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赵国为什么还是被秦国灭亡呢
长平邯郸之战后,赵国实力迅速下滑,再也无力同秦国争霸天下 。东方六国从此再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单独抗衡秦国。战国进入了诸侯合纵抗秦的时代。
前229年,秦攻赵国,赵幽缪王派李牧、司马尚率军抵抗。秦将使用反间计使幽缪王杀李牧、司马尚。秦将王翦于是率大军攻赵,突破井陉口,前228年,攻陷邯郸,俘虏了赵幽缪王。
赵嘉逃到代城称代王,前226年曾与燕军合兵于易水之西会战秦军,战败后迫使燕王交出太子丹。前222年秦军灭代,俘虏赵嘉,赵国亡。而秦终于在灭赵之后已无国可抗秦,遂统一中原。
(1)赵鞅命令扩展阅读:
赵国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战国七雄之一。国君嬴姓赵氏,为商朝名臣飞廉(蜚廉)次子季胜之后,原为赵侯。
至造父以下六世至奄父,奄父生叔代,叔代以下五世至赵夙,赵夙孙赵衰赵衰随重耳逃亡十九年,重耳返国为晋文公,赵衰任国政。赵衰传赵盾,赵盾传赵朔,赵朔传赵武,赵武传赵景叔,赵景叔传赵鞅,赵鞅传赵毋恤。
赵鞅打破了晋国六卿的格局,赵毋恤力战智、韩、魏的围攻,简襄之烈确立了赵国版图。
赵烈侯六年(前403年),韩、赵、魏正式三家分晋,周威烈王始命赵烈侯赵籍为侯。至赵武灵王(前325年—前299年)始称王。前222年,灭于秦国。
赵国全境东北与东胡和燕国接界,东与中山及齐国接界,南与卫、魏、韩三国交错接界,北与楼烦、林胡接界,西与韩、魏两国交错接界。
国都在晋阳(今太原),前425年迁中牟(今鹤壁),前386年赵敬侯迁到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前372年赵成侯立邢为信都(今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为赵之别都。
② 古代中国如何立法 君主命令就是法律吗
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活动的演变陈建华(一)夏商朝的立法思想是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立法活动:1、禹刑。《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它是指夏朝法律的总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大多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无可详考。2、汤刑。《左传》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它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誓侧重于出兵打仗前的盟誓,主要是发布军事命令或宣布军事纪律,大体相当于后来的军法。诰侧重于国王或者权臣对大臣、诸侯或者下属官吏发出的命令、指示或训诰。命是君主针对具体事情发布的命令。三者均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二)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以及亲亲与尊尊,具体到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统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与丰富,有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所谓“义行义杀”,就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立法活动1、吕刑。周穆王为了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后因吕国改称甫,所以又称甫刑。它是西周中期很有代表性的法典,内容不可考,《尚书•吕刑》有所记载。吕刑论证了敬德于刑,以刑德教的重要性,反映了奴隶制法制的成熟状态,是在总结商和周前期法制建设经验基础上的重大发展,影响深远。2、九刑。两种含义,一为周朝初年制定的刑书;一为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3、周公制礼。将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即所谓礼典,规范调整西周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周礼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三)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2.“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3.行刑,“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这样,轻罪就不致产生,重罪也就无从出现了。立法活动1、郑国“制刑书于鼎”。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得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制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这是打破奴隶主垄断法律的一种手段,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局面。2、邓析“竹刑”。公元前502年,郑国大夫邓析自行修订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它虽属私人作品,但是影响很大。邓析后因“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被执政驷歂处死,但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国家所承认,从而成为官方的法律。3、、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共有6篇,《盗法》、《贼法》、《囚法》(又称《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将《盗法》和《贼法》放于法典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它是战国时期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它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它的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5、商鞅变法。战国时期一次最为重要的社会改革。,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改法为律”。法是指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范的总称,由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刑”发展而来。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改法为律即突出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稳定性、必行性,使法律观念的又一进步,对秦朝法制统一有重要的意义。此后,中国古代的法典基本以律为名。(四)秦朝的法律指导思想仍然采用法家的思想,主要表现为:1.法令由一统。这一思想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第二层含义就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2.事皆决于法。秦朝专任刑罚,规定了各种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3.以刑杀为威。这一思想有三层含义:第一,法网严密;第二,严刑重罚;第三,滥施刑罚。立法活动秦朝法律制度的许多内容直接来源于商鞅变法期间以及商鞅变法以后秦国所确立的制度。秦统一后主要是颁布各种单行的法律法令,立法活动频繁,但没有制定一部大而全的统一法典。(五)汉朝的法律思想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汉初到文景帝时期采用黄老的无为而治作为统治思想,到了汉武帝之后确立了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后世封建王朝基本沿袭封建正统法律思想。1.汉初至文景时期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着。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2.汉武帝以后汉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国家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得到巩固,但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室力量也逐渐强大起来,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土地兼并严重,加上匈奴不断入侵,最高统治者就亟需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寻求新的法制指导思想。汉武帝招贤纳士,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统”思想应对。他指出,要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首先要统一思想。进而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的儒术,是将儒家思想与阴阳家思想结合起来,使之神秘化。他指出,事件万物都分为阴和阳,德为阳,刑为阴,德主则刑辅。这也是总结秦朝“转任刑罚”的教训,提倡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种刚柔并济的治国之道,是汉武帝行之有效的统治方法。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开端。立法活动1、“约法三章”与《九章律》。刘邦入咸阳后,宣布废秦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朝建立后,高祖命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它是汉朝的基本法律。2、汉律60篇。惠帝时,叔孙通为补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仪品之制,编订《傍章律》18篇;武帝时张汤制定《越宫律》27篇,规范宫廷警卫等事项;赵禹制定《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以上四部分共60篇,汉律的框架基本形成。(六)唐朝初年立法指导思想同当时“安民立策”的总方针政策密切相关,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点:1.德本刑用。唐太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极推行以教化为宗,刑罚为辅的政策。把“德礼”作为推行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罚只是为保障推行“德礼”而设,二者相辅而行。2.法令简约。所谓简约,就是条文简明,使人易知。3.宽仁慎刑。所谓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所谓慎刑,就是对犯罪者处刑采取慎重的态度。立法活动1、《武德律》。为唐高祖武德年间制定颁布,是唐朝立法的开始,以隋朝《开皇律》为基础,没有太多变化。2、《贞观律》。唐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全面修订法律,经过11年的时间,完成并正式颁布,共12篇,500条。构筑了唐律的基本框架,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3、《永徽律疏》。唐高宗以《武德律》和《贞观律》为蓝本,制定颁布《永徽律》,共12篇,500条。后长孙无忌又奉命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效力,附于律后合编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它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但对主要原则和制度从历史上寻根溯源,说明其沿革,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集中体现了唐朝法律空前发达的盛况。(七)宋代立法指导思想宋王朝统治时期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部曲转化为佃农,摆脱地主的私属地位,跻身为国家编户。宋初统治者为适应这一变化,总结了唐末五代“君弱臣强”导致变乱的教训,确立中央集权的基本国策,加强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和统治。宋代统治者针对国内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确立了重惩“贼盗”的法制指导思想。主张采用重法,使用酷刑严厉镇压“贼盗”犯罪,所谓“太祖、太宗颇用重典,以绳奸慝”,就说明了这一点。立法活动1、《宋刑统》的制定。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各篇下分214们,并且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到宋初到敕、令、格、式。2、编敕活动。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即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3、编例活动。宋代也很重视编纂条例和断例工作,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神宗变法期间首颁《熙宁法寺断例》,南宋时期高宗颁布《绍兴刑名断例》等。北宋哲宗首颁“权宜指挥”,至南宋中期指挥已达数万件之多,其法律地位也日趋重要。(八)元代立法指导思想一是“参照唐宋之制”,“附会汉法”;二是沿用本民族习惯法。立法活动1、《至元新格》的制定,成为元代立国后第一部成文法典汇编。2、《风宪宏纲》与《元典章》。分别制定与元仁宗时期与元英宗时期。3、《大元通制》。以《风宪宏纲》为基础,修订了元代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大元通制》,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代法制状况。(九)明朝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的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更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的程序。这一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的,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都有深刻的影响。1.重典治乱世。具体体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达到更好的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2.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预防犯罪的职能同法的镇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3.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立法活动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洪武30年完成并颁布于天下的法典,共七篇30卷,460条,一改传统的刑律体系,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大明律》是有明一代大法,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不仅本朝终世奉守不变,历代也无敢轻改。2、《明大诰》。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亲自督导编制了《大诰》四编。主要内容是为惩治臣民各种典型犯罪的案例及朱元璋发布的训词诫令,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汇编,充分体现了“重典治世”的思想。3、《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一般简称“例”。通常来自于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例,司法机关根据该案例拟定条文,经皇帝批准颁布,成为可以普遍适用的法律形式。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订《问刑条例》,使之成为正式法律,还将律例合编,例为附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影响了清朝。(十)清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的立法思想。清朝统治者从关外时期起,就重视借鉴明代法制的得失,尤其到皇太极时,已从实践中认识到吸收明代法律文化的重要性,因而形成了“参汉酌金”的立法原则。“参汉”,就是吸收明代的法制;“酌金”,则是有条件地援用女真族的习惯法。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开始将明律为代表的汉族封建法律意识与原则吸收到有关的法律、法令中。在汉官的建议下,清代法制建设将“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作为基本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活动1、《大清律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清朝较为完整、严密的定型大法,它与《大明律》的体系结构基本相同。2、则例。则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分为条例、则例、事例、成例等。则例指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自康熙朝开始制定,分为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
③ 成语按兵不动的故事
按兵不动,使军队暂不行动。现也比喻暂不开展工作。出自《吕氏春秋·恃君览·召类》。
春秋末期,诸侯争霸,弱肉强食,位于晋国东部的一个弱小国家——卫国,长期以来受着强大晋国的压迫,苦不堪言。
这个时候卫国的国君——卫灵公,毅然投靠了与晋国同样强大的齐国,缔约结盟。这种做法令当时晋国的执政卿赵鞅十分恼怒,集结大军准备讨伐卫国,大军出发前,赵鞅先派大夫史默出使卫国,暗中调查卫国内部的情况,并约好在一个月后回来报告。
可是,一个月,两个月很快过去了,史默仍旧没有消息,赵鞅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意外情况,晋国内部也开始议论纷纷,史默已经被卫国杀害,不可能再回来了。况且卫国只不过是一个弱小的国家,不如干脆出兵,一举击破,赵鞅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卫国之所以敢背叛晋国投靠齐国,一定已经做好了十分充分的准备,贸然进攻,会使晋国损失巨大,所以在史默控听消息回来之前,决不能草率采取行动。
就这样等了半年之久,史默终于回来了。赵鞅问他:“为什么耽搁这么长的时间呢。史默答道,经过六个月的观察,卫灵公很有才干,国内贤臣很多,人民拥戴,举国上下团结一心。如果我们要依靠武力使卫国屈服,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经过这半年来,还是寻找不到卫国的弱点,所以我只好回来了。
赵鞅听后,同意史默的看法,暂时打消了攻打卫国的念头,按兵不动,等待时机。
④ 赵简子放生原文及出处
邯郸之民,以正月元旦献鸠于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然。”
有邯郸的民众在正月元旦这一天将他们捕获的野鸡献给简子。简子很高兴,赏赐给了他们很多东西。门客问简子为什么重赏。简子说:“在正月元旦这天将猎物放生,是表示一种恩德。”门客说:“民众知道您要将猎物放生,所以争相猎取它们,反而使他们死了很多。如果您想放生,不如禁止人们捕猎他们。捕猎之后再将其放生,您的恩德是弥补不了犯下的过失的。”简子说:“你说得对。”
赵简子,即赵鞅,春秋末年晋国正卿。其先祖与秦同姓。赵简子又名志父,亦称赵孟。卒于晋出公十七年(前458年),生年不祥。《史记》云,晋顷公九年(前517年),“赵简子在位……简将合诸俟戍于周。”假如他20多岁执晋国政的话,其生年应在晋平公二十一年(前537年)左右,寿70多岁。
赵鞅的青少年时代处于晋平昭年间,当时,晋国内政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些原来地位显赫的旧贵族正在退出历史舞台,逐渐被赵、韩、魏、智、范、中行六家所取代,形成异姓大夫专权的局面。六卿相互之间围绕晋国统治大权和土地也展开了激烈地明争暗斗,矛盾十分尖锐。在这场角逐中,赵氏家族曾一度凌驾于众卿之上,但自“下宫之难”后一蹶不振,直到赵鞅父景叔继位,其势力仍不及范氏、中行氏。这种局面延续到赵鞅继位初期。年仅20多岁的赵鞅执政以后,在复兴赵宗室的责任感的驱使下,励精图治,终于使赵氏东山再起。
赵鞅在政治上表现得极为成熟。昭公二十九年(前513年),赵鞅、荀寅占领汝滨,令晋国民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以铸刑鼎,上刻范宣子所用“夷鬼立法”。其核心是倡导“法治”,以法作为社会的行为规范,具有明显地反对宗法分封制的非正统色彩,因而曾遭到孔子的贬责。
颁布成文法,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它使罪与非罪的标准明确并昭示于众,实际上是对奴隶主“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黑暗恐怖政治的否定,体现了社会进化的要求。李悝在总结赵鞅“刑鼎”,子产“刑书”,邓析“竹刑”的基础上,写成了《法经》,使法家文化日臻完善,成为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确立封建制度的根本理论依据。
赵鞅执政不久,六卿在逐步瓜分晋国土地和人口的同时,都在各自的封地内进行全面地改革,为最终夺取晋国的统治大权作准备。其中韩、赵、魏三家采取了比较进步的政策,而尤以赵鞅的改革措施最为彻底,改革所带来的成效也最为显着,为赵宗室的兴盛、强大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经济上,赵鞅革新亩制,调整赋税。春秋末年,适当扩大亩制有利于农业和地主经济的发展。为此,六卿都突破了“百步为亩”的旧经界,但范氏、中行氏和智氏的亩制不及韩赵魏的亩制大,韩魏的亩制又不及赵的亩制大。赵氏亩制“以百廿步为宽,以二百四十步为长”。而赵氏赋税却最轻,范氏、中行氏、韩魏“伍税之”,赵氏“公无税焉”。孙武分析了六家改革后,认为赵氏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因此“晋国归焉”。
政治上,赵鞅礼贤下士,选贤任能。他重用董安于、尹铎、傅便、邮无正、史黯、窦隼等人,同卫庄公、扁鹊、姑布子卿等名土的关系也极为融洽。赵鞅虚心纳谏,表彰敢于指出他错误的臣下。赵鞅派尹铎治理晋阳,事先告诉他一定要拆除荀寅等人所筑的壁垒。尹铎到任却加固增修原有的壁垒。赵鞅到晋阳,看到壁垒,一定要杀掉尹铎才入城。经人进谏,指出增修壁垒的必要,赵鞅反而“以免难之赏赏尹铎”。赵鞅家臣周会“好直谏”,周舍死后,简子每每听朝,常面露不悦,大夫请罪,赵鞅说:“诸大夫朝,徒闻唯唯,不闻周舍之鄂鄂,是以忧也。”“简子由此能附赵邑而怀晋人”。
军事上,赵鞅奖励军功,以功释奴。晋定公十九年(前493年),赵鞅率军迎战增援范氏、中行氏的郑国军队,誓师时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这个命令的颁布,大大鼓舞了晋军的士气,对取得战争的胜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改革使赵氏的经济势力得到增强,政治威望得到提高,彻底改变了过去赵氏处于劣势的不利状况。此后,鞅秋联合韩魏,把矛头指向六卿中最主要的对手范氏、中行氏两家,揭开了讨伐战争的序幕。
赵氏与范中行氏之间爆发的这场冲突,导火线是暂住邯郸的卫贡五百户人口的归宿问题。实际上,这是新兴的异姓强族觊觎和争夺晋国大权的斗争的必然反映。
定公十三年(前497年),赵鞅想把卫国进贡的五百户人口从邯郸迁往晋阳,遭到同宗大夫赵午父兄的拒绝,赵鞅一怒之下, 杀了赵午,于是,赵午子稷、臣涉宾“以邯郸叛”,午是中行氏(荀寅)之甥,而荀寅又是范氏(士吉射)的姻亲,因而得到范氏、中行氏的支持。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以晋君名义伐赵氏之宫,“赵鞅奔晋阳”。这场历时八年的战争以范、中行氏的失败而告终。
赵鞅之所以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首先是因为他十分注意建立可靠的根据地。赵鞅先后派董安于、尹铎治理晋阳,尹铎到晋阳后,立刻“损其户数”,调整赋税,争取民心,修建垒堡,加固城防,使晋阳成了赵氏稳固的后方。其次,赵鞅善于利用六卿之间的矛盾,结成反对范、中行氏的统一战线。战争爆发时,整个晋国两大敌对阵营各派的组合,力量对比的变化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赵、韩、魏、智氏之间,四家权卿与晋君之间,特别是赵氏与智氏之间矛盾重重。然而,在未取得对范氏、中行氏的最后胜利之前,赵鞅尽量避免与他们发生冲突,注意争取韩魏智氏,特别是晋君的支持。对智氏的胁迫,他委曲求全,默许有功之臣董安于自杀。当范、中行氏以晋君名义伐晋阳时,赵鞅没有公开反叛晋。侯,并设法尽快恢复同晋公室的关系,从而得到国人的拥护,扭转了战争的不利局势。再次,赵鞅还非常注意改善同别国的关系。哀公四年(前491年),赵氏与范、中行氏战事正酣,楚乘晋内乱,“乃谋北方”。赵鞅被迫妥协,对土蔑说:“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遂“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满足了楚国要晋引渡戎狄的要求,避免了晋楚之间的直接冲突。最后,作为晋军统帅,赵鞅身先士卒,具有勇于牺牲的精神。哀公二年(前493年),晋郑两军战于铁,赵鞅中箭负伤,面部血流不止,却“鼓音不衰”。赵鞅攻卫,他虚心听取烛过的劝告,“去犀蔽屏橹,而立于矢石之所及”,指挥作战,故能“一鼓而士毕乘之”。
这场战争的结果,是中行文子、范昭子奔齐,“赵氏竟有邯郸、柏人”,形成“赵名晋卿,实专晋权,奉邑侔于诸侯。”的局面。
从哀公六年(前489年)至哀公十七年(前478年),赵鞅为避免同智氏之间矛盾的进—步激化,转移国内视线,巩固既得利益,又发动了一系列讨伐卫、齐、鲁、鲜虞的战争。哀公六年,赵鞅帅师伐鲜虞。哀公十年春,赵鞅帅师伐齐。哀公十四年春,伐卫。然而,这一进程因赵鞅染疾而中断,“使太子无恤将而围郑”,从此,赵鞅退出晋国的政治舞台,结束了他叱咤风云的政治生涯。晋出公十七年(前458年),“简子卒,太子无恤代立,是为襄子。”四卿中年资最长的智襄子(智瑶),乘机独占了大部分范氏、中行氏故地,把持了朝政,取赵氏而代之,成为四卿中最强的势力。导致后来与赵氏的战争,使晋国历史进程出现反复和挫折。
综观赵鞅生平事迹,可以说他对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赵鞅在军事上讨伐晋腐朽势力的同时,在经济、政治、思想各个领域也向旧的宗法制度发起猛烈冲击,严重动摇和瓦解了奴隶制的基础,加速了晋国封建化的进程,其影响甚至波击到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中。
这是因为赵鞅改革为赵氏立国奠定了基础。赵鞅继位之初,赵氏家族已处于存亡绝续的关头。由于赵鞅采取了卓有成效的革新措施,使赵宗室的势力迅速增强。赵襄子正是在继承其父改革的基础上,争取民心,任用贤臣,虚心纳谏,终于同韩魏一起灭了“贪愎好利”的智氏,才有晋静公二年“灭晋后而三分其地”的结果,韩、赵、魏“三家分晋”实际上奠定了战国时期七雄并立的争霸格局。
赵鞅的经济、政治、军事改革措施最为彻底,很少保留奴隶制残余的痕迹,加速了春秋战国时期,甚至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
赵鞅浇铸了战国时代近200年灿烂的赵文化基业。晋自西周初年立国,即奉行“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基本国策,具有融和不同民族文化的传统。赵鞅、赵襄子两代改革后,进一步发扬光大了晋“观事而制法,因事而制礼”的优秀传统,使赵文化含有“中原古文化的农耕文明和北方古文化的草原文明二位一体”的典型特征。在经济、军事、文化、商业、建筑等方面以其鲜明的风格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古代文化,为中华民族的进步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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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一集
君不君,臣不臣
引
优胜劣汰,是这个时代的规则,只有在不断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谁是兇手
时间:公元前497年
地点:晋国邯郸
就在不久前,邯郸城的最高行政长官——邯郸大夫赵午接到一份命令,这份命令是晋国六卿家之一的赵氏宗主赵鞅发出的。内容很简单,赵鞅要求将居住在邯郸城内的五百户居民迁到晋阳居住。
问题就出在这儿,作为赵氏家族的一个分支,赵午有义务服从家族大宗主的命令,关键是这五百户人不一般,这可是卫国人啊。
在战国有抵押人质的习惯,三年前,卫国与晋国开战,赵鞅带兵打败卫国,卫国抵押给赵鞅五百户人质求和。当时,赵鞅将这五百户人就近安置在邯郸居住,一来邯郸距离卫国较近,人质在手可避免卫国再打什么别的主意;二来是人口太多,别的地方也不好一下安排这么多人进去。
三年后情况突变,赵氏倾力营建的大后方晋阳城宣告竣工,赵鞅急需往城中充实人口,所以想起了这些人质。
邯郸……
⑥ 按兵不动的成语故事谁知道
【成语】: 按兵不动
【拼音】: àn bīng bù dòng
【解释】: 按:止住。使军队暂不行动。现也比喻暂不开展工作。
【成语故事】:
春秋末,晋国东部的卫国是个弱小的诸侯国。被迫与晋国结盟,实际上完全听命于晋国,不住地给晋国进贡财物。当时任国君的卫灵公不愿长久处于屈辱的地位,便与齐景公缔结盟约,从而与晋国断绝了关系。
晋国执政的卿赵鞅不能容忍卫国背叛晋国的行为,立即调集军队,打算袭击卫国的都城帝丘,以迫使卫灵公屈服。在出发前,他先派大夫史默到卫国去暗中了解情况,并命他在一个月内回国。
不料,一个月过去了。史默没有按时回国。赵鞅不知出了什么事,心神不定。有人猜测,可能史默已被卫国人拿住杀掉,又建议说,卫国是个小国,没有多少军事力量,晋国的大军一到,卫国的国君会不战自降,为此请赵鞅下令出兵。
赵鞅不同意这个建议。他认为,卫灵公既然敢于同盟国断绝往来,一定会作好充分准备,不能草率行事,坚持等史默回来再考虑出兵的问题。
过了半年,史默终于回来了。赵鞅问他为什么在卫国呆了这么长时间,史默回答说:“要想得到利益,却很可能得到害处,恐怕您还没有觉察出来吧!现在,卫国已任命受到过陷害的贤臣蘧伯为相国,这就使他在国内赢得了民心。”
接着,史默又讲述了卫灵公为了激励国人反抗晋国的情绪而采用的方法。卫灵公派大夫王孙贾向国人宣告说,晋国已命令卫国,凡是有姐妹的女儿的人家,都要抽出一个人送到晋国去当人质。消息传开后,卫国到处是一片痛哭声和一片愤恨声。
为了使国人相信这是事实,灵公又让王孙贾抽选出一批宗室大夫的女儿,准备送往晋国。结果,出发那天,成千上万的百姓不让她们去晋国当人质,并愤慨地表示要和来犯的晋军打到底,宁死不屈。
史默还提供了一个动向:孔子已来到卫国,他的弟子子贡给灵公出谋划策。最后史默说:“卫国现在的贤臣很多,民气旺盛。国君非常重视贤臣的意见,采纳他们的计谋。想用武力使卫国屈服,恐拍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赵鞅听了史默介绍的情况,认为进攻卫国的时机不够成熟,于是下令军队暂不行动,等待时机再说。
⑦ 吴王夫差的是怎么回事
吴王夫差(—前473年)又称吴夫差。春秋末期吴国国君。吴王阖庐之子。姬姓,吴氏,名夫差。先秦时期男子称氏不称姓,虽为姬姓,却不叫姬夫差。但是理论上存在“姬夫差”这种说法。他继父登位之初,励精图治,大败勾践,使吴国达到鼎盛。在位后期,生活奢华无度,对外穷兵黩武,屡次北上与齐晋争锋。黄池之会,勾践趁虚攻吴,吴国一蹶不振。前473年,勾践灭吴,夫差自缢。
春秋时期吴国君主(前496-前473)吴王阖闾之子。家族庙号吴英宗,谥号吴末王,前495年—前473年在位,共23年。为遵从败于越王勾践的父王阖闾的遗训,即位当年就以伯嚭为太宰,与老将伍子胥操演军队,以图复仇。次年在夫椒大败越国,攻破越都(今浙江绍兴),使越屈服。公元前486年,开邗沟,连接长江和淮水,开辟出一条通向宋、鲁的水道,进逼中原。此后,又在艾陵(今山东泰安)打败齐国。公元前482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大会诸侯,与晋争霸,适逢晋室内乱,夫差一度夺得霸主地位。连年的兴师动众,造成国力空虚。越王勾践不忘会稽之耻,国力逐渐恢复。趁夫差率精锐赴黄池之会、只有太子与老弱留守之机,越军乘虚而入,并杀死吴太子。夫差匆匆赶回与越议和。吴长期穷兵黩武,民力凋敝,难以与越抗衡。公元前473年,越再次兴兵,终灭吴国,夫差自杀。 春秋战国时吴国末代国君。吴王阖闾之子。 王阖闾十九年夏,檇李之战中,吴王阖闾病伤而死。阖闾使立太子夫差,谓曰:“尔而忘勾践杀汝父乎?”对曰:“不敢!”三年,乃报越。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为太宰。习战射,常以报越为志。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败之夫椒,报姑苏也。越王勾践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而行成,请委国为臣妾。吴王将许之,伍子胥谏曰:“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帝相。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于有仍而生少康。少康为有仍牧正。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使人诱之,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有过之强,而勾践大于少康。今不因此而灭之,又将之,不亦难乎!且勾践为人能辛苦,今不灭,后必悔之。”吴王不听,听太宰嚭,卒许越平,与盟而罢兵去。 七年,吴王夫差闻齐景公死而大臣争宠,新君弱,乃兴师北伐齐。子胥谏曰:“越王勾践食不重味,衣不重采,吊死问疾,且欲有所用其众。此人不死,必为吴患。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而务齐,不亦谬乎!”吴王不听,遂北伐齐,败齐师于艾陵。至缯,召鲁哀公而徵百牢。季康子使子贡以周礼说太宰嚭,乃得止。因留略地于齐鲁之南。九年,为驺伐鲁,,至与鲁盟乃去。十年,因伐齐而归。十一年,复北伐齐。 越王勾践率其众以朝吴,厚献遗之,吴王喜。唯子胥惧,曰:“是弃吴也。”谏曰:“越在腹心,今得志于齐,犹石田,无所用。且盘庚之诰有颠越勿遗,商之以兴。”吴王不听,使子胥于齐,子胥属其子于齐鲍氏,还报吴王。吴王闻之,大怒,赐子胥属镂之剑以死。将死,曰:“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为器。抉吾眼置之吴东门,以观越之灭吴也。” 齐鲍氏弑齐悼公。吴王闻之,哭于军门外三日,乃从海上攻齐。齐人败吴,吴王乃引兵归。 十三年,吴召鲁、卫之君会于橐皋。 十四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六月子,越王勾践伐吴。乙酉,越五千人与吴战。丙戌,虏吴太子友。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夫差,夫差恶其闻也。或泄其语,吴王怒,斩七人于幕下。七月辛丑,吴王与晋定公争长。吴王曰:“于周室我为长。”晋定公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怒,将伐吴,乃长晋定公。吴王已盟,与晋别,欲伐宋。太宰嚭曰:“可胜而不能居也。”乃引兵归国。国亡太子,内空,王居外久,士皆罢敝,于是乃使厚币以与越平。 十五年,齐田常杀简公。 十八年,越益强。越王勾践率兵伐败吴师于笠泽。楚灭陈。 二十年,越王勾践复伐吴。二十一年,遂围吴。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败吴。越王勾践欲迁吴王夫差于甬东,予百家居之。吴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遂自刭死。越王灭吴,诛太宰嚭,以为不忠,而归。
周敬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在吴楚争霸战争中,吴王夫差率军在夫椒(今江苏太湖中洞庭山)大败越军的作战。 这年,越王勾践闻吴王夫差为报父仇,正加紧训练军队,准备攻越,遂不听大夫范蠡的劝阻,决定先发制人,出兵攻吴。吴王闻报,悉发精兵击越。两军战于夫椒。越军战败,损失惨重,仅剩5000余人,退守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南)。吴军乘胜追击,占领会稽城(今浙江绍兴),包围会稽山。越王无奈,采纳大夫范蠡、文种建议,派文种以美女、财宝贿赂吴太宰伯演,请其劝吴王夫差准许越国附属于吴。伍员请吴王勿许。此时,夫差急于北上与齐争霸,不纳伍员之言,遂与越讲和,并率军回国。
公元前496年,吴王派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打得大败,吴王也受了重伤,临死前,嘱咐儿子夫差要替他报仇。夫差牢记父亲的话,日夜加紧练兵,准备攻打越国。 过了两年,夫差率兵把勾践打得大败,勾践被包围,无路可走,准备自杀。这时谋臣文种劝住了他,说:“吴国大臣伯嚭 贪财好色,可以派人去贿赂他。”勾践听从了文种的建议,就派他带着美女西施和珍宝贿赂伯嚭,伯嚭答应带西施和文种去见吴王。文种见了吴王,献上西施,说:“越王愿意投降,做您的臣下伺候您,请您能饶恕他。”伯嚭也在一旁帮文种说话。伍子胥站出来大声反对道:“人常说‘治病要除根’,勾践深谋远虑,文种、范蠡精明强干,这次放了他们,他们回去后就会想办法报仇的!”这时的夫差以为越国已经不足为患,又看上了西施的美色,就不听伍子胥的劝告,答应了越国的投降,把军队撤回了吴国。
吴国撤兵后,勾践带着妻子和大夫范蠡到吴国伺候吴王,放牛牧羊,终于赢得了吴王的欢心和信任。三年后,他们被释放回国了。 勾践回国后,立志发愤图强,准备复仇。他怕自己贪图舒适的生活,消磨了报仇的志气,晚上就枕着兵器,睡在稻草堆上,他还在房子里挂上一只苦胆,每天早上起来后就尝尝苦胆,门外的士兵问他:“你忘了三年的耻辱了吗?”他派文种管理国家政事,范蠡管理军事,他亲自到田里与农夫一起干活,妻子也纺线织布。勾践的这些举动感动了越国上下官民,经过十年的艰苦奋斗,越国终于兵精粮足,转弱为强。 吴王夫差自从战胜越国后,以为没有了后顾之忧,从此沉迷于西施的美色,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又狂妄自大,不顾人民的困苦,经常出兵与其它国家打伏。他还听信伯嚭的谗言,杀了忠臣伍子胥。这时的吴国,貌似强大,实际上已经是走下坡路了。
公元前482年,夫差亲自带领大军北上,与晋国争夺诸侯盟主,越王勾践趁吴国精兵在外,突然袭击,一举打败吴兵,杀了太子友。夫差听到这个消息后,急忙带兵回国,并派人向勾践求和。勾践估计一下子灭不了吴国,就同意了。公元前473年,勾践第二次亲自带兵攻打吴国。这时的吴国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抵挡不住越国军队,屡战屡败。最后,夫差又派人向勾践求和,范蠡坚决主张要灭掉吴国。夫差见求和不成,才后悔没有听伍子胥的忠告,非常羞愧,就拔剑自杀了
⑧ 按兵不动的故事简短
春秋末年,卫国是一个弱国,受晋国压迫,卫灵公不甘长此以往,所以励精图治,与齐国友好、与晋国断绝关系。晋国的执政官员赵鞅不能容忍卫国的'行为。他派大夫史默去卫国了解情事,希望他一个月之内回来汇报情事。谁知史默一个月后竟然没有回来,很多人都建议赵鞅赶紧出兵。卫国是个小国,兵力不足,晋国定能战胜卫国。赵鞅不想打没有准备好的仗。他决定等史默回来后再作决定。半年后,史默终于回来了。他讲述了卫国所作的多项准备:首先,卫国任命受过陷害的贤臣蘧伯为相国,全国百姓都很佩服他。其次,卫国想出各种方法调动国民反抗晋国的情绪。卫灵公派大夫王孙贾向国人宣布:晋国要卫国的人质,谁家有女儿、有姐妹的每户都要抽一人去。消息传开后,卫国人民都痛骂晋国。为了让大家对消息确信无疑,王孙贾真的抽选出一些大夫的女儿,准备送往晋国。卫国人都前去阻挡,大家都纷纷表示,坚决和晋国打到底,决不当晋国的奴隶。另外,孔子到了卫国,他的弟子子贡给灵公出谋划策。史默最后说,卫国已经在各方面作好了与晋国打硬仗的准备。赵鞅听了史默的介绍,认为应该等待时机,下令军队听候命令。作好充分准备再行动。
⑨ 战国时代赵国基业的开创者是谁,不是联韩魏灭智的赵襄子,是赵鞅
公元前403年,面对韩赵魏三家士大夫的请求,没有实力的周天子顺势把他们封为诸侯,公元前376年,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彻底瓜分了晋国公室,中原大地上才在名义上彻底形成了七个实力较强诸侯国相互争霸称雄的竞争格局,实质上从韩赵魏三家灭智氏后已成竞争格局,这里暂不论。
说起三家分晋,就绕不过去晋国,因为晋文公曾称霸中原,曾经如此强大的晋国为何会分裂?起因只是1件看似无不足道的“家事”。
曾经强大的晋国为何会分裂?起因只是1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家事”,这件事就是赵鞅处死赵午,但最后事情却发展成为了晋国内部六卿混战,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件家事,赵鞅才能开创属于自己的“晋国”。
自古兴衰虽无常,却有据可循,晋国的分裂混战其实只是后来战国形势的一个缩影,公室或者王室的衰落,背后的推动者其实不是哪一个人,而是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度崩塌、封建制度确立,已具不可阻挡之势。
⑩ 按兵不动的意思
【拼音】àn bīng bù dòng
【出处】《吕氏春秋·恃君览·召类》:“赵简子~。”
【释义】指挥官命令军队暂不行动,等待战机。指接受任务后却不执行。按:止住、压住。兵:队。
【用法】作谓语、定语;多指接到任务后不肯做
【结构】兼语式
【同义词】案兵不动
【近义词】以逸待劳、裹足不前
【相反词】雷厉风行、闻风而动
【同韵词】诳时惑众、兴戎动众、省吃细用、言必有中、一心两用、厚栋任重、恩威并重、行师动 众、调词架讼、欺世惑众、......
【歇后语】下象棋不走卒
【灯谜面】休战;车马炮出去,将士相助战
成语典故
春秋末,卫国被迫与晋国结盟,成为晋国的附庸国。卫灵公为改变现状,与齐景公缔盟。晋国不能容忍卫国的行为,赵鞅派史默潜伏卫国。史默半年后回国报告说卫国启用贤臣蘧伯为相国,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出谋划策,赵鞅就按兵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