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辆解压完多久可以过户
法律分析:解押手续完成后,有一个十五个工作日的归档期,按正常归档完毕可过户。如急,可在解押手续完成后第三天左右到房管局咨询,是否在房管局内部网已相到房产在归档状态,如可查到,办理加急归档,无需费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可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加急归档只要房产权本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贰’ 车辆解押后多久可以过户给别人
法律分析:解押手续完成后,有一个十五个工作日的归档期,按正常归档完毕可过户。 如急,可在解押手续完成后第三天左右到房管局咨询,是否在房管局内部网已相到房产在归档状态,如可查到,办理加急归档,无需费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可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加急归档只要房产权本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叁’ 车辆解压后多久能过户
一般在解押之后的第二天左右就差不多了,一般业务办完需要归档,看你所在地的车管所的归档时间,如果有需要着急可以和车管所单独说一下看可不可以先给给整一下
‘肆’ 车解压完多久可以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解押手续完成后,有一个十五个工作日的归档期,按正常归档完毕可过户。如情况紧急,可在解押手续完成后第三天左右到房管局咨询,是否在房管局内部网已相到房产在归档状态,如可查到,办理加急归档,无需费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可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加急归档只要房产权本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伍’ 车贷解押后多久可以过户
一、车贷解押后多久可以过户
1、车贷解押一般在解押15个工作日后办理过户。车贷还完,车主便可以到放贷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之后就可以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资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陆’ 车贷解押后多久可以过户
车贷解押后多久可以过户。
汽车解押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机动车在非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即可办理转移注册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