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新版《绿色建筑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第408号
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 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 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取消优选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
6.明确单体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为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分配评价分值。
Ⅱ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法律分析: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Ⅲ 三星认证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摘要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 控制 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Ⅳ 绿色建筑评价执行标准是什么
执行标准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该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15.01.01
Ⅳ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是由建设部发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主编的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
2)节能与能源利用;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室内环境质量;
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Ⅵ 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法律分析: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