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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帮别人写工具导致入狱

发布时间:2023-01-06 12:37:39

① 为什么说程序员是一个极度劳累的工作

为什么说程序员是一个极度劳累的工作?这个肯定是多方面的,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现在的语言种类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各行各业都有自己所擅长的语言,有针对性的针对某个行业发展出来的语言,在易用性和性能方面,肯定有其独到的优异性,要不还不得被淘汰啊,这个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
第二,现在大阵营主要分为.NET和Java等几大阵营,.NET的生态的确没有Java的好,但是它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异性,因为大部分技术都是微软自己的,所以框架比较统一,各个技术兼容性比较好,但是由于与之相关的系统等等都是需要收费进行使用的,导致很多中小型公司都转向对系统依赖性更低的Java等语言上,从而Java的生态变得越来越好,完全碾压了.NET了,即使微软出了最新的.NET Core技术,虽然在性能和易用性方面都远远超过Java,但可叹的是生态已经被破坏,现在外面使用.NET Core的人员远远没有Java的多,要想恢复之前的生态,看来任重而道远啊。
第三,还有就是现在的企业的趋利性,导致生态变好之后,就各种的收费,导致使用它的人越来越厌烦,所以就转向开源的Java。当然这个无可厚非,但是使用者可不管这些,开发人员哪有那么多钱去买与之相关的软件和工具。

② 程序员删库跑路是多是出于什么心态

这一切的缘由还是因为加班压力山大,试问经常加班到公司只剩自己是什么感觉,这没人能体会。

互联网圈子里,一直以来都流传着“删库跑路”的段子。很多程序员会把 “删库跑路”当做发泄工作压力的口头禅。然而现实中,这两年程序员删库跑路的新闻层出不穷。删库对一个公司的影响不言而喻,可能会导致系统瞬间崩溃,所有相关功能瘫痪,接着就是公司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跑路的程序员也被抓,可以说是两败俱伤。

③ 程序员最怕什么

程序员为什么容易脱发掉头发?近10年来互联网飞速发展,导致互联网的人才需求也日益增加,程序员更是因为成为各大互联网公司必争的人才资源,所以身价也水涨船高。网上曾经流传这么一条段子,找程序员做老公的3大理由。1.挣钱多,死得早。2.女同事少,出轨几率少。3.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哈哈,虽然只是条段子,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很多程序员的真实生活情况,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程序员跟脱发人群也是有非常大的重叠部分,程序员为什么容易脱发掉头发呢?

1.程序员容易脱发掉头发是因为工作时间不规律:大家都知道程序员的工作强度一般比较大,而且很多小的公司因为程序员的工资太高而一般会选择压榨现有程序员的劳动力和工作时间。所以导致项目一上线,很多程序员就不得不24小时待命。而人体的新陈代谢时间是晚上11点到凌晨2点,这个点也恰恰是头发的生长时间点,不注意休息经常熬夜肯定也会导致头发生长不完全。

2.程序员容易脱发掉头发是因为精神长期高度集中:松柏大夫之前也有文章提到过长期的高度紧张状态会导致脱发的情况,因为人体的肾上腺素等压力激素长期居高不下,压力激素会把毛发的“资源”也一起集中在我们的大脑以便满足大脑高速运转的需要,所以毛发就会因为缺乏营养而变细、脱落。

3.程序员容易脱发掉头发是因为长期面对电脑、手机:电脑辐射不但会影响眼睛,对人体头发毛囊也会有一定的影响,辐射会对细胞有一定的“灭活”作用,所以说长期面对电脑对皮肤影响不好,而人体的头皮细胞是非常脆弱的。

④ 你写过的自己觉着最牛X的黑程序是什么

同样是高中,写了一个邮箱爆破工具,把班上一个女生的邮箱破解了,看了她写在邮箱里的日记,原来她不喜欢我。那个时候我知道了,技术可以揭示真相,但改变不了人心。

上大学的时候每学期期末都要在教务系统评价老师,虽然没有任何卵用,但是它还居然不能同时填写一个,也就是说,你不能全部填A,也不能全部填B或者C或者D,这很麻烦,所以我做了一个插件,点一下就完事儿,随机填写,保证能提交成功,获得了全校同学的喜爱。

大二的时候渗透了学校图书馆的服务器,在里面植入了我的木马,可以任意借书,只要检测到我的名字,就直接删除借出信息,于是我借的一本普林斯顿高等数学就在寝室躺了三年,不过我也只借了这一本。

社交网络这部电影火起来的时候,我也抓了全校学生的照片,做了个类似facemash的网站,后来被辅导员发现了,就关停了。

后来搞到一个树莓派,更是做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比如接上扬声器和话筒,用网络语音识别接口和图灵机器人的接口实现了一个语音助手,我只要在客厅问他,今天天气怎么样,他就会回答天气如何,而且我还加了定时任务在里面,每隔一段时间,会发微博@我的女朋友注意喝水

先不回答问题,先聊聊这个听说!

程序员并不是疯子,只是逻辑思维可能比较的接近于计算机思维,所以常常有些顽固。

成天和代码打交道不假,不过,交流也是程序员比较重要的一个能力,所以沟通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只是说,做技术的人都有个通病,就是,不感兴趣的话题,我不插嘴。

so,有本事和程序员聊数码产品,你看看他话多还是少。

最后一个,很难找对象。

这个其实是一个误区,我认识的30+单身的妹纸,绝对比30+单身的程序员多非常多。but,这些30+单身的程序员,基本都看不上这些30+单身的妹子。

所以,程序员找不到对象只是一种假象。
好了,说说我写得最牛的一个程序吧。
很早很早以前,我们做了一个应用程序商城,当时还不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才刚刚问世,所以,我们的应用程序商城卖的是SaaS系统。

我们有非常非常多的SaaS系统提供商,包括Microsoft、Google等等。

所有的这些SaaS系统,我们这里卖的都是license,license也分等级,例如高级用户,中级用户,初级用户。

每个SaaS系统也有不同的通讯协议和报文格式。

因为我们要对接的SaaS系统非常多,我们不可能去每个系统单独对接,所以,我们就自己做了一个模块,能够将所有的通讯内容进行配置。并且,这些配置都是可视化的。

用户在根据我们的配置,进行不同的选择,然后付费,我们在将这些内容传递给SaaS系统。

but,这个并不算是复杂的。

这些SaaS软件的提供商都是老大,他们需要能够知道并且测试自己的系统在我们商城下运行是否顺畅,并且他们可能会调整自己的一些配置,也需要知道这些调整会不会有影响。

因此,我们就做了一套系统,这套系统可以根据这些SaaS软件提供商基于自己的系统接口的配置基础上再进行配置,然后按照这些配置自动的一步步执行,如果执行不下去了,将结果告诉SaaS软件提供商,并且告知他是什么问题引起的。

例如: SaaS软件提供商想模拟一个企业用户购买了1个高级用户License,再购买了3个普通用户license,然后将其中2个普通用户license升级为高级用户,然后将1个高级用户license降级为普通用户,然后,将1高级用户license分配给了员工A,1个普通用户license分配给了员工B,然后注销掉所有的普通用户license。

当然,这个流程可以非常长非常长,而且其实内部规则很多,例如,有的SaaS系统可能是,注销普通license后,如果有空闲的高级license,普通license所分配的用户需要自动分配到高级license上,但有的SaaS确是,注销后,用户需要闲置。

所以,当时这个配置化的通信模块,并且还含有规则的功能就已经很复杂了,还要在此基础上做一个自动化的测试系统,基本上我们都快做哭了。

你自己测试自己的接口,能不能自己写脚本,懒到爆了。

我觉得自己最牛X的程序是高中时在学习机上用6502汇编语言写的钢琴程序。

当时的裕兴学习机带一种学习卡,可以使用汇编写程序,买到了一本薄薄的汇编语言指令书籍,对照一些《电子报》的零星资料,自己学习了解学习机的地址划分、指令集。

当时为了搞明白程序干啥用的,搞白纸从屏幕(电视机)抄了很多反汇编代码。那台学习机的内存1M,还使用了内存分页,有限的资料要搞明白内存是怎么划分的,真是耗了很多脑细胞。最要命的是写程序不带存储功能,每次要写就要重新输入一遍程序。后来又学它的手柄控制、Midi音乐、键盘控制、软驱控制,但那时候这些东西对自己来说太难了,有的能搞出来,有的没成功。

最后还是用它的汇编写了个电子琴程序。

学习卡另外还自带G-Basic的情况下,用basic实现更容易,我也是先学Basic后学的汇编。现在自己也一度觉得,那时候自己是一生中自学能力的巅峰,可惜了当时学习资料太少,长大了学习能力急剧下滑,到现在也没啥出息。

不要妖魔化程序员,程序员只是一个职业身份。黑客是程序员的一种,所谓的黑客其实也是写代码而已,只是因为代码有特别的功能,就像黑匣子那样神秘,所以才会被称为黑客吧。怎么样神秘,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无非就是在现有系统和代码的前提下,利用Bug而实现其特殊功能而已。

不鼓励程序员写所谓的黑程序,大多数场合一点价值都没有,甚至还可能违法违规。实际上,网络安全已经很发达,你能看到的所谓的漏洞,很可能是请君入瓮。

程序员的确要花很多时间和代码打交道,但是除了代码,还有很多人和事。比如产品经理、项目经理、设计与美工、架构与系统、项目组其他成员同事。如果你是从事和硬件相关的软件开发,那么你还需要和硬件以及硬件团队打交道。所以,成天只和代码打交道,基本上不是什么现实情况。

程序员干得久,普遍来说确实要比干销售之类的要沉默内向一些,或者说有些木讷吧。我认为主要是工作环境影响的吧,大部分时间其实还是与代码打交道,构思,编写,调试,修改,验证。

程序员其实还是很好找女朋友的哦,主要是给人实诚可靠的感觉。再加上,程序员普遍的工资都不算低,如果是一线城市,二十万年薪起步的大有人在,三十万年薪起步的也不少,五十万年薪以上的就相对少一点。如果是大厂的程序员,五十万年薪起步其实并不算多。

疯子通常和天才是近义词,所谓的疯子不是医学上的疯子,是看起来和常人不一样,思维和行动可能也会有差异。但大多数程序员都不是疯子,因为大多数程序员都不是天才。天才不是疯子,疯子更不是天才,只是他们之间有一些交叉特点,就是与常人不太一样。

最后,还是正面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我没有写过黑客般的程序,也没有写过很牛X的程序。我觉得我写的比较好的那些程序,是框架好,稳定性好,扩展性好。我有很多代码,从写好之后,纵横多个平台,历经十几年的考验,经历了很多量产项目的洗礼,我想这就是好代码之一吧。

我对这些不懂,但是,给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一个写冒险岛外挂的一个人,那个外挂名字叫香飘飘,好像是写到079?还是哪个版本。然后就不写了。然后他本人说不写外挂的原因是!!!要去上高中了,要认真读书了,然后就不写了!

我先回答找不到对象这个问题,这一定是个初级程序员,我认识的程序员比我大的只有一个单身,结婚比例超过百分之九十九,所以说程序员找不到对象这个结论不知道是谁发明的。

另外我些过最牛X的程序是一个bug,当天公司的交易额降低到零…

比较满意的,是我自己在维护着的黑帽seo工具。

我做黑帽seo也有七八年了,对搜索引擎的算法了解得非常深刻,网络搜狗各种接口,快排,反推,强引,寄生虫……都是第一时间掌握。几万个站点经验,加上我个人见解的seo技巧,用php迭代了4个版本,维护着的一个全自动排名的seo工具。

目前开了一家跨境电商的公司,正利用它做谷歌。

牛逼之处那当然就是赚了不少的钱啦,其他说什么都是虚的。做这行这么久,早就褪去了各种技术标准,各种有的没的技术噱头的争论热情了。一个用dede采集搞的权5下载站,它也价值一两百万,吹技术是最无聊的事。

计划在四五月用go迭代到第五个版本,解决加密和性能的问题,一天几千万,上亿的蜘蛛量,php真的不行,之前想用swool的,看到他们团队的破事,就转向了go,额外说一句,go语言真好用。

不过目前也没有什么商业化的想法,所以就不要认为我在割韭菜了。纯粹是无聊,分享一下,吹吹牛逼。也不用找我引流,除非一个流量跳转能贵过3毛钱。

⑤ 利用盗版工具开发的软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共5章33条,包括总则、软件着作权、软件着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法律责任及附则。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这个条例规定,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软件着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50年。

条例还规定,对于侵犯软件着作权的行为,要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0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着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着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着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软件着作权

第八条软件着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着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第九条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第十条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着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是,行使着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着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第十一条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着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第十二条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着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着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着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第十四条软件着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软件着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着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着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软件着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着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十六条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着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第三章软件着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

第十八条许可他人行使软件着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着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第十九条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着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第二十条转让软件着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一条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着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着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第二十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着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着作权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着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着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着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着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着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着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着作权人的软件着作权的。

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侵犯软件着作权的赔偿数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软件着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软件着作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二十八条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着作权的侵犯。

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着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软件着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

软件着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依照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0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⑥ 普通程序员的工作生活是怎样的

通常我们进入公司以后,不会是重头开始一个项目,而是在已有代码的基础上进行维护或新功能的开发,所以必须“读代码”。
读有“泛读”,了解系统架构、功能模块,对系统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各个功能能找到相应代码实现的位置。
还有“精读”,通常就是调试了,在fix bug的时候使用。此外还包括审核:一些规范一点的公司,都会有code review,也是精读,但不用debug。
对于一个成熟的项目来说,读代码——而不是写代码——可能是最耗时间的工作了。
写注释文档
为了减少“读代码”的时间,我们不得不花时间“写注释”“写文档”——这个程序员最深恶痛绝的工作。所以现在“烂代码才需要注释”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强,但无论如何,文档还是要写的。(注意:要能区分注释和文档)
了解需求
好了,终于到了“写代码”的时间了。
然而,在动手开始写代码之前,你必须花时间“了解需求”。和自己写个小程序玩玩不同,在公司,你是为别人写代码,所以你一定要了解别人究竟想实现什么功能。通常,这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反复的沟通。
当然,也有一些团队和个人,不愿意在这上面“浪费时间”,通常他们的下场就是不断的写代码,然后不断的改代码,加班加点的做大量的无用功,整个公司怨气冲天一地鸡毛。

⑦ 35岁以后的程序员有多惨

35岁以后的程序员,可能被公司列入裁员名单,因为年龄过大,所以公司方面会招聘更多年轻人,把这些老员工所替代,有这么几个原因:

1、程序员在做2、3年之后也就不会有什么新东西了,每天在做的都是一些重复的工作,所以很多人都说程序员是高级蓝领。

2、在有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很多人会转向系统架构或者项目管理的方向,写代码之类的工作都留给年轻人去做了。

3、程序员是一项枯燥并且高压性质的工作,长年累月的生活在这种节奏当中,对于身体健康也会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

(7)程序员帮别人写工具导致入狱扩展阅读

大龄程序员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提到,机构的能力包括:

1、资源

2、流程

3、价值

资源包括时间,技能,金钱,人脉等;流程指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思维模式等;价值观就是自己认为什么重要。这三点放在每一个职场人身上也同样合适。对于技术人来说,会的编程语言和工具都是资源,框架设计,逻辑思维,数据分析这些都是流程;

是热衷做技术还是喜欢做管理,这就是个人的价值观。决定程序员是否具有优势的,是思维能力,是解决问题的框架,是快速学习,是个人管理,是创新与创造,是这些应用流程方面的能力。而这些,都需要时间的沉淀和项目的历练。



⑧ 程序员6年只干了50个小时工作,被开后称是编写了自动化工作脚本

很久之前,Reddit上出现了一则匿名的自白帖子:“ 大概六年前到现在,我在公司什么活都没干 。”

这个化名为FiletOFish1066的程序员称自己供职于一家知名的 科技 公司,实际上无所事事。

他写道,谋得这份质量保证工作的八个月后,他使自己的全部工作完全自动化。“我可不是开玩笑。每周40个小时,我去上班,在办公室玩《英雄联盟》,浏览Reddit,想干啥就干啥。 在过去这六年,正儿八经的工作我可能也就干了50个小时 。”

上司意识到他在六年内所做的工作比大多数硅谷程序员在一周内所做的工作还少后,就把他开除了。

这个故事在网上的技术圈子迅速传播开来,最终促使这位主人公不仅删除了帖子,还删除了整个帐户。

我发现歪果仁也跟中国人一样爱看热闹,不嫌事大!

大概一年后,一个自称是Etherable的用户向互联网上最重要的程序员论坛之一Stack Exchange上的Workplace版块发了一个问询帖:

“我没有告诉雇主我的工作已自动化,这是否不道德?”这位内心矛盾的程序员说,他接受了一份美其名曰是“数据录入”的编程活;六个月前,他编写了使整份工作自动化的脚本。此后,“ 上一个人过去常花一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只要10分钟就能完成。 ”这份工作是专职性质的,带来的好处是Etherable可以在家办公。

这个程序取得了近乎完美的效果。

后来这个帖子引起了分歧,评论铺天盖地。(现在浏览量将近50万人次。)意见分成两大派,一派觉得Etherable在欺骗雇主,至少在蒙蔽雇主;另一派认为这个程序员只是找到了一种巧妙的方法来完成手头的工作。Etherable从未回应随至而来的讨论。也许是被受到的关注程度(世界各地的媒体都在竞相报道此事)吓坏了,这个用户销声匿迹,只留下了那则帖子,关于谁可以使工作自动化、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这么做的讨论越来越备受关注。

可以称之为自发自动化(self-automation)或自行自动化(auto-automation)。在大规模自动化这个幽灵困扰一线员工的那一刻,自行其事的程序员表明这个威胁到了程序员的手里,如何变成天赐之物,不管雇主是不是知情。由于FiletOFish1066和Etherable都匿名发布帖子,随后很快消失,因此两人都联系不上,无法请他们发表评论。但他们的故事表明,职场自动化会有多种形式,并由高管以外的人来主导。

生性乐观的经济学家和未来学家吹嘘, 自动化的好处在于,将工作交给机器有望消除无须动脑子的重复性工作 ,让人们可以一心扑在有趣又有创造性的工作上,或者更要紧的工作上。

砖家你确定现在程序员干的都是不动脑子的工作?

你还确定,时间多出来之后,

程序员会干有创造性的工作?!

几十年来程序员们一直在编写使工作自动化的代码。编程通常需要用到在不同的层面(从代码格式化到合并至不同的代码库)添加自动化的工具,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走到使工作完全自动化或几乎完全自动化这个极端。

我通过Reddit和电子邮件的私聊信息与十来个声称有类似经历的程序员聊天。这些自发自动化人士处理过库存管理、报表编制、图形渲染、数据库管理和各种各样的数据输入。

有个人还使他妻子的全部工作自动化。大多数人要求匿名,以保全工作和声誉。

一位很早是自发自动化人士的名为Gary的程序员告诉我:“一开始,我的工作每天实际上要干8个小时。”他在一家大型企业连锁酒店工作,这家连锁酒店在90年代开始实现计算机化工作流程。Gary很快意识到在花大量时间重复同样的任务,于是他开始 下班后学习编程 。他说:“大概 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我用Lotus 1-2-3(当时一款很流行的PC电子表格软件)编写了一段代码,不仅使个别的重复性任务自动化,实际上还使整份工作自动化 。”他没有一五一十地告诉上司,其职场生活的质量大大提高了。

他告诉我:“一整天很空闲感觉怪怪的,于是我趁空了解酒店的其他系统。”后来他帮助管理层消除了那些系统中的瓶颈。自行自动化消除了琐碎的工作,减轻了他的压力,并让他可以扑在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上。他说:“实际上,我将这份岗位变成了自己喜爱的岗位,即排查故障。”在离开公司前两周,他交给老板一张软盘,里面装有这个程序和解释如何运行的说明文档。Gary说,老板对他辞职颇为不安,直到他交出了软盘,介绍程序如何运行,并告诉老板万一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他,老板才放下心来。 后来电话没来过一个。

在大多数领域,一线员工对于他们的工作是否自动化,或者如何实时、何时实施自动化很少有任何正式的意见。自发自动化人士明白,自由化由势必从中收益的一线员工、而不是由自上而下的公司命令来安排自动化会什么样。一些人欣然享受多出来的闲暇时间,另一些人利用多出来的时间来学习新技能,应对新的编程挑战。

ps:你确定不是玩手机?

不过,许多自发自动化人士害怕与办公室外面的人分享代码。即使一个程序无可挑剔地完成了工作,许多人还是觉得为牟私利而搞的自动化是错误的。人力劳动本质上是善良的(以及员工应始终最大限度地为雇主提高生产力),这比任何自动化脚本更深深地融入到美国的职场文化中。而大多数雇用合同明文规定,工作时间开发的知识产权属于雇主。因此,员工可能所做的任何效率提升或自动化改进都往往归雇主所有。

一位程序员没有把他使其工作完全自动化的真相告诉公司,因为担心公司到时声称知识产权归公司,并拒绝补偿他。另一位只肯自称是Jordan的人告诉我,他曾无意中使整个部门的工作自动化。现在他用自动化脚本每年省下“好几周”的时间。Jordan表示,他和同事们保持缄默,绝不透露自动化技术,以便控制使用自动化技术的方式:“我们通常不对外透露这些工具。”

另一位程序员竭力向老板隐瞒使其年薪5万美元的工作完全自动化的概况。管理层可能通过网络查看其电脑屏幕上的内容, 于是他运行预先录制的视频,掩盖他实际上没在工作的事实。 Etherable在寻求建议的帖子中写道:“我觉得这么做不对。”

一些程序员表示,就因为使工作自动化,自己已被公司炒鱿鱼。2011年,一个名为AcceptableLosses的用户写道:“ 公司拿去了我开发的软件,派一个白痴顶替我,并立即以“不服从”为由解雇了我 。我开发了一款每年让这家公司获利100万美元的软件,对方却仅仅为了省下每年约3万美元的工资而开除了我。我真是自掘坟墓啊。”

正因为如此,自发自动化人士担心的倒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不想被雇主开除或盘剥,正如伍德科克特别指出的那样,雇主“不仅要求我们的所有时间归他,我们开发的所有东西也归他。”他推测,谨慎的自发自动化人士“不信任我们的工作场所。上司会说‘谢谢你,干得漂亮。现在再做一次。’”

很少有员工渴望完全自我自动化,但似乎越来越多的员工对于使用脚本来处理繁忙工作感兴趣。网络上有众多这方面的博文和实用文章,比如《我如何用Node JS使我的工作实现自动化?》,也有众多播客介绍每一种想象得到的自动化:小公司、营销和智能手机。这简直就是一个蓬勃发展的家庭手工业。

照目前情况来看,自发自动化大有助益。但随着自动化技术变得更广为人知,它们可能完全成为管理层期望员工拥有或学会的另一种技能,并最终让企业受益,并以另外某种方式使这些人成为有用的员工。

《哈佛商业评论》杂志写道:“员工将越来越需要使自己的工作自动化,否则就滚蛋。放眼全球,我们会看到更多自上而下的管理层命令,要求搞自下而上的自动化项目。”而老板及员工开发的机器人软件会再次品尝胜果。

在此之前,任何使用代码的人都可能应该考虑自发自动化带来的好处。可以以此来测试自动化如何为普通员工带来更高的生活质量,尽管谈不上完美。伍德科克告诉我:“问题在于自动化要有效,自动化要民主化。不是公司企业在提供自动化,这向前迈出了一步。它仍然不是民主化过程。”自发自动化人士在单独行动,决定何时、如何把自己的工作换成代码。而理想情况下,自动化决策将在同事和同行给出意见的情况下共同做出,以便可以均匀分摊好处。

自发自动化人士表示,程序员有独特的条件,可以与雇主就员工应该保留哪些自动化带来的效益展开谈判,比如时间更短的工作周以及更灵活地从事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从理论上来讲,自发自动化人士可以在属于中产阶级和工薪阶级的程序员当中组织和分配自动化技术,从而打造有望实际上获得15小时工作周的一个行业。这似乎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努力为把人放在首位的自动化模式创造条件。

你如何看到互联网蓬勃发展,越来越多产业自动化发展,今后人们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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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程序员的到底能干多久

程序员到底能干多久和自己的兴趣爱好紧密联系的,有些朋友本身就喜爱编程研究,这也许就是他的终生归属了,一直当成事业干下去。还有一部分开发到一定阶段后,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会转行出现。下面部分学习知识点:

1.例如字符串查找、子串、模式匹配等。当在 Lua 中对字符串做索引时,第一个字符从 1 开始计算(而不是 C 里的 0 )。 索引可以是负数,它指从字符串末尾反向解析。 即,最后一个字符在 -1 位置处,等等。

2.字符串库中的所有函数都在表 string 中。它还将其设置为字符串元表的 __index 域。 因此,你可以以面向对象的形式使用字符串函数。 例如,string.byte(s,i) 可以写成 s:byte(i)。
字符串库假定采用单字节字符编码。
接收零或更多的整数。 返回和参数数量相同长度的字符串。 其中每个字符的内部编码值等于对应的参数值。
数字编码没有必要跨平台。
string.mp (function [, strip])
3.返回包含有以二进制方式表示的(一个 二进制代码块 )指定函数的字符串。之后可以用 load 调用这个字符串获得 该函数的副本(但是绑定新的上值)。 如果strip 为真值, 二进制代码块不携带该函数的调试信息 (局部变量名,行号,等等。)。
带上值的函数只保存上值的数目。 当(再次)加载时,这些上值被更新为 nil 的实例。 (你可以使用调试库按你需要的方式来序列化上值,并重载到函数中)
string.find (s, pattern [, init [, plain]])
4.查找第一个字符串 s 中匹配到的 pattern )。如果找到一个匹配,find 会返回 s 中关于它起始及终点位置的索引; 否则,返回 nil。 第三个可选数字参数 init 指明从哪里开始搜索; 默认值为 1 ,同时可以是负值。 第四个可选参数 plain 为 true 时, 关闭模式匹配机制。 此时函数仅做直接的 “查找子串”的操作, 而 pattern 中没有字符被看作魔法字符。 注意,如果给定了 plain,就必须写上 init 。
如果在模式中定义了捕获,捕获到的若干值也会在两个索引之后返回。
string.format (formatstring, ···)
5.返回不定数量参数的格式化版本, 格式化串为第一个参数(必须是一个字符串)。格式化字符串遵循 ISO C 函数 sprintf 的规则。 不同点在于选项 *, h, L, l, n, p 不支持, 另外还增加了一个选项 q。 q 选项将一个字符串格式化为两个双引号括起,对内部字符做恰当的转义处理的字符串。 该字符串可以安全的被 Lua 解释器读回来。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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