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盟系统被员工删库,这事到底有多严重相关各方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
我08年就开始从事软件工作,直到17年后才没有写程序。虽然没有进过大厂,但是对于软件开发的管理规范还是非常熟悉的。
我最早入行的时候,还没有云服务,都是公司自己架的服务器。有一台服务器是专门做程序和数据库的备份。那个时候我是经理,每天晚上下班前,我都要把数据同步到备份服务器里面,备份服务器只有我们进。机房也必须要公司的证明才能进,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要删库的话,只有我一个人有权限。
❷ 顺丰程序员晋升一级可以加多少工资
从程序员晋升一级,可以加多少工资?顺丰程序员晋升一级的话,这要看你从哪个级别晋升到哪个级别?一般是可以加到1千到2千元左右
❸ 程序员不小心把公司数据库删了,请问该肿么办
先看看有没有备份可以恢复吧?如果没有的话,看一下是不是重要的数据库,如果是建议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❹ 程序员删库跑路是一种什么行为
因为对公司不满。这个程序员辞职了,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发生这种事只是一时赌气。您好!这个通常一天备份一次。即使它被删除,也可以通过归档日志来恢复。事实上,你应该控制你的权威。如果能给他们访问权限的用户没有删除数据库的权限岂不是很好?祝您好运。听说IT运维人员学到的第一课就是“从删数据库到跑马路”。
只是有点慢。比如在此次事件中被删除的魏梦,已经宣布已经完全取回数据,所以涉及的数据和备份都达到了一天几个级别。所以微信数据库很有可能不是一个运维人员掌握的,而是分成几个甚至上百个部分,分别由不同运维控制。每个操作和维护都有不同的权限,不能相互访问。甚至每一条数据都存储在不同的地方。这样,即使运维数据库删除中有一个跑了,也可能是数据库的一小部分影响了微信,不会影响整体。比如删除某个用户数据库,可能只会导致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的微信用户正常登录,但其他大部分用户可能根本感受不到任何影响。此外,微信的聊天数据并不存储在服务器中,而是存储在用户的手机中。
❺ 本人程序员一枚,想请教一下,是做顺丰速运的项目有前途,还是平安银行的项目有前途
很抱歉您的问题不属于平安银行业务,如果您需要咨询平安银行业务,可以点击下方链接选择首页右上角在线客服图标或者关注平安银行微信公众号(pingan_bank)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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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0-06-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❻ 有些程序员经常把“删库跑路”挂在嘴边,如果真这样做,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我觉得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人家已经付了工钱了,你就没有删除的权利。
❼ 怎样防止程序员恶意删除数据库
你好!
这个一般一天备份一次就好了啊
即便是删除了,通过归档日志能恢复的。
其实,你们应该控制好权限。
可以给他们用的用户没有删除数据库权限不就好了?
祝你好运
❽ 试用期被劝退,程序员删库跑路被判刑十个月,你如何看待这一结果
在工作的时候,年轻人是不会忍气吞声的,有气就会发泄出来。但是有些年轻人的行为是很过激的,已经触犯了法律。比如说上海易程序员一试用期被劝退,为了发泄情绪,将公司的数据库都删掉了,然后跑路。公司在发现这种情况之后,立即将这名员工告上了法庭,而一审判决也出来了,员工要做10个月的牢。 大部分网友认为这个结果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个员工的删库跑路给公司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会丧失顾客的信用度,让企业有负面的影响。
总结
在工作的过程中,员工一定要冷静一点,即使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也要保留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不要把自己的名声搭进去。毕竟你还是很年轻的,如果坐牢了,也会影响你的生活。
❾ 程序员删库存跑路被判刑7年,他为何会做出如此举动
如果一个公司它缺少了程序员这个重要的人物的话,那么这个公司的运行程度就会有重要的影响。因为大家都非常清楚的是现在对于一个程序员来说,他对于这个公司的一个运营来说是一个非常有重要的影响。
同时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现在一些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还是存在相关问题的,不然也会发生这样的一个故障了。同时这也导致了一些相关系统长时间不能运转,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之大的。所以说在做一个工作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它的一个数据的系统,不然的话对自己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之大的。
❿ 程序员删库获刑7年,他违法了哪些相关法律
2018 年 6 月 4 日 14 时许,被告人韩冰在位于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福道大厦三层的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韩某在链家任职,利用其担任链家公司数据库管理员并掌握公司财务系统root权限的便利,登录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删除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致使公司财务系统无法登录。链家公司为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共计花费人民币18万元。
但韩某始终不承认该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韩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韩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