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车管所解压需要什么材料
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解压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办理汽车解压需要什么流程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
2、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续还有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
3、拿到登记证书后,下一步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需要一并携带的资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4、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② 车辆解压手续办理流程
车辆解压的手续包括:
1、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核对章);
2、车主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填好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4、贷款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
6、贷款机构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车辆解压流程如下:
1、正常解压,通过银行和4S店和抵押公司办理的贷款,还完贷款以后银行或者4S店会出具还款证明然后本人去市所档案室办理解压,也有机构是由银行或者信贷公司派解压员和车主本人拿着还款协议、还款证明去办理;
2、提前还贷,先去办理贷款的银行申请提前还贷,然后还完之后办理解压即可。
③ 去车管所解压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法律分析:车辆解压手续:
1、汽车贷款最后一笔月供扣掉后,大约10个工作日,您的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的银行取回了。
2、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续还有: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还款明细等。
3、到登记证书后,下一步需要到当地市级的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需要一并携带的资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4、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后,到相应的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④ 车辆办理解压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汽车解压手续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证。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车解压指的是解除抵押车在车管所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所以说车辆解压以后可以自由进行交易,由于有抵押记录以后,车辆是不可以自由交易和过户的。
车辆之理所当然被叫作抵押车,是由于车辆以前在车管所做过抵押登记,抵押记录直揭体当前登记证书上,登记证书上有更多细节的抵押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在解压前有两个前置条件,在解压时需要汽车车主本人到场,还需要携带债权开具的结清表明,这两个条件基本都需要具备,这样才可以办理汽车解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