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法规定工期可以压缩多少
建筑法规定工期可以压缩不能超过40%。
工期压缩超过40%算违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的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建设工程工期的确定与控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一般认为合同工期相对国家定额工期可压缩20%左右,且应采取相应的技术经济措施。
工期
是从活动开始到完成所经历的全部时间。对在活动工期估计中存在高度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可给每项活动三个估计时间:
(1)乐观时间,指在任何事情都进行顺利,且没有遇到任何困难的情况下,完成某项活动所需的时间。经验规律是,在少于乐观时间内完成活动的机会仅有1/10。
(2)最可能时间,指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某活动最经常出现的时间。如果某项活动已经做过很多次,最经常发生的实际工期可以用作最可能时间估计。
2. 项目管理中,工期压缩有什么方法
赶工Crashing
快速与跟进Fast Tracking:将前后顺序变为平行
3. 压缩工期超过定额工期的30%,且未明示,该怎么办
标人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0.6‰。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1‰。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原则: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4. 项目管理压缩工期的方法
压缩工期主要从两个途径考虑,一是增加资源配置,二是调整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
如果项目之初的计划做得严谨,可以直接从项目计划中来做对照分析。
5. 一级建造师压缩工期案例确保什么原则
压缩工期必须先确定项目的关键工序,只有压缩关键工序的工期才能达到缩短总工期的目的。为合理安排工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在进度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跟踪工程部位的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压缩工期扩展阅读:
增加资源,增加资源一般情况下会缩短工期,但一般不是成比例地缩短,有时候甚至增加资源根本不能缩短工期;加班。比如每天晚上加班几个小时,肯定会对缩短工期有帮助;或者每周5天工作制变成6天工作制或者7天工作制,在微软Project软件中就可以给特定任务分配不同的日历,比如6天工作制。
6. 如何算是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优化工期的原则首先要压缩关键工作时间,出现多条关键线路时,必将各关键线路时间压缩同一值。压缩工期值=计算工期-要求工期
7. 建筑工程压缩多少工期可以索赔
压缩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可要求奖励或索赔,若因为甲方原因造成
8. 压缩工期有哪些措施
1,优化施工方案 2,使用先进设备 3,保证资金和材料的供应 4,工程量大得话,在保证工程的安全条件下,增加施工的位置,同时多处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