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皇帝的命令叫什么
皇帝下的命令叫圣友告旨。
圣旨是中国古代帝王权力闷亩的展示和象征,其轴柄质地按官员品级不同,严格区别:一品为玉轴,二品为黑犀牛角轴,三品为贴金轴,四品和五品为黑牛角轴。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好罩明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
圣旨两端则有翻飞的银色巨龙作为防伪标志。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圣旨颜色越丰富,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圣旨两端则有翻飞的银色巨龙作为防伪标志。
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圣旨颜色越丰富,说明接受封赠的官员官衔越高。
清朝的是官职越大颜色越多,多彩圣旨颁发给五品以上官员,发给五品以下官员的圣旨颜色单一,为纯白绫。最高等的是七色圣旨。
2. 古代皇帝命令命令下来,中书有权驳回吗
有没有权力驳回,我们来分析一下中书是个什么制度。
你说的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时期的中枢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中书省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长官叫中书令。
门下省
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长官叫侍中。
尚书省
是最高执行机构,长官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副职称侍郎。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等等。六部与地方诸州联系,必须通过尚书省各级长官。
所以三省六部制各司其职,中书省只是替皇帝起草诏旨,并没有驳回权力,可以驳回皇帝命令的是门下省。
但是一言到底,古代属于个人封建专制主义,到底怎么样,大多数时候都是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的,如果是明君,也许门下省是个有力的部门,如果是昏君,那么门下省就如同虚设了。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3. 中国古代皇帝命令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同时进行
绝不可能同时的
都是信使陆滚快马加急传到哪算哪
所以一切圣旨都是京城最先响应,京畿次之,越远越晚
到边疆传过去也不理,基本就自治了,所以有云"天高皇帝早晌余远"
一直到清朝后期谨简,一场中外战争就是因为官员没能及时接到皇帝的命令而失败的
4. 皇帝的命令在古文中有几种表示方法 请都列举出来
昭命 圣旨 上谕 王令 敕令 符节(一种皇上的身份证绳子做的发布命令就让持节的人拿着然后去传令) 圣谕
或叙事方式表达 上命xxxx......... 诏命..........
这个没有固定组合史书上这个要求本来就不严谨,只要别太歧义过格让人不解节就行了
5. 古代皇帝的命令中“命”和“令”是如何区别的
古代皇帝中的命令中|“命”和“令”是如何区别的?
根据你所提出来的问题的内容的纪律的情况的描述。影响,知道古代皇帝中的命令中“命”和“令”是如何区别的问题的情况。主要是“令”“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主要突出了“严肃”的含义命令(令)是国家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颁布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性、指挥性的下行公文。从词义上看,是“使人为事”的意思。“命”还有“严肃”的含义,“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令是我国最古老的公文文种之一。三国时候曹操为了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千方百计广招人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举士令》和《求逸才令》等。在我国古代,命令有称作“誓”、“诰”、“制”、“政”、“策”等的。
6. 皇帝的命令制和诏有何区别
“制”是重大的、制度性的命令,很可能今后要因为祖训的命令,往往是原则性的、纲领性的东西。
“诏”则是普通的、一般性的命令,往往针对具体事物发出一时性的命令。
7. 古代皇帝的命令,敕,诰,诏,旨有何区别
皇帝下达的文书,有制,诏,诰,敕,册,祭文,祝文,谕,旨,寄信,电旨等。
钦定大清汇典:“凡大典礼,宣示百寮,则有制辞。大政事,布告臣民,垂示蠡宪,则有诏有诰。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曰诰命。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及世爵有袭次者曰敕命。谕告外藩及外任官坐名敕,传敕曰敕谕”。“凡朝廷德言下逮,宣示百官曰制”。凡诏,敕,谕等一类的诏令文书,载有天子之言的都叫制辞,其开首都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凡国家大事须布告臣民的用诏书。诏书的格式,起首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始,最后以“布告天下,咸使闻知”结束文尾书下诏的年月日,加盖“皇帝之宝”。诰是以上告下之意,凡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发给诰命。敕是告诫之意,也作敕书,凡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及世爵有袭次者用敕命。敕谕的用途有三:1.敕任官员,如任督,抚,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发给坐名敕书;任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同等,发给传敕。2.敕谕臣民;3.敕封或谕告外藩。皇帝册封王宫后妃等用册文。祭文,祝文是皇帝祷告天地山川和祭奠大臣的文书。谕旨之分,凡“特降为谕。因所奏请而降者为旨。其或因所奏请而即以宣示中外者,亦为谕”。寄信是皇帝授命军机大臣寄发的机要谕旨,“诰诫臣工,指挥方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不当者,,谓之寄信”。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行督办军务大员,各省提督,都写“军机大臣字寄”。行盐政,关差,藩,臬,都写“军机大臣传谕”。清末有了邮政电报,有些谕旨用电报拍发,称“电寄”或“电旨”。
8. 求救!皇帝的旨诏有哪几种
诏、告、敕、谕 诏敕,主要包括诏书、圣旨(或玺书)、册文、宣敕(或制敕)四大类 诏敕,指以皇帝名义颁行的命令。在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王朝,皇帝发布的命令属于国家最高决策,具有神圣色彩,所谓“皇帝御寓,其言也神,渊嘿黼扆,而响盈四表”[1]。秦朝建立皇帝制度时,规定以“制”、“诏”作为皇帝所颁命令的专称[2]。以后诸朝又有更加复杂的一些名目划分和变化,如汉朝分为策书、制书、诏书(亦作诰)、戒书(亦作戒敕)四类,唐朝则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七种形式。[3]元朝皇帝颁发的命令也有多种名目。 元朝的诏敕类文书内容涵盖比较广泛,有诏书、圣旨、玺书、册文、宣命、制书、敕书等多种名目。它们大致上可以归属为四类:诏书、圣旨(或玺书)、册文、宣敕(或制敕)。其中,诏书与圣旨是元朝诏敕类文书中比较重要的两种形式。 (一)诏书 唐朝“王言之制有七”,其中第二类“制书”的内容为“行大赏罚,授大官爵,厘革旧政,赦宥降虏”[6]。元朝诏书的性质,基本上与其相似(实际上唐朝的“制书”原来就叫“诏书”,因避武则天讳而更名)。 观其内容,大体不出以下范围: 重大典礼——如建国号、皇帝即位、改元、立后、建储、接受尊号、上皇太后尊号、追尊已故皇帝皇后庙谥、加封岳镇海渎等,皆诏告天下。例多不举。 重大赦宥——因平叛、天灾、典礼等原因举行全国重大政治兴革——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唐六典》所谓“厘革旧政”),亦专门颁发诏书。 重大政治兴革——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唐六典》所谓“厘革旧政”),亦专门颁发诏书。 重大征伐 重大人事任命——似主要限于任命右、左丞相。 重大诛罚 重要对外文书 诏书是诏敕类文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 (二)圣旨(玺书) 广义上说,以皇帝名义下达的命令,包括诏书和宣命(制书)在内,皆可称为圣旨。 圣圣旨内容涵盖的范围远为广泛,小大不拘,“大而至于军国大计,小而至宰杀老病的牛马、幼马、羊羔等微而至微的琐事”。 “玺书”:凡是盖有皇帝玺印的下发文件都可称为玺书。其中,应当包括诏书、圣旨(狭义)、宣命(或制书)。广义的玺书大体上相当于广义的圣旨,但不包括未形成书面文件的口传圣旨。同样,狭义的玺书也与狭义的圣旨相近,尤其被多用以指称那些内容较为琐细的圣旨文书。 (三)册文 汉有策书,唐有册书,主要用以封拜诸侯王、三公、立后建嫡、宠命尊贤,总的来说属于以皇帝名义下达的诏令文书范畴。元朝来看,其所谓册文只有祝册、玉册、立册、谥册四种(谥册只包括为已故皇帝上谥号,不包括给臣下赐谥)。 (四)宣敕(制敕) 宣敕或称制敕,是元朝的人事除授和封赠文书 参考文献: http://xiangyata.net/data/articles/a01/173.html
9. 皇帝的命令什么时候成了“圣旨”
大概说说我知道的。诏书用于皇帝布告天下的文书。周代,君臣都可以用诏字。秦始皇统一六国,称皇帝,自称曰朕。改命为制,令为诏,从此诏书便成为皇帝布告臣民的专用文书。汉承秦制,其命令分为策书、制书、诏书、戒书。唐朝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七种形式。而西周时的“诰命”与“敕命”在此时专指帝王授官、封赠的命令。
元代又恢复使用。宋基本上承袭唐代制度。元代以蒙古语为国语,故以“国语训敕者曰圣旨,史臣代言者曰诏书。在某种意义上圣旨称谓开始使用与元。明代用诏书宣布重大政令或训诫臣工。清承明制,诏书多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中间为主文,结尾则以“布告天下,咸使闻知”、“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为多。诏书以外,清代还有制辞(即制书)。其开头一般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等。
元朝诏书的行用范围基本上都属于重大事件,需要布告全国,“咸使闻知”者。也可以说,诏书是元朝诏敕类文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元诏书在文体方面,使用典雅的汉文文言(只有个别例外),骈体为主,偶用散文。辞藻华丽,多用典故,以显王朝“文治”形象。这些方面基本继承前代“王言”的传统。范围如下:1重大典礼,建国号、皇帝即位、改元、立后、建储、接受尊号、上皇太后尊号、追尊已故皇帝皇后庙谥、加封岳镇海渎等。2重大赦宥,因平叛、天灾、典礼等原因举行全国普遍性的大赦,即颁发赦诏。因重大典礼颁布的赦诏,实际上就与典礼诏书合一。因吐蕃僧侣做佛事而采取的临时、局部性赦宥,似乎不在颁发赦诏之列。3重大政治兴革,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亦专门颁发诏书。4重大征伐。5重大人事任命,主要限于任命右、左丞相,其余官员如御史大夫官至从一品,地位仅稍逊于丞相,其任命亦只用“制”,不用诏。6重大诛罚,在元朝似乎主要是一些“大罚”用诏书,“大赏”则不然。如封王可谓“大赏”,其封拜文书却不称诏而称为制。7重要对外文书。
元朝圣旨的概念,较之诏书相对复杂一些,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以皇帝名义下达的命令,包括上边说的诏书和宣命(制书)在内,皆可称为圣旨。狭义“圣旨”概念,以蒙古语宣谕,用蒙古文记录颁发的皇帝命令,译为汉文。元朝“以国语训敕”的圣旨同诏书相比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据事直录,往往直接引用奏事原文和具体事例,并未刻意提炼、润饰,而是较多地保留了决策文书的原始形态。与诏书相比,圣旨内容涵盖的范围远为广泛,小大不拘。
另一个相关概念“玺书”。与圣旨相似,玺书的概念也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上,凡是盖有皇帝玺印的下发文件都可称为玺书。其中,应当包括诏书、圣旨(狭义)、宣命(或制书)。广义的玺书大体上相当于广义的圣旨,但不包括未形成书面文件的口传圣旨。同样,狭义的玺书也与狭义的圣旨相近,尤其被多用以指称那些内容较为琐细的圣旨文书。玺书大体上涉及,田土、户口、金银铁冶、增余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实际上都是近臣就某些具体的琐事乘隙奏请,得到皇帝首肯之后,书写盖玺下发的圣旨。在很多场合下,玺书就是圣旨的同义词。
册书或者策书。册在《说文解字》中的本义为“符命”,亦通“策”。汉有策书,唐有册书,主要用以封拜诸侯王、三公、立后建嫡、宠命尊贤,总的来说属于以皇帝名义下达的诏令文书范畴。从元以后,册文只有祝册、玉册、立册、谥册四种(谥册只包括为已故皇帝上谥号,不包括给臣下赐谥)。这四种册文虽以皇帝名义颁发,但都是纯粹的礼仪应用文字,似已不具备由上达下的特征。正因如此,在撰写册文的同时,还要另撰为此事布告全国的诏书。诏书、宣命(制书)有时被笼统称作圣旨、玺书,却不见有册文被称为圣旨、玺书。严格上讲,应将册文排除在诏敕类文书之外,因为这时候并不用于下达传播,只是礼仪性质的文书,也许还有备案凭证作用。
宣敕或称制敕,是元朝的人事除授和封赠文书。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宝,二品以上用玉宝,有特旨者(左右丞相)则有诰词。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宣、敕的分别,以五、六品之间为界。宣要加盖皇帝的玺印(玉宝或金宝),敕则只由中书省宰相签署。唐朝的七种,如按事大小区别,则可归为制、敕两类。唐朝用于人事除授方面,五品以上为册授及制授,六品以下为敕授及旨授。不过唐朝(还有宋朝)制敕的内容所涉广泛,元朝以后制敕则只限于人事除授和封赠。“宣”作为一种诏敕文书类型,出现较晚。“宣”本来只是“宣付出外”的意思,并非文书专称。随着枢密院制度的发展,皇帝经由枢密院下发的旨令被称为宣,与经由中书下发的敕地位相当。到金,“宣”的含义已有变化,与枢密院无特别关系,而可泛指皇帝的圣旨。金朝皇帝最重要的印玺,就叫“宣命之宝”。金人说“宣则王言亲谕”,两者有地位高低之别,可以看作宣是皇帝对下级官吏的亲自过问的文体。到了元以后就基本混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