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跤的起源和历史
中国式摔跤
中国最古老的体育项目之一。 古代称为角力、角抵、相扑、争跤等。早在四千年前的黄帝时代就有了古代摔跤活动。据《礼记·月令》记载,周代把摔跤、射箭和驾车三者列为军事训练项目。到了汉代,摔跤还作为表演项目演出。晋代,多在元宵节举行摔跤比赛。唐代多在春秋两季举行比赛,也作为宫廷娱乐的项目。五代时期,摔跤技术强调轻 便敏 捷 ,名手辈出 ,出现了中国第一部讲摔跤的书——调露子的《角力记》。宋代还出现了女子摔跤。民间有摔跤组织角抵社。这一时期的摔跤比赛分三个回合。比赛中间不许抓住裩儿和拽起袴儿,但可以拽直拳,使脚剪,拳打脚踢都行,这与日本的相扑从场地、仪式到规则都基本上近似 。比赛结束 , 获胜者可得银碗等奖品 。清代设有善扑营,专门训练清朝贵族青年摔跤,他们常为王公贵族表演 ,或与蒙古族、回族摔跤手比赛,这叫官跤,摔跤手和教练员都是终身职业。华北等地民间摔跤叫私跤。摔跤者穿特制的短上衣(叫褡裢),系腰带,穿长裤,衣、带可以抓,全身可以握抱,但不许抓裤子,不许击打,不许使用反关节动作,三点着地(两脚加一手一膝着地)为失败,三跤两胜,没有时间限制。练习或比赛由有技术权威的年长者主持,充当教练和裁判。民国时期在北京、天津等地有不少人以表演摔跤为职业。当时的武术组织中央国术馆和精武体育会也有摔跤科目,曾举行过几次全国性比赛。1936年,还进行过女子摔跤比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中国式摔跤有了很大发展。1953年,中国式摔跤被列入国家体育运动竞赛项目,并举行了全国比赛。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了《中国式摔跤运动员等级制》,1957年颁布了《中国式摔跤规则》。中国式摔跤运动员按体重分为10个级别。每场比赛分3局,每局净摔3分钟,两局之间休息 1 分钟。比赛在平坦柔软结实的8米×8米的垫子上进行。运动员身穿柔软结实的短上衣,系腰带,穿长裤,全身可以握抱,可以抓摔跤衣和腰带,但不许抓裤子。中国式摔跤只许站着摔,摔倒后就停止,然后重新开始比赛。按照把对方摔倒的不同程度,分别判得三分、两分、一分。如使对方腾空后,迅速地背部着地,而自己仍然站着可得三分;仅使对方躯干着地,而未使对方身体腾空,虽然自己还站着,只能得两分;把对方摔倒,四肢(手或肘或膝)着地得一分;把对方摔倒了,自己也跟着倒下得一分;两人同时倒地躯干在上者得一分;如两人同时倒地,分不出上下先后,则判互不得分。比赛时,不许使用伤害对方的动作,不许用拳打,不许用肘、膝或头顶撞对方,不许使用反关节动作,不许压迫对方的咽喉,不许接触对方眉口之间的面部 ;脚可以 踢 、弹对方的脚 或小腿下部,但不能过高,更不能用脚蹬、踹对方。经常使用的方法有背、别、挑、缠、揣、踢、拧、搂、弹、搿、抱腿、跪腿、里勾腿、插闪、勾脚、里刀勾等。
规则与知识
中国式摔跤根据使用动作的质量和倒地的情况得分标准有4种,即1分、2分、3分和互不得分。 3分: 将对方摔成两脚同时离地,有一腾空的过程,并使其躯千或头着地,而自己仍保持站立姿势。如被摔倒的运动员倒地后不松手,把对方拉倒,仍可判胜者得3分。2分: (一)将对方摔倒使之躯千着地,但无腾空过程,自己保持站立。 (二)将对方摔成两脚同时离地,有一腾空过程,使之躯千或头着地,自己虽然站立,但用手撑在对方身体上。(三)使用跪腿摔将对方摔倒,并使其躯干着地,自己上体仍保持平衡,即对方倒地后,自己手不扶地,上体未趴 在对方身上。 1分: (一)将对方摔成手、肘、膝着地。(二)将对方摔倒,自己也随着倒地。 (三)双方同时倒地,躯干在上者。 (四)一方受到警告,判对方得1分。 (五)使用跪腿摔,使其倒地,自己失去平衡。互不得分: 双方倒地后,分不出先后和上下,则判互不得分。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2-03 12:49 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第一章 通识
第一条:竞赛性质
一:个人竞赛:以个人在所属级别内竞赛所得的成绩,确定个人名次。
二:团体竞赛:以每个团体所有被录取名次的运动员的成绩总和确定团体名次。
第二条:竞赛制度
一:单败淘汰赛
二:双败淘汰赛
三:循环制
第三条:年龄组别及体重级别
一、年龄组别:根据运动员的年龄分为青年组和成年组。
1、青年组:15周岁~18周岁。
2、成年组:19周岁以上。
3、青年组运动员一般不允许参加成年组竞赛,但具有一定训练水平的经教练申请和主办单位同意,也可参加成年组比赛。
二、体重级别
1、青年组:
(1)不超过46KG级别
(2)46~49KG级别
(3)49~52KG级别
(4)52~56KG级别
(5)56~61KG级别
(6)61~66KG级别
(7)66~72KG级别
(8)72~80KG级别
(9)80~90KG级别
(10)90KG以上级
2、成年组:
(1)不超过48KG级别
(2)48~52KG级别
(3)52~57KG级别
(4)57~62KG级别
(5)62~68KG级别
(6)68~74KG级别
(7)74~82KG级别
(8)82~90KG级别
(9)90~100KG级别
(10)100KG以上级
3、女子组:
(1)不超过44KG级别
(2) 44~47KG级别
(3) 47~50KG级别
(4) 50~54KG级别
(5) 54~58KG级别
(6) 58~63KG级别
(7) 63~68KG级别
(8) 68~74KG级别
(9) 74~82KG级别
(10) 82KG以上级
第四条:称量体重和抽签
一、运动员比赛前1天进行称量体重,称量时间在1小时内完成。
二、由裁判长一人,裁判员数人,记录员和医生组成称量体重组,另聘请教练代表监督进行。
三、运动员称量体重时,男子应穿短裤或赤身,女子应穿短裤和T恤衫。如运动员体重低于或超过原属级别,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原属级别,则按全部弃权论处。
四、运动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重复称量体重。
五、运动员称量体重后,由本人抽签,根据抽签结果进行编排。
第五条:比赛场数
运动员在一天内的竞赛场数原则上不超过四场,如有特殊情况可赛五场,但场与场之间至少休息15分钟。
第六条:竞赛通则
一、比赛礼节:
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应站在比赛开始线互相抱拳致意,并对场上裁判和观众抱拳致意,如不执行该条规定将受到警告处罚。
二、比赛局数和时间:
1、 每场比赛三局,每局两分钟,局间休息30秒。
2、 比赛中,一切暂停时间均应扣除(如:场上裁判的叫停,宣告运动员得分、判罚及受伤处理等情况)。
3、 比赛进行中,因特殊情况有场上裁判员发令中止比赛时,双方的比分和已用时间均予保留,以便比赛继续进行。
三、比赛中的信号
1、 每局比赛均由场上裁判员发令开始。
2、 每局比赛结束均由记时员鸣哨或鸣锣示意。
3、 比赛进行中,场上裁判员发出停止口令后,双方运动员应立即停止比赛。
四、比赛服装
1、 运动员必须穿规定颜色及标准的比赛服装,相同颜色的运动裤及软底高腰鞋。
2、 运动员上场之前,必须穿好跤衣,扎好腰带(腰带由腹前绕到背后,再绕回腹前打扁结,松紧要适度,以手能插入为标准),以免妨碍比赛。
3、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必须经场上裁判员指令,才能整理服装。
五、比赛中的规定
1、 每局比赛结束时,运动员应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得擅自离场。全场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站在比赛开始线,待场上裁判宣布比赛结果,双方运动员相互抱拳致意,并同场上裁判员及场下观众抱拳致意后,方可离场。
2、每局比赛中间休息时,本方教练员、助手、医生(不超过两人)可以向运动员进行指导或放松,但在比赛中不得进行上述活动。
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或助手不得干涉裁判员工作,如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裁判员不受理任何异议。
4、每局比赛中如运动员比分相差5分,则判得分多者胜一局。
第二章 裁判方法
第七条:得分标准
比赛进行中,除两脚外的身体其他任何部位先着地者失分(跪腿摔除外),一方被摔倒后,根据倒地的情况,判对手得2分、1分或不得分。
一、得2分
1、将对手摔倒至头、躯干着地(肩、背、胸腹、体侧),自己保持站立。
2、使用跪腿摔时将对手摔倒,使之躯干着地,自己保持稳定。
注⑴使用跪腿摔(不限次数)不成功,虽然膝部着地但能迅速起身者,不判失分。
⑵将对手摔倒至躯干着地后因对手未松手被拉倒者,仍判得2分。
二、得1分
1、将对手摔倒,仅使其手、肘、膝、臀部着地者。
2、将对手摔倒,自己也随之倒地者。
3、双方同时着地,躯干在上者。
4、使用跪腿摔将对方摔倒,但自己重心失衡者。
5、对手受到一次警告,自己可得1分。
6、对手出界,自己可得1分。
三、互不得分
双方运动员同时倒地,或者双方同时出界,或不分先后、上下时,互不得分。
第八条:进攻有效与无效
一、在比赛区域内使用动作将对方摔倒在保护区,判进攻有效。
二、在比赛区域内将对方摔倒后,自己踏入或跌入保护区,判进攻有效;对方倒地与进攻方踏入或跌入保护区同时发生,判进攻有效;将对方摔倒前,自己踏入或跌入保护区,判失分。
三、两名运动员有一只脚踏入保护区,裁判员及时叫停,判出界者失分,双方运动员回到场中央重新开始,进攻者在比赛区,对方在保护区被摔倒,判进攻有效。
四、踩着对手的脚或松开对手的脚后立即进攻,判进攻无效。
五、抓住对手的裤子使用动作,判进攻无效。
六、场上裁判叫停后仍然进攻,判进攻无效。
七、将对手摔倒与记时员鸣哨或鸣锣同时发生,判进攻有效;摔倒尚未着地(至空中)记时员鸣哨或鸣锣之后倒地,判进攻无效。
第九条:犯规
一、侵人犯规
1、使用反关节动作有意伤害对手者。
2、以手、肘、膝、头撞击对方或抓对方生殖器官者。
3、用脚尖踢对手或用脚蹬踹对手者。
4、用脚踢、弹对手小腿中部以上部位者。
5、按压对方眉口之间的面部或咽喉或抓对手头发者。
6、双手搂抱对手头、颈者。
7、已将对手摔倒、还故意压砸对方者。
8、将对手抱起使之失去控制能力,仍将对方头朝下垂直下摔,有意伤害对手者。
注:轻微撞击对手,或抬脚稍高轻踢、弹对方而无恶意伤害者,场上裁判应提醒其注意可不判其犯规。
二、技术犯规
1、场上裁判发出开始口令之前或叫停之后,仍然进攻者。
2、比赛进行中,作为教练员、助手干扰比赛或进入场地者。
3、比赛进行中,自行停止比赛者。
4、比赛中故意抓对手裤子者。
5、将小袖和直门连在一起抓把(串糖葫芦)者。
6、比赛中佩带饰物或坚硬护具者。
7、比赛进行中,跤衣带、跤靴带松开者。
第十条:消极
运动员在比赛中不积极主动进攻,有意拖延比赛时间为消极,以下为消极比赛具体表现:
一、比赛进行中,一直不让对手抓握。而自己又不抓握对手,故意后退无进攻意图者。
二、比赛进行中,不主动抓握,被对手抓握后又多次逃脱,逃脱后不积极抓握进攻仍有意逃避者。
三、比赛进行中,双手抓住对手,但不使用动作故意拖延比赛时间者。
四、比赛进行中,抓住底手封住对方而不主动进攻者。
五、比赛进行中,用头顶住对方,故意拖延比赛时间者。
六、比赛进行中,仅使用假进攻动作而无真正进攻意图者。
第十一条:罚则
一、 比赛前三分钟,三次点名未到,或点名报到后未经请假擅自离场,不能按时上场比赛者,按全部弃权处理。
二、 凡犯有第九条第一款“侵人犯规”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或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处理。
三、 凡犯有第九条第二款“技术犯规”之一者,裁判员应及时给予劝告。若劝告、警告无效,则出示红牌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并上报处理意见。
四、 双方运动员正在攻守中,一方犯规,如对犯规者有利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如对犯规者不利时,则不停止比赛,等该进攻动作结束后再叫停,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如犯规者将对手摔倒则不得分,如犯规者被对手摔倒,则判对手得分)
五、 因一方运动员犯规使对手受伤,而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裁判员可根据情节轻重,取消犯规者该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并判受伤者获得该场比赛胜利。
六、 两单位运动员为挤掉其他运动员或其他比赛队伍名次,有计划地进行非竞争性比赛,应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该场比赛或全部比赛资格。
七、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采取消极态度逃避比赛时,场上裁判员可中止比赛,对消极运动员(一方或双方)进行教育、劝告,经对教育、劝告无效者给予警告处理。
八、 运动员消极比赛累计达20秒,可警告一次,在警告一次后,进行第二、三次警告之前,不再给予劝告。
九、 比赛中如一方运动员受到一次警告,则判对手得1分,一方受到三次警告,则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并取消被罚者的技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