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香艳之旅
(一)
丑话说在前头,作为一个男生,我并不算帅的。一米七的身材,脸圆肩瘦,双眼常年带着黑眼圈,因而给人一种睡眠不足感。加上早期热爱留长发和穿拖鞋,弯腰驼背地走路,观感更是不佳。高中的女同桌不仅一次告诫我注意形象问题,否则将难以找到女朋友,我用分桌而治的方式表达我形象良好的自我看法。实际上,在大学我收敛了许多,出门必换上一双漂亮崭新的布鞋。只是长发一直留着,直到工作的时候,碍于老板的面子不得不剪掉。
也就是说,初中的我完完全全保留原始的风格面貌,颓丧而邋遢。这也是那个时代,每一个意气少年热衷的造型。按现在的眼光来看,非主流的造型是非常老土的。但那时候谁知道?年轻人都热爱潮流,加上一身奇怪的造型特别容易吸引女孩子,久而久之,大部分男生都装模作样的改扮了起来。
我是最早一批接受非主流改造的人,也是最早从中获利且反省过来的人。之所以在大学才换上布鞋,工作才剪掉长发,不是因为潮流仅仅因为懒罢了。我懒得改变了,觉得世上的美也不过如此。
短短三年时间,借着非主流造型,已经交过了五个女朋友,并收了一批小弟。这五个女朋友现在还能记起来的简直一个都没有。她们的样子也许不算丑,但也模糊到家了。我唯独记得她们的头发带着香味,腰又特别软罢了。而那群小弟,早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蜕变为良善之人,不见当年模样。
只有她,我至今记忆犹新,她不算我的女朋友,可我一旦回忆总能想起她的样子和名字。
陈晓灵,她那时坐在一张小凳子上,气鼓鼓地瞪着我,问我是否喜欢她。我从未见过如此尴尬的场面,只好摇着头说不喜欢。我以为这只是一场玩笑,谁知道在几年后再次与她相遇,她竟说出“那时候特别喜欢你”的话,实在令我唏嘘不已。如今,我方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生活的阅历丰富而多彩。
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个美人胚子,骨肉裹在花苞里,绽放那天必定清香动人间。后来的见闻也证明了我当时的想法,她交了数十任男朋友,无一而终,只能说红颜多不幸。
也是在表白之后,她突然搬到我身旁成为了同桌,在接下来的两年中,一直与我同桌。她全然不顾旁人的冷嘲热讽,对我示好不论场合。说来也怪,我时常避开她,对这份炽热的感情感到十分害怕。日子一久,她似乎察觉出了眉头,低沉了数月,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对我穷追不舍。我不得不表明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不少。她说不介意,喜欢就是喜欢,无所谓的。
可是我有所谓,她令我不安,这种感情实在令人倒胃口。宛如一颗糖不小心掉进了胃酸里逐渐融化。
就在我烦恼不已的时候,晓玲突然辍学了。再见到她时,我已是一名大学生。
(二)
她走之后,我忽然觉得不见了重要的东西,望着身旁空荡荡的座位,一股寂寞荒凉的感觉涌上心头,令我难过不已。我想,这以后还能见到她吗?她过的好不好?为什么好端端的辍学?是我以前对她不够好,她难过才走的人吗?
一天天的追问,令我深陷不安,身材越发消瘦。还好年轻人的悲伤是留不久的,渐渐的新的生活填满了日子,使我无暇胡思乱想。
这期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中考,另一件便是争地盘了。
中考不用多虑,能考到哪里算哪里,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考上了一所中等的高中,父母因此开心了好久。
抢地盘要比中考麻烦许多。地盘被抢意味着面子的丢失,也意味着失去了对中学的领导权。自我接管这所学校以来,从来不干打架斗殴欺负弱小的事,反而积极维护校内的和平。一旦有外校的学生过来寻事滋事,由我领导的学生团体便会第一个站出来,用比较和平的方式告诉他们道理。
谁知道,这次抢地盘的事件竟然是校内的人搞出来的。他是个愣头青,姓曹,单字一个飞。人长得傻,动作浮夸,而性格特别幼稚与神经质。手下告诉我他曾经殴打过一个初一新生,只因为那人不小心踩了他一脚。这件事传到我耳朵里已经太迟,我又不是每件事都管管的人,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知道他竟然大起胆来,认为无人可以治他,到处恐吓弱小,到最后直接要与我平分天下。
我冷笑着吩咐小弟,今晚要见到曹飞。曹飞当晚就被架了过来,他双腿抖着,上嘴唇打着下嘴唇,话都说不利索。我问他要怎么分?他磕磕绊绊、断断续续地讲明那只是个玩笑。我笑着挥了挥手,让人架他出去,不要再在我眼前出现,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讲到这里,你们肯定认为曹飞是个小角色。但是真相往往令人咋舌,当初身为老大的我,考入高中,高考过后上了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枚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而成绩不好的曹飞读完初三便投靠了黑社会,靠一股子阴狠挣下了名堂。曾有一次只身匹马手持一把西瓜刀,砍得三十多人溃不成军,保住了老大的第三个情妇。老大一高兴就收他做干儿子,封他为白虎堂的堂主当当。他也真是争气,短短几年时间,就给社团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吞并了几个小帮派,地盘直接扩大了两倍。
有一年暑假,我回家避暑遇到了他,他左一个风骚的小妞,右一个清新的人儿,猥琐的面容让我联想到了苍蝇。他给我了一巴掌,让我小心点。我也直接回礼了一巴掌让他给我滚蛋。他大骂着冲上来,吓坏了那两个小妞。这几年来他一直如鱼得水,想不到有人感冲撞他,所以显得特别愤怒。我不由分说,一套军体拳招呼上去,将他打趴下。在两个小妞的搀扶下,他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冷笑着今晚要给我好看。我说等着,你尽管来吧。
将大门敞开着,我不耐烦地等到天黑,爸爸问我怎么了,我说有个黑社会的今晚要来揍我。爸爸答应了一声,扶正老花眼镜继续看他的报纸。天黑后,他果然来了,不仅带来了一票小弟,连他们的老大也来了。
我急忙喊一句,张叔叔你来了。张叔叔咧开嘴一笑,问我爸爸在家吗?我说在。他进来与爸爸寒暄,并让曹飞在外面跪了一夜向我赔罪。
我实在不想看他的样子,吃过饭就上了楼去,早早睡下了。
曹飞自那时收敛了许多,听闻他为人也和善了起来,逢人便客客气气。可谁都知道,这只是白眼狼收了尾巴,假装绵羊了。人不会突然就变好的,也不会突然就变坏。曹飞就属于从小坏,长大更坏的人物。他神经质一般的性格足以说明这一点。一想到他在人前随和客气,无人时便露出凶狠神情的样子,我便不寒而栗。我发誓不愿再招惹这样的人。
然而,命运常常捉弄人,一个人的生活就像一面镜子,有正面也有反面。假如诚实朴素的生活是我的正面,那么关于曹飞的一切便是我的反面。他像一片膏药一般粘上了我,尤其在帮派覆灭后的那几年,从渺无音信又忽然带着晓灵闯进了我的生活,宛如一场睡不醒的噩梦,令我发抖冒汗。
(三)
关于帮派的覆灭早已经看出了苗头,在两年前政府就开始大力打压黑恶势力。张叔叔所属的帮派在一年年的压力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他时常带着酒来与爸爸喝,一喝就是大醉,大醉之下必然大哭,说一下当年的义勇来追忆青春。爸爸唉声叹气,不作一语。在这酒局中,我逐渐摸清了爸爸所处的位置,有几次张叔叔酒醉了迷迷糊糊地喊爸爸“大哥”。爸爸听见尤为伤心,举起的酒杯忘记放了下去。
我想,他们两个是一起出来闯荡的好兄弟吧。所以张叔叔见到我是百般呵护。只是到了后来,爸爸改邪归正,选择成为一个普通人,用双手劳动赚钱,从此退出江湖不问江湖事。而张叔叔继续留在江湖厮杀,直到成为一帮之主。这只能是我的猜想,无论怎样询问两人的过去,爸爸与张叔叔都是不肯说的。
三个月后,张叔叔跑路了,带走了一大笔钱逃到缅甸,在缅甸过起了土皇帝一般的生活。他落网是十年后,无法忍耐对家乡风土人情的怀念,主动回来投案自首了。爸爸年纪一大把了,便让我每年的中秋与元旦去看望他。张叔叔逐年老去,在入狱的第三年遭人暗算,一个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捅了他三刀。张叔叔没有亲人,尸首火化后葬进了公墓。这以后,每年的寻根问祖都少不了去看看他。
在张叔叔出逃的同时,曹飞也不见了,有人见他出现在火车站,搭着最后一班火车前往北方。也有人在北方的某个城市见过他,他在路边摆起了小摊,专卖女人的衣服首饰。我认为这是可信的,曹飞这样的人为了生存,甚至可以去卖屁股,卖卖女人衣服又怎么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高三的时候,随着除黑运动的落幕,高考如期而至。
高中我稍微学乖了一点,成绩不上不下,也得亏是张叔叔的保佑,我考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本科。不好的地方,我只能调剂到北方的院校,离家稍远,一年来回一次。
高考是这样的,有的人一努力,两三个月见成效。有的人从头到尾奋斗,结果一紧张就失利。我的同桌美美就属于后者,连普通的本科都考不上。得知成绩那晚更是哭的梨花带雨,我在电话那头拼命安抚,实在忍不住就骑了一辆小电动车去她家找她。她的妈妈见到我如遇救星,指着美美的房间,哭着说了几句听不清楚的话。感情女人一遇到事都爱诉诸于眼泪。我拧开门,美美趴在床上,脑袋埋在枕头里,也许哭累了,轻轻地抽动着肩膀。
我说,哭啥,来,给大爷笑一个。
她回转头,用力将枕头往我的脸上砸,挨中的那一刻,她破涕为笑,云开天明。
在她妈妈的同意下,我在她房间待到凌晨五点,两人越说越兴奋,对于未来展开了一层又一层甜腻的幻想。她睡不着,我也是。我提议去看日出,她欣然同意。
两人是在一片夜色下出发的,如果当时我多穿衣服,也不会冷到发抖。她在后面紧紧靠着我御寒,两只手绕过来搂着我的腰。从她身体里传过来的温热令人一震,不管多少年过去,我仍然记得在体温催化下,周遭弥漫着一阵说不清的香味。
站在山顶上,她说冷,要我抱着。我抱着她的那一刻,阳光撕开城市一角,从天边推过来,宛如舞台剧的灯光,将我们笼罩在下。
她说要去复读,我说好。她要我等她,我说十分乐意。
下山的时候,我忍不住捏一下她的屁股,她追打上来,直到下山。
(四)
复读是一场噩梦般的救赎。唯独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其中滋味。她时而给我寄来一点礼物,里面附带着亲笔写的信,在这个年代,舍得花时间写信的人不多了。从她寄语相思、追忆往事的只言片语里,透露了复读生活的艰辛。她说,复读学校不仅管理严格,出入艰难,采购生活用品只能前往校内的小卖部。而且食住环境极差,宿舍里藏着虱子,大半夜就出来咬人。有一个女生在早餐时候,甚至发现包子里煮死了一个小老鼠,她见惯不怪,拿到阿姨面前,说:“阿姨,我没要老鼠陷的包子。”弄得食堂阿姨好不尴尬。
复读学校的所见所闻确实让人震惊。我赶紧给她回了礼,不外乎一些女孩子喜欢的首饰之类,另附上几封信。信中除了安慰她外,另简述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当然,我不能全盘托出,毫无保留毫无修饰的告诉她,大学可比高中无聊多了。任何可能会打压她学习的积极性的事实,经过文学修饰赋予了新的生命。比如罢,我说大学想玩的时候就玩。意思就是,不想玩的时候,由不得你的。我说,大学的作业并不多,人也很独立。言外之意就是大学生荒废学业,每个人都呆在自己的小圈子里。
一来二往,信攒得越来越多,从中可以看出来,她成绩变好,性格也逐渐开朗。
我为她感到开心,拆开她新寄过来的一封信,信中说还有一个月高考,不方便再通信了,等高考结束后,她就会过来找我。
读完信,我站了起来,走向阳台,忧愁和烦恼也同时跟了过来。远处是一排排灯火通明的宿舍,不时传出浮夸热闹的声响。舍管举着手电筒骂几句,声音压了下去,很快又被热闹占据。这就是大学,每个人都希望通过浮夸一点的方式让青春永垂不朽。但谁都知道,从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青春往事如流水,我们都不再年少。许多热闹的景象往往披着幼稚的外衣,而内在的成熟烫得通红,令人反胃。
就在她高考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她突然出现在宿舍门口,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小书包,右手还提着一个方格条纹的行李。舍友见到门口突然站着一个粉嫩少女,瞬间炸开了锅,忙请进来嘘寒问暖,为她端茶倒水。她也是自来熟,没到十分钟,就大哥长大哥短的叫了起来。宿舍里的小胖最会为女孩子跑腿,见是来找我的,二话不说穿上拖鞋跑到图书馆将我拉了回来。
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在众人的簇拥下躺在我的床上,她一只手搭在床沿,笑呵呵地看我不知所措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儿,我发觉自己发呆了好久,才发现一切不是幻觉。我开心地跳了起来,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记得她眉开眼笑,眼角水汪汪的️似桃花。
(五)
我总不能将她留在男生宿舍住,于是到处求姑姑求奶奶,终于说服大学与我要好的女同学小青,求她收留美美一个月。当然不是免费的,作为回报,我将在大二一整年,都要为小青送上美味早餐。小青大一体重89斤,大二猛然跃到105斤,说来都是我的功劳。
美美提前体验了一个月的大学生活,她与我一块上学,一块吃饭,每逢晚上不是去散步就是看电影。她沉浸在粉色的幻想中,日日笑逐言开。而我早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提起多大的精神。说到底,她只是邻家小妹,一个过去的人,一个尚活在美好与我完全不同的人。除了将她当作妹妹,我没有一丝多余的意思。哪怕她日后陪伴了我三年,与我同在一所大学,我也没有打算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一想起当初竟然捏了一下她的屁股,就禁不住要脸红发笑。
我的舍友小胖早在一旁看得牙痒痒,他一面大哥长,一面请求给他个与美美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说,那还不简单。 代价是整个大学生涯,他都必须给我买早餐,在我还在睡觉的时候轻轻摇醒我,用孝心感化我从床上爬起来用膳。他登时跳脚,骂我乌龟王八蛋,以后肯定找不到女朋友。在一阵抓挠之后,他妥协了,第二天就做了“孝子”。
美美一开始很开心小胖加入,散步吃饭看电影,也多了小胖的影子。傻乎乎如美美,根本没觉出事来。直到我突然退出,留两人独处,小美才恍然大悟,在小青的宿舍楚楚可怜地拧了一把苦水。小青打电话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言辞激烈,声称早已看穿我始乱终弃的渣男作风,并庆幸没有委身于我。尽管我一再表明,自己只是美美的一个大哥哥,但仍然不能让我摆脱三年的渣男称号。
小胖的穷追不舍,我冷眼旁观。美美是否有意,我一点儿也不关心。我还是照顾她,却整日魂不守舍,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魂在哪。
说到这,我不得不提几句小胖。他是我们一群人中,入到社会混得最成功的。听闻他现在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经理,年纪轻轻就身价百万,买了一套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和一辆水滑光亮的奔驰。他的老婆,是本地富商的千金,人美有内涵。凭着他不可思议的厚脸皮,以及浪漫到骨子里发痒的法国情话,胖子最终斩获美人心,从此入高门平步青云。他的成功折射出两条真理:一、胖子都是潜力股;二、成功的捷径无疑还是找富婆。
(六)
我一再疑惑,青春不停失去,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
是晓玲,美美,小青,还是突然冒出来如棵笋般活泼的女子。
我不晓得,也不在意,人只要不追逐,伤痛也会离自己远些。
小青说,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就知道跟我分不开了。她说我身上透露着一股哲人般高傲而悲观的气息,像猛烈阳光下的雪。我说你不要发春梦,你给我的感觉还是一只小鹿呢,游走林间静得像个秘密。
她一一举例,比如罢,我喜欢一个人呆在图书馆看哲学书。平时一句话都不说,但一遇到辩论的事,就绝不会放过。面对一些本质的问题,总能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答案。特别地,喜欢去高山河流游逛,活脱脱一个隐士。
她这样说,我才发现自己确实这样,让我更吃惊的是,她对我关注度如此高。
我捅破那层窗户纸,直言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她一点儿也不害羞,就说是。
我说自己已经有美美了。
她摇头不信,忙说她只是个小女孩,你不会是那种衣冠禽兽。
我是的,不然也不会对你心动了。
她直呼讨厌。
由于学期结束,不得留校,我拿出所有积蓄,带着美美与小青满中国的旅游。途中,遇见了曹飞与晓玲,这两人是如何因为命运捆在一块的,谁也说不清。我只知道,前半生最重要的人都到齐了,晓玲,美美,青青,还有那个讨人厌的曹飞。
(七)
曹飞变化了许多,首先人更粗犷了,皮肤黑中带斑,露出来的地方全部纹了纹身。喜穿花绿的衣服,有时穿大红,与他的年纪外貌极度不称。脖子和手腕处都套着金链子,一条猩红的大围脖随风张扬,半丈开外都能闻到男士香水的味道。
他见到我时,一眼就认出了我。我同样也认出了他。不像传闻那般,他已经不干服装行业。当我问他做什么的时候,他一指身后的k房。
“今晚,你来,就知道了。”
我如约而来,丢下小青和美美两人在青年旅舍打牌,发誓要带一份美味的宵夜回去。当然我不敢说出实情,跑出来唱k?别笑死人了。谁不知道k房也是最容易找小姐的地方。曹飞显然是个皮条客,也许名堂还不小。
他一见我来,就安排了一个包厢,里面并没有什么人。也不知他从哪里拿来一打啤酒,独自饮了起来,边喝边后悔以前犯下的傻事。还向我道歉,以前的那点小打小闹就过去吧。我从来都不是记仇的人,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满打满算喝光了剩下的半打。
虽然饮了半打酒,但一直还是清醒的。曹飞晃悠着爬起来,出门前说要找个老熟人陪我。
我热血上头,喷吐着酒气,靠在沙发上闭起了眼睛。不一会儿,有个人摇醒了我,我首先看见她的眼睛,棕色深眸里蕴含着无限的深情,似爱幕又似怜悯。
是你……
曹飞站在门口,手靠在门外,嘴角上扬含笑,因酒醉而憋红的脸添了几分无赖般的凶悍。他笑着说,你喜欢,今晚可以带她走,我请客,随你带她到哪里都可以。
不……
我捂着头,开始痛哭。
(八)
我逃离了现场,用足了力气,当我回到宾馆的时候,整个人因为虚脱昏迷了过去。小青和美美回忆,那晚真是吓死了他们两个,她们一边清理呕吐物,一边用毛巾帮我降温。我吐出了黄胆水,整夜胡言乱语。她们便守了我整晚,眼睛都不合一下。
醒来时,只看见这两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枕着手在我身旁熟睡,额上还冒着细密的汗珠。不忍心弄醒她们,我轻轻抱着两人上床,盖好被子后悄悄带门出去。
再次来到k房,恍然觉得过去了许久。这里一切都熟悉而陌生,k房还留着一扇门,曹飞和晓玲就在里面等着我。
曹飞,我攥紧拳头,狠狠念着这个名字。
他见到我时举起了一杯红酒,用微笑宣告胜利。他还想说几句什么,不由说完脸就挨上了几拳。晓玲在一旁哭,筛子一般发起抖来,捂着嘴不让哭声出来。我与曹飞扭打在一起,已记不清楚是怎样打晕他,更记不得哪里挨了他一拳昏了过去。我只记得在眼皮合上的时候,晓玲笑了。
(九)
故事的结局,我与曹飞住院一个星期,他没有报警,也没有报复我,出院后消失了。
晓玲时常来看我,只是出院那天没来,委托一个人送了一袋苹果过来。自那以后,她再也没出现过。
听闻她还跟着曹飞,直到他入狱再出狱,两人结婚,又闹起了分手。
这些都轮不到我来关心了。
假期还没结束,出院后,我带着小青和美美前往沙漠,在绿洲与沙海的接壤处搭了一个小帐篷,与两人住在一起,靠干粮和水度过了一整个假期。
毕业后,我入职成了一个程序员,跟小青再无联系。美美倒时常带着男朋友来找我吃饭。她男朋友人长得斯文,身材高大,比较内向,说话都不利索。递烟给我时还低着头喊我一句大哥。我接烟过来,免不了拍着肩头跟他说几句掏心的话。
美美,不错的。
他点头称是。一旁的美美温顺地低头,小手不时帮我整理衣服的褶皱。
我说,你看看,这多好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