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武汉封城的决定机关
法律分析:决定机关是国务院。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贰’ 武汉封城需要谁下令
法律分析:封城需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武汉封城是孙春兰副总理下的命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叁’ 武汉政府发布防汛命令是怎样的
1954年6月2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布了抗洪抢险命令。
命令说:入夏以来,长江中游霪雨成灾,截至6月27日止,武汉关水位已达26点47公尺,本市堤防开始吃紧。同时由于江河水位较高,未能排水,市郊广大地区已积水成灾。根据长江历年规律,7月又为高水位时期,江水仍将继续上涨。种种迹象说明今年有很大可能出现1931年的最高洪水位。全市人民与驻在武汉市的所有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应立即动员起来,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为确保武汉市人民的安全,确保国家建设的安全而斗争。
为此特发布以下命令:
一、全市人民与所有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学校,必须认识洪水威胁的严重情况,克服麻痹思想,立即动员起来,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排积救灾工作,为确保国家建设事业和武汉市人民的安全而斗争。我们相信,依靠着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依靠着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即便出现1931年的大洪水,我们也有充分把握战胜它。切勿自相惊扰。
二、为了统一防汛工作的领导,以保证与洪水斗争的胜利,必须加强武汉市防汛指挥部。决定以王任重为总指挥,宋侃夫、李尔重、潘正道、宋烈、张海峰、张德、张雪涛、阎钧、唐适宇、方敬之为副总指挥,建立与加强分区防汛指挥部和强有力的办事机构,并令上述所有工作人员立即到职。
三、所有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公私企业以及全市人民都必须严格服从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的各项规定和命令。
四、所有机关、部队、团体以及公私企业的交通工具,和防汛所需之各种器材,防汛指挥部有权征购或临时征用,不得延误。
五、为了巩固堤防与缩小受灾面积,立即组织强大的排水机队,限期把张公堤内各水排出。
六、对被灾市民,进行急救,发放救济粮款必须及时。市区居民及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公私企业,要尽量挤出房屋,借给灾民临时居住;发扬阶级友爱精神,尽可能给灾民以各种帮助。
七、卫生机关、医务人员要紧急动员起来,组织医疗队、卫生站,及时给防汛工作干部、部队、群众以及灾民医治疾病,并加强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发生。
八、战胜洪水确保国家建设事业和武汉人民的安全,是当前全市人民的最高利益。对于一切破坏防汛工作,或制造谣言扰乱人心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镇压。
面对百年不遇的汛情,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各区县检查指导防汛抗洪,主要领导亲自抓防汛工作,分管领导坐镇前线指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抓防汛落实,为防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早在6月21、22日,水位25、7米、25、8米时。中南行政委员会、中共武汉市委就分别发布《关于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指示》。
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动员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参加防汛抢险排渍救灾工作。决定扩大市防汛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武汉防汛工作。
7月2日水位27、04米,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紧急动员起来,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
7月4日水位27、37米,市委发出《关于大力加强工厂防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7月5日水位27、46米,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防汛抢险的紧急命令》。市委发出《关于动员全市人力、物力,支援防汛工作的通知》。
7月7日水位27、61米,市委发布《关于加强防汛工作中党的政治工作的决定》,成立防汛总党委和分党委。7月10日水位27、84米,市委决定加强防汛队伍的政治工作,实行一长负责制,严格实行包守、包修、包抢的“三包责任制。
7月16日水位28、05米,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再接再厉继续加强防汛斗争的再次指示》。
7月18日水位28、24米,市防汛总指挥部发出《关于增强防汛信心,克服右倾情绪的通报》。
7月26日水位28、30米,市防汛总指挥部成立抢险总队,加强对防汛抢险工作的领导。
7月31日水位28、72米,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要求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准备万一”。
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以坚强意志和模范行动,保证执行这一命令。防汛总党委、市工会也发出相应通知,贯彻市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