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前科能找工作吗
有前科能找到工作吗?
首先必须告诉你
国家,对有前科
甚至监狱出来的人员,
也会尽量安排出路的。
绝不会把他们再次逼上绝路的。
但是同时也要提醒你。
社会上确实有部分人,
部分单位或企业,
对有前科的人员,
犯过罪的人员
有一定的看法。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换作你开了一个企业,
来了一群新闻释放人员,
你心里也会有一定的抵触。
所以还是要遵纪守法,
不要犯罪。
但是年轻人有,
偶尔犯过一次错,
也不可以干,尽杀绝。
只要你有技术,
愿意凭自己的双手去努力,
你是肯定可以找到工作的。
预祝你心想事成,
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❷ 有犯罪前科的人如何找工作
有犯罪前科的人的确很难找工作,尤其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就不要想了。如果你的学历有点本钱,可以考虑外企,私企,实在不行,只能自己创业了。在中国,有犯罪记录很难翻身,不止找工作难,还有可能要背井离乡,找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祝好运。
❸ 有案底的人怎么找工作
就正常投简历,面试,应聘就好。不过有些工作有案底的人不能做,有案底的人不得服兵役;不得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不得从事司法工作;不得在学校和公办文艺团体工作;不得从事行医工作,不得担任企业管理干部等。总而言之,除了种地和在企业当工人及干个体户工作外,其他工作都没了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60年),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通俗的讲,被“判刑过”和被“行政拘留过”的两种记录都会永久存在。
其中,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而行政拘留记录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保存。但上述"案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相关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当事人,肯定会留下案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在我国法律上严格规定有 “案底”的人不能从事以下21类工作:
1、法官。
2、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4、公务员。
5、律师。
6、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8、公证员。
9、警察。
10、外交人员。
11、村委会成员。
12、拍卖师。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6、证券从业人员。
18、破产管理人。
19、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管。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❹ 有案底的还能够找到工作吗
当然可以,但是很难,有些特殊单位可以依法拒绝你,希望你找找熟人之类的
一般的小厂子可能不查,但是只要你今后做个好的工作者,别人不会看重你的前科的,主要不是有没有前科,是你现在什么态度,你诚恳些主动告诉厂家你有前科,告诉他们你的态度,让他们给你个试用的机会,然后慢慢发展,你如果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一般的公司法律上没有依据去拒绝你,除非一些特殊行业,比如银行
隐瞒不是办法,建议你抱着诚恳的心态去找工作,慢慢发展一点一点做起,有很多名人都是有前科的,没什么的,既然已经收到了法律的处罚,就和其他人没什么分别了
❺ 当一个人有了案底,是不是就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
一些特定的工作不能从事。
1、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二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10、外交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1、村委会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12、拍卖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五条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1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6、证券从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八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第一百三十一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7、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十二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18、破产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19、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订)第七十六条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❻ 有案底还能找工作吗
你好,有案底可以在上海找工作的,能否入职需要看单位规章制度,有些单位对是否存在案底不介意
❼ 有案底的人出来以后找工作困难吗
基本上都难,我也是有案底的人,一时冲动判抢劫罪,快10年了,之前是自己摆摊或在店里 小厂做,现在在广州美的 捷普,想进去,一查身份证,知道了,就不与录用,,我现在算是心灰意冷了,打算回家自己小本创业,兄弟如果你有毅力不妨多跑家看看,运气好或许要你的
❽ 985毕业生有案底好找工作吗
只要有案底就不好找了,大部分都不看详细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