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压绿本必须本人开车去吗
不可以,去车管所办理解压需要本人去。
车辆解压手续: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您的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了。
2、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续还有: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
3、到登记证书后,下一步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需要一并携带的资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4、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㈡ 车管所解压绿本流程
绿本解压流程: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您的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了。银行的信用卡汽车分期,最好事先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咨询一下是否已经全部结清,客服电话在还款卡的背面能够找到。在金融公司办理的汽车贷款,可以拨打所属金融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或者到汽车销售商处咨询办理。
2、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续还有: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到哪里去拿回自己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请参考《汽车贷款到期了,去哪里拿回自己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3、拿到登记证书后,下一步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需要一并携带的资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这些资料在交接登记证书时,办理车贷的金融机构会一起给我们。
4、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拓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是车辆的户口本,也俗称“绿本”,因为它真的是绿色的。
1、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其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2、如果需要分期贷款买车,那就需要抵押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期间绿本由车管所代你保管,解压过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必随车携带。绿房本是指的是房产证封面的颜色,是小产权房,不可以买卖的。
㈢ 办理车辆解压需要带行驶证吗
不需要。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所以应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解除抵押业务,办理时应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该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由省级或地市级公安交管车管部门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式样,并留存影印件,发放至每个业务办理网点用于办理业务时核对。
简化程序
2019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这是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为此,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这次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后,资料更精简。
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我国6月1日起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车管所解压必须要原
㈣ 银行解压车绿本需要开车吗
结束车贷之后很多车主都轻松了很多,不过在贷款结束之后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拿回能证明车辆产权的绿本,所谓绿本就是机动车登记证,有了它我们才能进行机动车的交易。因此尽快拿到绿本是我们在还清贷款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那么车贷还清之后应该找谁拿绿本呢?车贷还完之后绿本能几天拿到?
车贷还清之后,我们应该找办理贷款时的贷款机构拿回绿本,一般都是4s店或者银行。我们在领取绿本之前还是要搞清楚贷款单位是谁,以免后续的麻烦。我们在还完车贷之后,可以直接致电4s店问问他们拿回绿本的具体流程,因为每个4s店的流程都不一样。
如果你是再银行贷款的,通常是一下几个步骤:
1.致电银行查询自己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结清之后可以直接到银行拿回相关证件,同时银行会给你开一张贷款结清证明。
2.拿着这张证明就可以到市级以上的车管所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了,贷款结清证书是拿回绿本的重要文件,需要妥善保管。
3.最后,带着绿本去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即可。车贷绿本的拿回时间基本在1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了,4s店一般都会电话联系你让你过去拿的。银行的话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不过现在还是有很多相关的代办服务的,如果你不想麻烦的话,这些代办服务也是不错的选择。
㈤ 车辆办理解压手续需要行驶证吗
汽车解押手续办理: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您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银行取回了。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最好事先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咨询下否已经全部结清,客服电话在还款卡背面能够找到。在金融司办理汽车贷款,可以拨打所属金融司客服电话咨询,或者到汽车销售商处咨询办理。
2、领取机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手续还有:机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
3、拿到登记证书后,下步需要到当地市级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需要并携带资料包括:机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机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机车所有人份证。这些资料在交接登记证书时,办理车贷金融机构会起给我们。
4、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㈥ 拿绿本去车管所解压需要什么手续
拿绿本去车管所解压需要手续如下:
1、车主在贷款机构办理还清手续后得到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市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车主从业务窗口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进行表格相关内容的填写;
3、领取排队号码后等待办理手续;
4、将贷款还清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贷款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办理;
5、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凭借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二次补领,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㈦ 办解压手续要行驶证吗
办解压(解押)手续一般来说是不要行驶证,就是需要也是行驶证复印件就可以,不过稳妥起见建议最好先与当地车管所先核实确认一下。
㈧ 行车证是本人的姓名绿本压在车管所里还需要解压吗
行车证是本人的姓名,绿本压在车管所里。肯定是需要解压的。
㈨ 到车管所办理解压手续需要机动车行驶证吗
车辆解压携带车主的身份证、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贷款还清证明、机动车抵押变案的申请表、贷款人组织机构的代码以及授权的委托书去本地的车管所进行解压手续的办理。
㈩ 去车管所办理解压需要本人去吗,车辆解压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必须本人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10)绿本解压需要行车本吗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
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