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区内道路宽度一般取多大
(1)居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一般为9米,如果考虑通行公交时应增加至10-14米,人行道宽度一般在2-4米左右.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多采用一块板的形式.
(2)居住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根据敷设管线的要求,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于10m),车行道一般为7-9米,人行道宽度在1.5-2.5米左右.
(3)居住组团级道路起着联系居住小区范围内各个住宅群落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5-7米,大部分情况下居住组团级道路不需要设置专门的人行道.
(4)宅间小路是指直通到住宅单元入口或住户的道路,它起着连接住宅单元与单元、连接住宅单元与居住组团级道路或其它等级道路的作用.平时主要是自行车和人行交通,但要满足垃圾清运、救护、消防、搬运等需求.路面宽度大于等于2.5m.(一般2.5-3m).
(1)加密路小区级道路扩展阅读:
设计原则
1、道路——通而不畅的原则
2、分清主要道路与次要道路及宅旁小道的等级关系
3、根据实际情况,实现人车分流,车行道与步行道各成系统
4、在道路形式上有:内环式、环通式、半环式、尽端式、混合式几种.
网络-居住区道路
B. 城市道路等级的等级划分
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各级红线宽度控制:快速路不小于40米,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5—40米,支路12—25米。(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最小宽度进行了要求)
⑴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⑵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⑶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⑷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道路还可划分为四级,如表所示:道路四级划分(表) 项目级别设计车速(km/h)单向机动车道数(条)机动车道宽度(m)道路总宽(m)分隔带设置一级60~80>=43.7540~70(必须设)二级40~60>=43.530~60(应设)三级30~40>=23.520~40(可设)四级30>=23.516~30(不设)公路是连接各城市、城市和乡村、乡村和厂矿地区的道路。根据交通量、公路使用任务和性质,将公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高速公路:是具是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并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与管理设施、服务设施,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专用公路。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ADT)25000辆以上。一级公路:是连接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部分立交的公路,一般能适应ADT=10000~25000辆。二级公路: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的干线公路、或运输繁忙的城郊公路,能适应ADT=2000~10000辆。三级公路:是沟通县或县以上城市的支线公路,能适应ADT=200~2000辆。四级公路:是沟通县或镇、乡的支线公路,能适应ADT<200辆。
C. 请问 有关小区道路设计规范是那些阿 小区主路设计4.4米左右符合规范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
8 道路
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
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8.0.1.4 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8.0.1.6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8.0.1.7 城市旧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0.1.8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同时保证行人、骑车人的安全便利。
8.0.1.9 (取消该款)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D. 居住区道路分级及其宽度
居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
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
第二级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
第三级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
第四级 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
(4)加密路小区级道路扩展阅读:
1、道路——通而不畅的原则。
2、分清主要道路与次要道路及宅旁小道的等级关系。
3、根据实际情况,实现人车分流,车行道与步行道各成系统。
4、在道路形式上有:内环式、环通式、半环式、尽端式、混合式几种。
E. 民法典中规定小区车道的宽度
民法典中规定小区车道的宽度一般是9米
1、居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一般为9米,如果考虑通行公交时应增加至10-14米,人行道宽度一般在2-4米左右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多采用一块板的形式。
2、居住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根据敷设管线的要求,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干10m),车行道一般为7-9米,人行道宽度在1.5-2.5米左右。
3、居住组团级道路起着联系居住小区范围内各个住宅群落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5-7米,大部分情况下居住组团级道路不需要设置专门的人行道。
4、宅间小路是指直通到住宅单元入口或住户的道路,它起着连接住宅单元与单元、连接住宅单元与居住组团级道路或其它等级道路的作用平时主要是自行车和人行交通,但要满足垃圾清运、救护、消防、搬运等需求路面宽度大干等干2.5m(一般2.5-3m)。
F. 2022年城市居住小区道路标准分城市道路和附属道路
居住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
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
第二级 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
第三级 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
第四级 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
G. 居住区道路分级是按照2018规范还是2002规范
居住区道路分级是按照2018规范。
居住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
居住区道路一般采用板型形式。
H. 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有什么区别
1、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在分类和包含内容上的区别。
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建设内容包含车行、管网、人行道、绿化、人防等。小区道路主要指居住区内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小区级道路、住宅组团级道、宅前小路。
2、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在功能上的区别。
快速路与主干路,解决城市各分区之间交通问题,保持交通连续;次干路,分散主干道交通和区内客运、货运交通任务;支路,以服务功能为主,为居民出行服务。
小区道路主要为居民交通出行服务。
3、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在主管部门上的区别。
市政道路的业主是建设行政部门;小区道路的业主是该小区的甲方,属交通行政部门管理。
I. 小区道路是是市政工程吗是几类
小区道路不属于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规划建设的。
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包括:
1、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城市轨道交通、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2、城市桥涵及其设施
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3、城市排水设施
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
4、城市防洪设施
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5、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6、城市建设公用设施
城市供水、供气(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集中供热的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
(9)加密路小区级道路扩展阅读:
小区道路分为以下几级:
1、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
2、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
3、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
4、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