品需求及产品成本的企业,也可用于编制固定费用预算。
(二)弹性预算法
弹性预算法又称动态预算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联动关系,按照预算期内可能的一系列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工时等)水平编制系列预算的方法。
理论上,弹性预算法适用于编制全面预算中所有与业务量有关的预算,但实务中主要用于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和利润预算,尤其是成本费用预算。
编制弹性预算,要选用一个最能代表生产经营活动水平的业务量计量单位。例如,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车间,就应选用人工工时;制造单一产品或零件的部门,可以选用实物数量;修理部门可以选用直接修理工时等。
弹性预算法所采用的业务量范围,视企业或部门的业务量变化情况而定,务必使实际业务量不至于超
出相关的业务量范围。一般来说,可定在正常生产能力的70%~110%之间,或以历史上最高业务量和最低业务量为其上下限。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准确性,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本性态分析的可靠性。
与按特定业务量水平编制的固定预算相比,弹性预算有两个显着特点:(1)弹性预算是按一系列业务量水平编制的,从而扩大了预算的适用范围;(2)弹性预算是按成本性态分类列示的,在预算执行中可以计算一定实际业务量的预算成本,以便于预算执行的评价和考核。
运用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基本步骤是:
(1)选择业务量的计量单位;
(2)确定适用的业务量范围;
(3)逐项研究并确定各项成本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4)计算各项预算成本,并用一定的方式来表达。
弹性预算法又分为公式法和列表法两种具体方法:
1.公式法
公式法是运用总成本性态模型,测算预算期的成本费用数额,并编制......>>
问题四:什么是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MBA、CEO必读12篇及EMBA等各类商管教育均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组织规划工具涵括在内。
含义
预算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用来分配企业的财务、实物及人力等资源,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企业可以通过预算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有助于控制开支,并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利润。
全面预算反映的是企业未来某一特定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计
划),它以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企业一定期间内利润的预计额,是企业奋斗的目标,根据目标利润制定作业指标,如销售量、生产量、成本、资金筹集额等)为目的,以销售预测为起点,进而对生产、成本及现金收支等进行预测,并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对现代企业成熟与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主要方法。这一方法自从上个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通用电气、杜邦、通用汽车公司产生之后,很快就成了大型工商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从最初的计划、协调,发展到兼具控制、激励、评价等诸多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经营战略的管理工具,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日益发挥核心作用。正如着名管理学家戴维・奥利所说的,全面预算管理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把企业的所有关键问题融合于一个体系之中的管理控制方法之一。
2背景
全面预算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可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应该懂得全面控制思想,作为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更应该掌握这一多功能的管理控制工具,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科学化的方法。
3目的
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全面预算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它通过业务、资金、信息、人才的整合,明确适度的分权授权,战略驱动的业绩评价等,来实现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并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而对作业协同、战略贯彻、经营现状与价值增长等方面的最终决策提供支持。就像美国着名管理学家戴维・奥利所指出的那样:全面预算管理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把组织的所有关键问题融合于一个体系之中的管理控制方法之一。
(一)全面预算是单位奋斗目标的具体化
(二)全面预算是协调各部门的重要手段
(三)全面预算是控制日常经济活动的工具
(四)全面预算是业绩考核的标准
4特点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作为一种现代化管理手段,具有其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效益型、市场适应性、主动性和综合性。
问题五:sap的预算管理方式包括哪些? VIPSAP培训机构的实施顾问在带学员上项目实施基金管理中发现,基金中心+承诺项目的资金预算,有承诺预算与支付预算两种;对应各种费用成本发生的损益计划,一般只是计划功能,没有控制功能,要实现预算控制可结合内部订单或项目管理的预算管理功能来实现。
问题六:预算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预算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编制足以反映现实的预算,避免预算过于繁琐;
划定预算的控制责任,划清各责任人的实际业绩; 注意防止各部门从本部门出发以预算目标取代企业目标; 预算控制不是对现状本身的控制,而是对发展趋势的控制; 做好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业绩记录,以便分析比较; 预算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预算控制是激励经理人员的依据,是他们对预防偏差、纠正偏差所采取的措施。
预算制订
目标制定的不合理,太高达不到,太低没有激励性。
各部门编制的计划比较零散,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计划缺乏协调性,容易发生公司资源分配的冲突。
预算编制缺乏依据,成本预算没有按照成本动因进行分解,单纯依靠历史数据和主观判断。
预算确定的目标与各负责人员的职责不相匹配。
企业不能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预算方法,盲目实施复杂的预算解决方案,无法确认编制订预算所需的投入,预计投入人力和时间过于漫长。
预算执行常见的问题
预算执行监控:
监督跟踪不到位,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预算中一些费用分摊方法为各管理人员无法控制。
没有预算作为依据,支出审批时不能区分正常的和例外的支出,高管人员不得不应付大量日常审批事务,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要求。财务部门在对支出审批上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缺乏相应的预算考核制度。造成企业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脱离,重编制、轻执行。预算不能成为企业的“硬约束”,使预算失去其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部门绩效考核缺乏基础和比较对象。
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时,仅将预算值与执行情况进行简单的比例计算,而没有对预算差异进行深入的、定量的分析,难以确定预算差异产生的原因,无法把预算执行情况与企业经营状况有机的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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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也比较多的
问题八: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预算即是对本身企业的未来经营做一个概估,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确定经营目标。通过全面预算的编制,将有助于公司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加深部门及员工对公司战略的理解。全面预算也为公司的全体员工设立了一定的行为标准,明确了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为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预算的要求。 通过全面预算,使公司管理层必须认真考虑完成经营目标所需的方法与途径,并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好准备。我作为车间的一名统计要负责车间所有设备合同的如期付款,提前做好现金预算,可以使得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运作,迫使公司做出有效的反应,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全面预算管理是在量化分配企业资源的基础上,衡量与监控企业及各部门的经营绩效,以确保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管理机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之一,对企业了解家底、有效调动和分配资源、把握机遇、争取主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针对全面预算管理的特点,结合我国卷烟工业企业特征及面临的外部环境,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思考。
全面预算管理的特点
全面预算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用来分配企业的财物及人力资源等,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企业可以通过预算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有助于控制开支,并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利润,为企业的资本运作提供方向性指导。
全面预算是一个预算体系,具有整体性,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资本支出预算以及财务预算等诸多内容,涉及销售、生产、投资、财务、人力资源等诸多部门,其包含的各子预算之间相互联系。因此,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不是某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包括企业管理层)密切配合,全员参与。
全面预算是一种管理手段,能控制企业的关键经营指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其目的是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思路
企业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必须在参照和学习他人经验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依托企业战略意图确定企业预算目标,也就是对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具体包括经营性预算、财务预算和专项预算。通过编制全面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短期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予以具体化并有机结合,明确部门的责任及努力方向,激励每个员工从各自的岗位出发去努力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加强企业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定统一的企业产品代阀、材料代码,建立企业历史数据库,为制定企业预算目标、审核企业全面预算提供依据。企业应按责任归属设定责任中心,在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经营目标和经营责任,使全面预算管理对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企业对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可以采取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如:对生产采用零基预算法,对管理费用采取弹性预算法,对企业的损失启用概率预算法。有了这些扎实的基础工作,企业就可以逐渐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走上管理精细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进程,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软件,保证企业预算管理思想和管理制度得以落实,促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的数据量非常大,没有成熟的信息系统支持,很难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信息系统......>>
问题九:全面预算编制方法 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
1、固定预算:根据预算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固定费用或者数额比较稳定的预算项目,如固定成本等。
2、弹性预算:在按照成本(费用)习性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量、本、利之间的依存关系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与业务量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项目,如变动成本、混合成本等。
3、滚动预算是随时间的推移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自行延伸并进行同步调整的预算,适用于季度预算的编制的销售预算、生产预算。
4、零基预算是对预算收支以零为基点,对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或者各项收入的可行性以及预算数额的大小,逐项审议决策从而予以确定收支水平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不经常发生的或者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预算项目,如对外投资、对外捐赠等。
5、概率预算是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预算项目,估计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根据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其期望值,从而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难以推测预测变动趋势的预算项目,如销售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等。
编制程序:
1、预算编制程序:企业编制预算,一般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1.下达目标。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层下达各部门。
2.编制上报。各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层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提出详细的本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上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
3.审查平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各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出企业财务预算方案,报预算管理层讨论。对于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企业预算管理层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正式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董事会或总经办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董事会或总经办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由财务预算管理层逐级下达各部门执行。
问题十:如何做好企业的预算管理 在管理会计的核心理念中,价值的创造与维护是最为重要的两点。基于此,管理会计是企业的战略、业务、财务一体化最有效的工具。
事实上,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管理会计的思维、技术与方法支持。而管理会计的目标则依托预算管理和控制得以实现。
要做好预算管理,就需要搭建一个平台、树立两个理念、建立三个机制、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搭建信息平台树立战略导向理念
在现有经济环境下,一方面企业经营规模扩展和经营多元化,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层切实需要全面预算管理统筹企业价值活动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全面预算管理在非信息化条件下,存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脱节。预算不合理、随意性大;预算编制繁琐、周期长、效率低,工作量很大;预算对业务的控制力度不够;预算分析考核滞后等问题。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预算系统管理工具,因此,只有通过搭建一个预算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才能实现预算管理的真正落地。
预算管理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必须树立管理会计理念,把预算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会计体系,不能出现相互分离的“两张皮”现象。
全面预算管理必须树立战略导向理念,要以战略目标为导向,对企业的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和优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价值,通过落实管理会计目标继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建立预算组织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首先,全面预算管理需要明确预算组织机制,建立预算决策机构、预算工作机构和预算执行机构,明确工作的责、权、利,理顺工作流程,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次,实施有效的全面预算约束机制。一是确定预算控制的重点,贯彻预算的“刚性原则”,通过实施重点业务控制和现金流量控制,降低财务风险。二是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反映和分析预算执行的差异,保证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的调节和控制,保证预算目标的完成。三是强化预算监督,通过内部审计与监督对预算制度和预算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事中控制,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和执行效果。
最后,完善预算的激励机制。要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必须建立关键业绩考核体系和指标,并将各级部门岗位的薪酬与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使各层次的职工共同为实现预算目标而努力。
抓好四项工作
要抓好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分解、预算调整和制度建设四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预算编制标准和预算编制方法,使预算即有先进性,也有可执行性。同时,通过预算标准的优化,改善关键业绩指标,推动责任业绩评价,实现企业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二是加强预算分解和落实工作。根据企业组织架构、职责权限、人员状况,通过将企业预算从横向、纵向和时间三个维度进行层层分解和细化,并与各级预算执行部门签定预算责任书,将预算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
三是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当企业外部环境、预算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企业通过明确预算调整条件,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的程序和原则,一方面保证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控性,另一方面又使企业预算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预算的顺利执行。
四是完善预算制度体系。由于预算管理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预算的顺利进行。因此预算管理特别重视制度建设。预算制度包括三大部分:基本制度、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中:基本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制度、执行制度、报告制度、分析制度、核算制度、审计制度、考评制度等;责任制度包括部门职责与工作标准、预算目标责任书等。...>>
C.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其实质
法律分析: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处理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游亏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财政制度改革取得显着成效,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体系不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用好增量资金,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神型神,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划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
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租衡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坚持总体设计、协同推进。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考虑外部环境和制约因素,实现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序衔接,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D. “政府财政行为”实现的保障,其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什么
一、简要分析公共财政的宪政背景
正如我们所知,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宪政 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亦是现代法治国家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传统宪政理论认为,“实行宪政无不基于如下两方面的经验性认识:其一,权力及其制度设施是国家或一定规模的社会共同体存续的前提,但国家权力有扩张或被滥用的危险。其二,公民权利是对公民在一个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员身份的正式确认,它是公民必不可少的生存条件,但公民权利易受侵害。” [1]
宪政理论一切命题的基本出发点在于:有效地解决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在财政领域,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冲突与协调则表现为私有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的冲突与协调,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需要按照宪政的精神,有效地解决二者的冲突,协调二者的关系。公民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私亏晌有财产权,相应的国家财政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权力之一。私有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冲突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的稀缺。较普通公民而言,国家处于强势地位,如果宪法不赋予公民基本权利,就难以形成对国家权力的制衡。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宣示和保护,不单纯是因为自由主义学说和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人们对国家权力可能不受宪法和法律制约或限制的担忧恐怕是其主要原因。正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各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被提升到与国家财政权同等重要的地位,给予平等的保护,这应是公共财政形成的宪政背景。
财政是以公共权力进行的资源配置,公共财政是与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财政的公共性,体现了财政目的的公共性 ,财政产品的公共性,以及制度层面的公共性 。宪政下财政问题的实质,是公民财产权与政府财政权的互动。 [2]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财产权的税收国家,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源的财政收入必须仰赖公民的部分财产权的让渡。公民(主要是纳税人)所依法享有的同意纳税权或拒绝纳税权,构成一国宪政发展的基础,公民财产权也由此对国家财政权形成制约。可见,在宪政国家中,公民同意权是国家财政权的合法性基础 ,国家财政权则必须以保护私有财产权为起点和依归。私有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的互动,贯穿于一国财政活动的始终。
当然,宪政不是一个静态的僵化的体系,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发展变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宪政理念的转变,国家职能和财政职能都在发生着整合和转换,而不同宪政理念表现出来的价值和利益的权衡与抉择,实际上体现了公共财政规模的适度扩张与控制、各种公共支出项目被优选或被淘汰的过程。 [3]可以说公共财政的运作是宪政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而公共财政支撑的宪政制度则是公民财产权实现的制度基础。
二、公共财政的宪政性质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4]公共财政则是国家依法通过税收等手段筹集收入以为公众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财政模式,既是民主化的财政, 体现财政民主原则,又是法治化的财政,体现财政法治原则。 [5]
宪政下公共财政首先应当体现以保障人权为宗旨。公共财政是“有限政府”下的财政,“宪政制度下,宪法保障着公民的财产权和经济自由权,同时它用一种代表制度、宪政、分权制度和司法独立的方式对政府的权限和规模进行有效的限制,这就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种政府体制—“有限政府”,否则,那么市场就会变成一种畸形的市场,一种扭曲的市场,一种被窒息的市场” [6]。宪政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分权或限权,将政府无限扩张趋势的强大公权力抑制在宪法必需的范围之内。在公共财政的建构中,对有限政府的要求表明,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公共财政是一种服务性的政府行为,其出发点和归宿均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基本权利的自由发展和保护提供广阔的空间。宪政要求政府的财政行为以公共利益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依归。从纳税人是税收之源,是政府官员的“衣食父母”的角度来看,国清空枯家保护纳税人权利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和社会的一切都是纳税人给的,政府没有理由不去保护纳税人权利。从国家和社会存在的根本目的来看,无非也是为每一个纳税人谋福利。既然如此,国家和社会怎能背离自己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去答洞损害或者漠视纳税人权利呢?因此,政府的权力,包括财政权力必须受到来自纳税人和法律的有效监督,防止政府财政权力的滥用,这就是宪政的国家及其公共财政的理念。
宪政下的公共财政应当以充分实现民主为核心。宪政是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现代政体。政府运作公共财政的权力是源于公民赋予政府的。政府的存在和运作来源于纳税人纳税提供的物质基础,没有了纳税人的纳税,政府便失去了生存和活动的物资基础,是纳税人“养活了政府”。民主也要求对政府的财政支出进行限制,即纳税人有权对其所交纳的税收的使用,即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监控,使之用的得当。在宪政下,公民(纳税人)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有权依据宪法制定财政方面规则和制度,每个公民都具有平等的、自主的意志和理性行为,都享有权利并负有义务。财政收入法(或主要是税法)是国家合法剥夺公民财产权的法律,财政支出法涉及到政府是否在为纳税人和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大的问题,在宪政制度下,财政收支的这一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纳税人自己去决定。
公共财政的民主原则,其理论依据主要是主权在民的思想。所谓主权在民,即公民基于自由意志而订立社会契约,制定法律,把归属于公民个人的权利转让给国家,以此换取国家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国家权力由此而生。即公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拥有者,是国家权力的主人,而政府的公共权力则来源于公民的授权,是由公民的权利派生和转化而来的,是公民赋予的,政府是公民权利的受托者。或者说,在公民和政府的法律关系中,公民是享有权利的一方,政府是履行义务的一方。
之所以强调公共财政的民主原则,是因为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其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他方式、途径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力。如审批预算是宪法等相关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职权。因此,无论是预算的编制还是审批,均应反映人民之意愿并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贯彻民主原则,一是可以保证公共财政的科学性,使公共财政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真正反映未来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二是有利于实现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监督,防止出现随意性。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就必须以公民的民主权利约束国家公共权力。 [7]
宪政下的公共财政是法治保障的财政。要保证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法治来规范政府财政行为,加强和完善公共财政方面的立法。为防止财政权的滥用,必须以权利制约权力,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强化国家的财政权并不必然会侵犯纳税人的权利,关键是采取何种手段强化国家财政权,如果采取人治的方式,侵犯纳税人财产权的现象将是在所难免的,但如果采取法治的方式,就不会侵犯到纳税人财产权,因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国家依法行使权力。通过法治来强化国家权力,就能够达到既加强国家权力,又维护纳税人权利的双赢结局。简言之,“公共财政必然要求财政民主,而财政民主需要财政法治来保障。有鉴于此,财政法定的范围也逐渐从税收,扩展到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并最终扩展到财政支出,使财政民主的基础更为宽广和坚实。” [8]具体来讲,之所以强调法治保障,主要在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包括市场主体法治化,又包括政府行为法治化,其中,政府财政行为法治是关键,政府财政活动和运作须在法律约束下进行。
三、公共财政与预算的关系
从预算与财政的关系看,预算是公共财政的运行机制或基本制度框架。在市场经济下,与财政具有本质联系的是现代预算制度的产生,或者说,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预算基础上的财政制度,预算是制度意义上的财政。
满足公共需要是财政最根本的目的,这需要建立一个能够保证达到上述目的和要求的公共运作机制。而财政运作机制的公共性,决定着财政对于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财政活动范围是否合适以及财政效率高低。在行为与操作的意义上,具有决定作用的是财政制度或运行机制,其实质是国家如何运用公共权力,依据何种规则运用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正是公共权力的运作规则决定了不同的财政制度。由公共财政法治性所决定,预算必须遵循法定原则。与此同时,只有当政府预算以法律方式通过并以法律加以约束,预算才能够起到约束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作用。因此,预算制度的产生反映了公共财政的社会需要。
预算制度作为现代宪政国家的财政体系的核心制度,与生俱来地追求民主、法治等基本价值。从历史上看,公共财政的产生与预算制度的产生是同一个历史过程,预算制度孕育造就了公共财政。现代意义的政府预算代议机构控制是控制政府行为的工具,它的产生和发展与议会政治的产生和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也是同一历史过程。纳税人通过代议机构对政府的制衡机制,政府必须编制预算并经代议机构批准付诸实施。代议机构对预算的议决、监督执行是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的,赋予政府预算应体现纳税人意志的政治意义。预算制度不但对财政具有严密的控制,且形成为指导、监督及批评一切行政活动的最有效工具,以法律程序保证政府收支不偏离纳税人利益,并用法律保障私人财产权不受政府权力扩张的侵害。在制度和运行机制上,预算若由纳税人的代议机关控制,此时的财政必定是公共决策、公开透明的财政。
其实,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就是要构造公共财政的运行机制,即现代预算制度。对于公共财政而言,是先有预算,后有财政活动。财政活动不允许有超出预算边界。即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是纳税人及其代议机构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就是要完善预算制度,合理配置国家预算权。预算案必须通过议会批准才能对政府有法律约束力,预算过程要透明,要接受议会和民众的监督。改革后的预算制度,政府的诸多行为将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下,对于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在和谐社会的理念下,有利于缓和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对立关系,为政府行为获得更多的纳税人支持,有助于政府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可见,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政府预算基础之上的财政制度,预算制度是关于民众赞同和监督国家财政活动的法律规范。可以说,宪政的历史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发展史。在确立了宪政体制的国家中,现代预算制度是一套维持政治行为和对政府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的规则,而对政府收支活动逐渐全面和深入的控制是建设宪政国家的应有之义。
四、宪政下的预算法治
公共财政是一种民主、法治的理财。在我国,要实现民主、法治化公共财政,应坚持财政法定原则,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完善预算法,加强预算监督。
(一)合理限制国家财政权
在现代国家中,税收是对私有财产权的法定限制,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干预。然而,公权力本身也必须受到限制。正如洛克所言,“政府没有巨大的经费就不能维持,凡享受保护的人都应该从他的产业中支出他的一份来维持政府。但是这仍须得到他自己的同意,即由他们自己或他们所选出的代表所表示的大多数的同意。因为如果任何人凭着自己的权势,主张有权向人民征课赋税而无须取得人民的那种同意,他就侵犯了有关财产权的基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 [9]
公共财政的实质在于限制国家财政权。财政民主和财政法治体现的是私有财产权对国家财政权的制衡。由于税收是国家依法对公民财产权的否定,公法对财政的关注首先从税收开始,财政法定最初也就表现为税收法定。随着政府财政职能的扩张,财政的范围也逐步扩大,财政应否支出、如何开支,财政收入的规模等,都应该由议会通过法定程序加以规范。
公共财政的民主和法治原则,都是纳税人基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而提出的诉求,其目的在于厘清财产权与财政权之间的界限,为宪政国家中财政权的活动设定底线。国家的主要任务在于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与公正,建立起规范及保障纳税人的资源分配及权利义务关系的体系。 [10]因此,财政资金的运用无非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为防止财政权过度侵犯公民财产权,宪法还必须对财政权的行使进行合理的限制。例如,在国家政治事务方面,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在税收征收方面,根据公平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设计税制;在费用征收方面,依受益的不同程度,规定不同的缴费标准;在地区间财政关系方面,保证最低限度的财政均衡;在社会阶层间的财政关系方面,保障每一个群体同等的机会和待遇;在财政支出的标准方面,相同的情况相同处理,反对歧视和不合理的优待;在最低人权的保护方面,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为社会弱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归纳起来,即必须坚持自由平等、人权保障、社会发展等原则,通过宪政为国家财政权的行使设定方向。
(二)实现预算法治化
法治化的重要性已经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制约与监督政府行为,对财政的约束和监督是关键,是因为“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 [11],“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12],财政是直接联系政府与经济的纽带。没有相应的财政收入,就没有政府及其活动的存在与职能的履行。控制了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也就控制了政府的命脉,从而具有了从根本上决定和约束政府活动的能力。发达国家成功经验证明,只有将政府财政纳入法律的有效约束之下,才确保了政府行为的法治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财政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根源。
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同时也导致我国财政分配格局的巨大变化,但有时政府行为的紊乱和不受约束是转轨时期许多问题和困难的根源所在。改革导致了政府内部财权财力和利益的分散,却未形成相应的制度性约束规范和制衡机制,政府行为若背离法治轨道以及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将导致财政偏离了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和目的,而财政秩序的紊乱对于市场秩序的有序进行则是重大的冲击。故只有将政府全部的财政活动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与规范之下,才能实现政府及其财政行为的法治化,才能克服市场秩序的紊乱状态。可见,在我国,强调财政行为法治化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财政法治化或曰税收法治将成为整个国家法治化建设的突破口,成为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摆脱目前财政根困境的必经之路。
要实现政府财政的法治化,就必须以政府预算的法治化为基本途径和手段。在民主国家,议会对政府的制约的主要机制是控制预算。预算,从形式上看是政府财政的收支计划,是政府为了安排当年的财政活动而编制的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任何一项活动都需要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恰好以计划形式对每一笔政府支出作了直接的规定和安排,直接和具体地规定约束着政府行为。而议会对预算草案逐条逐款的审议修订和通过的过程,就是市场和公民对政府各项具体施政活动的审议与批准过程。社会公众和议会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意味着市场对政府行政状况的检查监督。预算就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直接依据和基本途径。在预算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下,国家财政的根本权限转移到了纳税人手中,纳税人通过议会掌握了政府及政府财政行为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只要纳税人通过议会真正掌握了政府预算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就极大地增强了客观经济力量阻止和否定政治权力主观孤行的能力,从而能够避免经济进程中政府因素可能产生的灾难性后果。 [13]
(三)完善预算制度
一是合理配置人大预算权。虽然我国《预算法》规定了预算草案由行政部门编制,由人大审批,但没有明确人大是否享有预算草案的修正权,以及政府是否享有对预算审批的制衡权。从预算管理的实践来看,人大实际上只能就预算草案的同意与否行使审批权,政府对人大审批通过的预算也必须执行,即使预算被否决或久拖不决也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这就要求在修改《预算法》时明确规定人大对预算草案的修正权以及政府相应的制衡权,在预算的编制和审议中扩大民主的范围,增强人民代表审议的作用。
二是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在预算法的制定与实施时要全面贯彻预算法定原则,包括预算主体权利(权力)法定、预算主体义务法定、预算程序法定和预算责任法定;完善预算制度,保障宪法“控制公共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和经济的自由发展”等功能的有效发挥。此外,要强化全民的国家预算法律意识。
三是规范预算外资金。由于转轨时期财政的原因,我国形成了大量的“预算外资金”。这些预算外资金游离于人大的预算监督之外,造成国家分配秩序混乱,财政活动失序、失范,使正当的财政收入受到了侵蚀。这是我国目前财政生活中的一大缺陷,必将阻碍我国的宪政进程。因此,应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四是强化预算监督。在我国,为强化人大对政府监督职能,有必要推进政府预算报告制度改革。预算案要反映大多数人的意愿,实现公共支出与合理税收负担均衡,最重要的在于必须为预算的民主决策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国家预算的监督。通过建立起人大、审计、公众、媒体等全面的监督体系,真正实现对国家财政预算的“防腐”功能。
E. 作为财政人员如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最新相关信息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好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风、学风决定了新预算法的学习成效和贯彻落实成效,只有形成求真务实的学风和作风,才能深入学习领悟和贯彻新预算法精神。
(一)要依法办事。预算法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预算管理的带明重要法律制度,这就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和规矩。财政部门是资金分配的中枢,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熟悉、了解制度,加强实践锻炼,明确分辨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严格依法办事,照章行权,依法理财,依法对资金分配进行审核把关。
(二)要秉公办事。秉公办事是落实新预算法的重要保障。要推动预算法纤行帆的落毁雹实,就要敢于坚持原则,而坚持原则的前提是依法依规,不徇私情,不以亲疏关系区别办事。
(三)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工作上要依法办事,敢于坚持原则,但同样要注意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我们在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过程中,要转换思维,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讲解、答疑工作,加强同业务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局内各科室单位以及人大代表等的沟通联系,营造学习预算法、执行预算法的良好氛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执行到位。
(四)要保持平常心。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保持淡泊名利、感恩知足的心态对待财政工作;要按照立德修身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对待工作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工作中不能斤斤计较,不要怕吃亏,做到勤勉尽责;要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观念,一步一个脚印,有序推动财政改革。
F. 怎样用零基预算的理念去改进自我管理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和罩脊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收支都建立咐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物简渗需要和可能来编制预算。
G. 社会保障学的问题
回1.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城市的法定范围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额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回2.
1.客观相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相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低于社会上其他人的生活水平。测定的基本途径有两个,即收入定义和商品定义,具体的方法有3种:
⑴.收入等份定义法
首先把国民按收入分成几个(通常是5个或10个)等份,再辅以基尼系数进行差异比较,从而确定总人口的百分之多少为贫困人口;再根据这个百分比,利用家庭收入调查资料,求出贫困标准。
⑵.收入平均数法
把居民人均收入按不同水平进行统计分组,以全部居民人均生活费用除以2或3作为最低生活费标准,再从统计分组中得出与之对应的贫困率。
⑶.商品相对不足法
它的根据是,一个缺乏普通必须品的家庭必然是贫困的,因此先选孝帆定某个标准的消费模式作为社会普遍状况的代表,再与它相比,一个家庭缺少的东西越多,不足的程度就越大,也就越贫困。
2.客观绝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绝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水平低于一个确定的最小值。测定的基本途径有两个,即确定贫困线和编制贫困指数,具体方法有7种:
⑴.热量支出法
以每人每日所需摄入的热量为基准,按人均生活费用分组,算出各组的热量摄入量,再找出摄入热量最接近基准热量的组,该组的人均生活费用即为贫困线的标准。
⑵.基本需求法
根据一个人的食品、衣着等“基本需求”的最小值,比照市场价格,计算出这些必需品的最低费用,即定为贫困线。
⑶.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是家庭食品支出与总收入的比值,它随家庭收入的增加而下降,即恩格尔系数越大就越贫困。因此即可以把恩格尔系数的某个值(现在携伍国际上一般确定为60%)直接定为贫困线;也可以依据恩格尔系数间接地用收入金额来表达贫困线。后者的具体办法是:按营养学知识确定一个最低饮食标准及其相应的饮食费用,然后用它除以恩格尔系数的贫困值(如上述的60%),其商就是贫困线标准。
⑷.超必需品剔除法
根据住户消费调查资料,从住户全部消费支出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将剩余部分作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
⑸.总支出与总收入之比法
这种方法认为入不敷出的人就是贫困者,因而把贫困定义为总支出与总收入之比大于1。
⑹.编制贫困指数法
以生活质量为度量标准,根据居民对自己生活状况的评价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具体的方法是选取几个同收入高度有关的问题,向居民作问卷调查,给每个询问项目打分,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
⑺.数学模型法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经济计量分析模型与营养摄入量分析模型。
①.经济计量分析模型是根据柯布—道格拉斯函数提出的“线性支出系统”(LSE),建立人均生活费收入与食品、衣着、高档耐用消费品、其他各种物品、燃料、服务费、福利费7大类支出的数学模型,这个模型直接给出了维持基本需求的支出和超过基本需求的支出两大部分,从而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
②.收入与营养摄入分析模型则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的工作能力和状况同营养的摄入数量和结构密切相关,而工作能力和状况又和收入有联系,因此收入同营养的摄入数量和结构也有联系;如果能恰当地确定营养必需量,就可以确定必须的最低收入,也就可以确定相应的贫困线。该模型就着力于描述收入同营养摄入数量和结构之间的联系。
3.主观贫困标准的测定
见于构造客观贫困标准的困难,70年代以后理论界开始了“自我感觉生活需要不足”的贫困测量。常用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⑴.主观最小收入定义法
通过社会调查,询问各家庭认为其收入“足够”和“不足”的数量,对这两种数量作几何平均,就可以得到我们认为“正好”的主观最小收入水平,如果他们的实际收巧隐雹入低于这个水平即被认为处于贫困。
⑵.主观最小消费定义法
通过调查,询问人们什么是他们的基本需求,以及满足这些需求需要多少“收入”,然后将其同他们的实际收入相比较,判断出他们是否属于贫困。[15]
二.阿尔柯克提出的三种度量贫困的方法
在英国的彼特·阿尔柯克所着的《认识贫困》一书中提出了三种确定贫困线的方法:
1.标准预算法(Budget Standard)
标准预算法建立在试图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清单的基础上,是否缺少这些必需品就被用来当做贫困的界线。早期的标准预算法的基本理念是每周采购一篮子商品,它是朗特里在约克郡进行调查时提出的。在营养学家的帮助下,他们提出了一份一周饮食的菜单,但这个生活标准未免过于简朴,曾经引起了码头工人的抗议。后来美国的瓦茨委员会提出,不用有前提的专家判断为基础,而用全社会的现实的消费模型来决定标准预算,他们根据消费模型,制定了三个消费的不同标准,即处于中间层次的“普通家庭标准”、低于它50%的“社会最低标准”和高于它50%的“社会富裕标准”。但是,这种方法仍然没有在“必需品”的定义问题上取得进展,也未能在属于正常消费的“非必需品”的取舍问题上取得进展。
2.收入替代法(Income Proxy Measure)
在人们试图将货筐方式或消费模型建立在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时,他们实际上已经向用收入水平替代标准预算或消费模型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因为这就是收入替代法的基本理念。19世纪末,德国的恩格尔比较了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的消费模型,她发现收入较低的家庭在生活必需品上花的钱占他们的收入的比例更大,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花在必需品上的收入比例下降,而更多地去购买非必需品。这就是着名的“恩格尔曲线”。美国的奥珊斯基论证,专用于必需品消费的平均数可用于确定贫困水平。她提出,一个家庭的食品开支要占到其收入的30%以上,这个家庭就是贫困的。当然,这个比例不一定非是30%或者需要度量的不仅是食品的开支,例如加拿大的贫困标准就是用于衣食住的开支的比例是62%。但是,这种方法仍然有其武断的地方,因为这个收入替代点不能自己从恩格尔曲线上表现出来。
3.剥夺指标法(Deprivation Indicators)
剥夺指标法是汤森在60年代关于英国贫困问题的着作中提出来的,这种方法的理念基础是需求的满足和不足是相对应的。这种被排除在日常生活方式之外的相对需求是可以客观地确定和度量的。因此他制定了与收入高度相关的生活标准基本指标的清单,然后进行问卷调查,让人们回答“是”与“不是”,清单上的指标的遗缺就是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证据。以上述指标给不同的家庭的需求不足评分,并概括为各种收入类型的家庭的典型评价,然后与这些家庭的收入相比较,来求出贫困线。但是,批评者则指出,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以行为主义为基础的,是以对家庭的消费调查中揭示的行为模式为依据建立起来的,它所指定的生活必需品仍然根据专家的判断而定。[16]
三.莫泰基提出的常用的4种确定贫困线的方法
莫泰基在《香港贫穷和社会保障》一书中也提出了四种最常用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
1.市场菜篮式(Shopping Basket Method)
“市场菜篮式”的主要理念是制订出一系列的必需品和服务,作为受益人每月生活必不可少的需要,从而计算出在市场购买这些必需品所要支付的金额。事实上,在早期的公援制度发展当中,大部分的国家都是采用这种方法,而且特别是由营养学家来计算所需的起码食品物种。
2.生活形态式(Life Style Method)
生活形态式的主要理念是以社会大多数人的观念来确立哪些生活形态是属于贫穷的,再以调查方式找出哪些人是符合这些生活形态,然后找出这些个人或家庭的收入界限,使以此在该地区的贫穷线了。
3.食费对比式(又称“恩格尔系数法”,Engle's Ratio Method)
食费对比式的计算法是采用“恩格尔系数”来作为基础的。恩格尔系数法是以实物费支出作为整体生活消费额的百分比;如某人每月总消费是1000元,而食物支出是400元,那么该人的恩格尔系数是40%。食物对比式是先计算出现时公援受益人的食物支出,然后把它代入中下层的恩格尔系数的分子来计算出下一年度的公援基本金额。
4.国际贫穷标准线(International Poverty Line Standard)
国际贫穷标准线基本上是以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一半作为该地区的贫穷线,并以此订为公援金额的标准。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CED),曾于1976年调查该会员国,发现大多数国家的公援标准相约于个人中位收入的三分二,于是提出以此为贫穷线的起点,推论出二人夫妇的公援金额应以个人中位收入为标准,以便各国进行相互比较。国际标准的精神,基本上认为单身公援人士应超过个人中位工资的一半,而二人公援家庭应为个人中位工资金额,或二人家庭中位月入的一半;而三人公援家庭则为三人家庭中位月入的一半,依此类推。
3.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城市的法定范围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额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回4.中国社会救助工作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二是紧急救助制度,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时对灾民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三是临时性的救助,主要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四是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以及倡导开展群众之间经常性的互助互济活动
H. 我国预算法修改,颁布有什么意义
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行,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里程碑事件,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用什么角度来看新预算法的意义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局角度横向看。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仅仅专注于预算法的内容和内涵,难以真正理解新预算法的深远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设立了单独的一章进行了阐述,并首次将“财政”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可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局的重要性。《决定》分17、18、19三节从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在第一位的,楼部长在回答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时也指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因此,从宏观上看,新预算法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是突破口,而财税体制改革又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先行军。新预算法的颁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重新修订,更意味着吹响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冲锋号,意味着我们已经置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
站在历史进程的角度纵向看。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国财政体制主要经历了四段时期三次变革,即: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制度,78年改革开放到94年期间的大包干制度,94年分税制改革至当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颁布后的新时期。预算是财政的核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果说94年的分税制保证了我国20年的高速发展,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基础,那么,现在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就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阶段,新预算法的颁布和执行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一些条款的修改,一些内容的增加,而是财政体制和财政理念的一种变革,是中国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新时期的一种必然要求。若干年后回过头来看,新预算法的颁布必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座里程碑。
二、怎么理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新预算法的第一条指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新预算法共11章101条,内容丰富,亮点很多,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这8个字,实际是新预算法最显着特征的集中表述,具有丰富的内涵。
“全面”体现在:一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没有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二是原先不属于财政资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及或有债务,也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逐步纳入到预算监管的范围内,做到预算管理无死角。三是实现四本预算制度,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都纳入到全口径预算中来;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调整机制,更加全面的体现了预算的周期性、波动性和长期属性。
“规范”体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支出都必须以已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没有依据不得支出,强化预算的硬约束,防止原先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和开口子;预算的编制、执行,都要按规定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体现预算的严谨性、统一性、规范性。对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条款,追究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的责任,保证预算法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公开透明”体现在:除开涉密的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政府以及部门,都要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报告及报表,并且老百姓关心的三公经费、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都要公开并进行说明,从而实现透明预算,阳光预算。
因此,新预算法,通过“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来概括最重要的特征,是十分精确到位的。
三、新预算法与专员办工作的联系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专员办的工作重心通过财预352号文件,已经转移并嵌入到财政主体工作之中,实际就是嵌入预算管理的主体工作之中。专员办的业务,过去侧重于事后监督,而现在是全面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之中。对于专员办监督检查处来说,虽然是保留的唯一对口部监督检查局的业务处室,但这并不和服务于预算管理工作相矛盾,相反,监督检查工作应该和预算管理是一个整体,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预算管理的职能主要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而监督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重要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寓于预、决算编制之中,看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规,是否复合既定程序,也可以体现在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之中,比如预算执行进度,执行的绩效,执行的合规性,当然,监督检查还可以用于发现违反预算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总之,新预算法和财预352号文,赋予了专员办更大的一个舞台,而监督检查工作,在这个大舞台上,大有可为。
I. 什么是国家预算制度
传统预算理念认为,政府预算只是一个资源配置过程,它是通过公共选择这种非市场机制来完成资源配置的。实质上,这是一种投入预算理念,它的侧重点就在于预算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等过程,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结果较为忽视,只管过程而不管结果。但按照现代预算理念,政府预算并不单单是一个投入的过程,而更重要的是预算投入所产生的结果,讲求效率,这实质上是一种产出预算理念.
我国预算法及其预算法实施条例将政府预算范围仅界定为税收收入、依据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但在实际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岩哗旦.
我国对预算范围进行了部分的调整,除把预算内资金纳入管理外,还把大量预算外资金统筹进来进行管理,具体包芦梁括两方面:一方面
目前已经纳入我国政府预算范围(目前仅仅是在预算中列收列支)但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还有十三种政府性基金收粗扰支。另一方面,还有大量属于政府财政资金,应当纳入政府预算的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而它们作为预算外资金,只在形式上进入政府预算管理范围
J. 预算管理概述
一、预算管理的概念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指出,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作出的预算安排。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集战略化、系统化、人本化理念为一体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它通过业务、资金、信息的整合,明确、适度的分权、授权,战略驱动的业绩评价等,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作业高度协同、战略有效贯彻、经营持续改善、价值稳步增加的目标。
二、预算管理的功能
(一)规划功能
企业的问题错综复杂,如果不预先规划,一旦问题发生,恐怕就难以补救。预算就是促使组织成员,对各项环境变数,事先加以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企业的目标无限,但资源有限。因此,规划是一种选择过程,在各种替代方案中,选择最有利的加以实施,达到企业最大的满足程度。
(二)控制功能
规划与控制是相对应的两方面,如果只有规划而没有控制,则规划易流于形式;如果只有控制而没有规划,则控制将没有依据。因此,规划与控制必须前后相对应,密不可分。预算执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一切经营活动,是否背离目标?背离的行动是否可以容许?如何采取必要措施以导正行动,继续朝原定目标进行等。通过绩效评估及信息的有效反馈,可了解差异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采取纠正行动,以达成目标。
(三)沟通功能
员工参与预算编制,可使管理者和员工双方相互沟通以达成共识,减少未来执行的障碍。预算编制,可以使管理者了解员工的需求与意见,员工也可体会管理者对他的期望与态度,因此,经过沟通,相互了解,可促使员工努力达成目标。
(四)协调功能
如果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持己见,难免会造成计划与目标脱节或各部门步调不一致,此时只有借助预算,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工作,并统筹运用企业有限的资源,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预算可迫使各阶层主管不断对外界环境加以审视及分析,从而拟定最佳决策,以适应瞬息多变的环境。
(五)激励功能
企业编制预算,应扩大参与层面,积极鼓励员工提供意见,促使员工目标与公司目标相结合,并顺利达成组织目标。预算目标应合理且具备可达成性,才能有效激励员工的潜力,预算的执行应配合奖惩制度的实施,如加薪、升职、满足员工的自我实现等,促使员工全力以赴,在满足员工个人的抱负时,达成企业目标。
三、预算管理的原则
预算原则是指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准则,从而确保预算管理起到规划、控制、协调和考核的作用。预算管理过程中,通常要遵守的原则有:
可靠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稳健可靠,加强各种风险防范。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先进合理,应当反映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预算水平。
完整性原则:凡涉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全部业务,都应当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统一性原则:按照企业统一的预算口径、程序和计算依据进行预算编制,确保纵向可比性。
成本、效益相结合原则:只有实行预算管理所取得的效益大于实行预算管理所导致的成本时,预算管理才有意义。预算管理成本包括预算执行成本和预算管理的风险成本等;预算管理效益由预算管理带来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从而节约的管理成本和实行预算管理直接带来的直接效益(如运营期间成本费用的降低,资产使用效益的提高)等组成。
四、预算管理模式
全面预算管理的模式很多,有的模式以销售为核心、有的以现金流量为核心、有的以成本为核心、有的以利润为核心,还有新近出现的以EVA为中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和基于战略地图的预算管理模式等。
如何选择预算管理模式,是每个企业在实施预算控制时面对的最大问题。一般普遍认为没有所谓的最优模式,每个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预算管理模式。
五、预算管理的内容
预算管理的内容体系是预算目标的具体体现,它通常由业务预算(也叫经营预算)、资本预算(也称长期投资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等四大部分内容组成,如图18-1所示。
图18-1 预算管理内容示意图
六、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的方法有六种,即: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弹性预算与固定预算、定期预算和滚动预算等。不同的预算项目可以利用不同的预算方法,同一种预算方法也可以应用于不同的预算项目。比如收入预算可以采用增量预算,成本费用预算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可以采用固定预算,而对费用预算的编制,以零基预算法为主,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
(一)增量预算法与零基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出发点的特征不同,可分为增量预算方法和零基预算方法两大类。
1.增量预算法
增量预算法又称调整预算法,是指以基期水平为基础,分析预算期业务量水平及有关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通过调整基期项目及数额,编制相关预算的方法。
增量预算方法的前提条件是:(1)现有的业务活动是企业所必需的;(2)原有的各项业务都是合理的。
增量预算方法的缺点是当预算期的情况发生变化,预算数额受到基期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可能导致预算的不准确,不利于调动各部达成预算目标的积极性。
2.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是“以零为基础编制预算”的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在编制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期间的费用项目和费用数额,主要根据预算期的需要和可能分析费用项目和费用数额的合理性,综合平衡编制费用预算。
应用零基预算法编制费用预算的优点是,不受前期费用项目和费用水平的制约,能够调动各部门降低费用的积极性。但其缺点是编制工作量大。
(二)固定预算法与弹性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业务量基础的数量特征不同,可分为固定预算方法和弹性预算方法。
1.固定预算法
固定预算法又称静态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只根据预算期内正常、可实现的某一固定的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等)水平作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法存在适应性差和可比性差的缺点。一般适用于经营业务稳定,生产产品产销量稳定,能准确预测产品需求及产品成本的企业,也可用于编制固定费用预算。
2.弹性预算法
弹性预算法又称动态预算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联动关系,按照预算期内可能的一系列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工时等)水平编制系列预算的系列预算方法。
编制弹性预算,要选用一个最能代表生产经营活动水平的业务量计量单位。
弹性预算法所采用的业务量范围,视企业或部门的业务量变化情况而定,务必使实际业务量不至于超出相关的业务量范围。一般来说,可定在正常生产能力的70%~110%之间,或以历史上最高业务量和最低业务量为其上下限。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本性态分析的可靠性。
与按特定业务量水平编制的固定预算相比,弹性预算有两个显着特点:①弹性预算是按一系列业务量水平编制的,从而扩大了预算的适用范围;②弹性预算是按成本性态分类列示的,在预算执行中可以计算一定实际业务量的预算成本,便于预算执行的评价和考核。
运用弹性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基本步骤是:
(1)选择业务量的计量单位;
(2)确定适用的业务量范围;
(3)逐项研究并确定各项成本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4)计算各项预算成本,并用一定的方式来表达。
弹性预算法又分为公式法和列表法两种具体方法:
(1)公式法
公式法是运用总成本性态模型,测算预算期的成本费用数额,并编制成本费用预算的方法。根据成本性态,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可用公式表示为:
y=a+bx
其中,y表示某项预算成本总额,a表示该项成本汇总的预算固定成本额,b表示该项成本中的预算单位变动成本额,x表示预计业务量。
公式法的优点是便于计算任何业务量的预算成本。但是,阶梯成本和曲线成本只能用数学方法修正为直线,才能应用公式法。必要时,还需在“备注”中说明适用不同业务量范围的固定费用和单位变动费用。
(2)列表法
列表法是在预计的业务量范围内将业务量分为若干个水平,然后按不同的业务量水平编制预算。
列表法的优点是:不管实际业务量多少,不必经过计算即可找到与业务量相近的预算成本;混合成本中的阶梯成本和曲线成本,可按总成本性态模型计算填列,不必用数学方法修正为近似的直线成本。但是,运用列表法编制预算,在评价和考核实际成本时,往往需要使用插补法来计算“实际业务量的预算成本”,比较麻烦。
(三)定期预算法与滚动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预算期的时间特征不同,可分为定期预算方法和滚动预算方法两大类。
1.定期预算法
定期预算法是以固定不变的会计期间(如年度、季度、月份)作为预算期间编制预算的方法。
采用定期预算法编制预算,保证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在时期上配比,便于依据会计报告的数据与预算的比较,考核和评价预算的执行结果。但不利于前后各个期间的预算衔接,不能适应连续不断的业务活动过程预算管理。
2.滚动预算法
滚动预算法又称连续预算法或永续预算法,是在上期预算完成情况基础上,调整和编制下期预算,并将预算期间逐期连续向后滚动推移,使预算期间保持一定的时期跨度。
采用滚动预算法编制预算,按照滚动的时间单位不同可分为逐月滚动、逐季滚动和混合滚动。
(1)逐月滚动方式
逐月滚动方式是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以月份为预算的编制和滚动单位,每个月调整一次预算的方法。
按照逐月滚动方式编制的预算比较精确,但工作量较大。
(2)逐季滚动
逐季滚动方式是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以季度为预算的编制和滚动单位,每个季度调整一次预算的方法。
逐季滚动编制的预算比逐月滚动的工作量小,但精确度较差。
3.混合滚动
混合滚动方式是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同时以月份和季度作为预算的编制和滚动单位的方法。
这种预算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人们对未来的了解程度具有对近期把握较大,对远期的预计把握较小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