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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和命令

发布时间:2022-07-26 13:52:28

命令与决定区别

命令(令)和决定的区别。(使用范围和效力)
1、制发单位范围。 命令的制发单位有明显要求,范围小。只有国家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国务院各部门,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他们的本身权限内可以制发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发布命令,党使用的公文没有命令这种。 决定的范围广,上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下至地方基层部门都可以使用决定。
2、内容重要性程度不同。 命令内容要很重要,不是重大的政策法规、重大的问题与决策、重大的任务与嘉奖一般不用命令。 决定一般都是较重要的事项,或有重大行动与活动要安排部署。
3、执行的强制力度不同。 命令一经发布,有关下级机关和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与贯彻执行,决不允许延误、怠慢甚至违抗。 决定凡决定事项,有关组织、单位和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即使上级做出了很不正确的决定,在上级机关和制发单位未修改之前,有关方面可以提出意见但不能公开对抗,拒绝执行。

❷ 决议和决定、命令三个词的区别是什么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一般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也是某些企业的公文之一。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文体。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

❸ 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有什么涵义

第一,公务员服从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所谓“上级”,是指同一系统或组织中地位、等级较高的机构或人员。上级包括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直接上级是指直接具有领导权、指挥权与主管权的上级,间接上级是指除直接上级以外的具有领导权、指挥权或监督权的上级。一般而言,对公务员实施领导应逐级进行。上级向公务员交代任务,一般应通过其主管的上级,但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下级公务员发出决定与命令。

第二,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所谓决定和命令是指上级作出的下级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指令。就形式而言,既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又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三,公务员服从与执行的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一方面,该决定与命令的内容应是合法的。该决定与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否则下级公务员有权不执行;该决定与命令应与上级的职务有关,例如对上级领导的私事,公务员就可以拒绝执行;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法律所禁止之事项,对于明显违背法律的决定与命令,公务员可以拒绝服从与执行;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下级公务员独立执行职务的事项,一些特殊的部门如有关的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统计部门等,一旦法律赋予这些部门的公务员独立执行职务的权力,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即不能涉及其独立执行职务的范围。另一方面,决定与命令发布的程序需合法。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必须是依照法定的程序作出的。程序合法是内容合法的重要保障,其具有独立的价值。在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进行行政执行时,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才能保障相关行政命令内容的合法,保障行政活动的公正和效率。对于未经法定程序作出的命令,公务员有权不予服从。特别是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时,来自上级命令的程序合法性,就更应当成为公务员执行命令的前提条件。

第四,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❹ 在公文中,命令与决定有什么区别各有什么特点

命令一般事项比较重大,发文单位级别也比较高,如嘉奖令,决定的事项小,级别的,通告用于表彰好像比较少

❺ 人民警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第三十三条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5)决定和命令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着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❻ 关于“命令”、“决定”和“通报”三个文种用于奖励不同。但是这个奖励怎么区分啊什么情况下怎么用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
决定:
根据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决定一般有以下两类:
1.知照性决定。是指将决定事项知照给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决定。如表彰决定、处分决定、机构设置决定、人事安排决定、发布法规性事项或对某一具体事项做出安排的决定等,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老师节的决定》。
2.指挥性决定。是对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的决定。常见的有规定性决定、规范性决定、指导性决定、指示性决定、具有有关法令性质的决定、处理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安排重要行动的决定等。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分类
1.表彰性通报。
表彰性通报,就是表彰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的通报。这类通报,着重介绍人物或单位的先进事迹,点明实质,提出希望、要求,然后发出学习的号召。
2.批评性通报
批评性通报,就是批评典型人物或单位的错误行为、不良倾向、丑恶现象和违章事故等的通报。
这类通报,通过摆情况,找根源,阐明处理决定,使人从中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这类通报应用面广,数量大,惩戒性突出。
3.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就是上级机关把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告知所属单位和群众,让其了解全局,与上级协调一致,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克服存在的问题,开创新的局面。
这类通报具有沟通和知照的双重作用

性质
1.通报属于奖励与告诫性公文。通报承负着“表彰先进,批评错误”的任务,因而具有奖励与告诫性质,这一点不同于通知。
2.通报属于传达和告晓性公文。通报虽与通知均有传达、告晓职能,但通知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而通报则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通报的发布范围,往往是在一个机关或一个系统内部使用。通报虽然具有公开“通“晓,广而”报“告之意,但发布范围仅仅限于本机关或本系统。

特点
1.告知性。
通报的内容,常常是把现实生活当中一些正反面的典型或某些带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告诉人们,让人们知晓、了解。
2.教育性。
通报的目的,不仅仅是让人们知晓内容,它主要的任务是让人们知晓内容之后,从中接受先进思想的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这就是通报的教育性。这一目的,不是靠指示和命令方式来达到,而靠的是正、反面典型的带动,真切的希望和感人的号召力量,使人真正从思想上确立正确的认识,知道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
3.政策性。
政策性并不是通报独具的特点,其他公文也同样具有这一特点。可是,作为通报,尤其是对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来说,在这方面显得特别强一些。因为通报中的决定(即处理意见),直接涉及到具体单位、个人,或事情的处理,同时,此后也会牵涉到其他单位、部门效仿执行的问题。决定正确与否,影响颇大。因此,必须讲究政策依据,体现党的政策。

注意事项
1.行文要及时。
2.事例要真实、典型。
3.要对事件(事情)的叙述实事求是,不拔高,不贬低,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确保“通报”的客观性。
4.要把握分寸,无论表彰先进的通报还是批评错误的通报,评价或定性要十分准确,恰如其分。

❼ 通知,决定,命令都可以用来人事任免,请问区别在哪里

不对。可用于人事任免的公文有决定、通知。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而人事任免对一个单位来说当然是重要事项,所以用决定来发布人事任免。同时也规定,“通知”有任免人员的功能。

重大或需说明任免理由的人事任免宜用决定,不需说明理由的或一般的、正常的人事任免应用通知。


(7)决定和命令扩展阅读

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❽ 决定和命令的区别

1.发文者权限不同
2.执行要求不同
3.内容表达不同

❾ 命令和决定有什么不同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文体。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必须严肃审慎,不能滥用,错用。

❿ 决议和决定,命令的区别

决议是多人讨论议定的结果,决定是最后的选择,命令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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