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么看待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这是古今中外少有争议的一句话,尤其是在军人圈子里。因为战场局面千变万化,上一级更能掌控全局、着眼未来,下级坚定的执行全局任务是没有商量的。尤其是“兵者,诡道也”,即使是上级下令投降,下级也需要服从,因为上级很有可能是在策划计谋。
其实,“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存在例外情况的,古今中外都有类似的例子。首先《孙子兵法》里就讲过,“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意思就是在外作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受上级命令约束。
古往今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况非常多,但所有前提都建立在胜利的基础之上,如果“不受君命”而且没有取得胜利,那违令者一定会很惨。宋代岳飞曾经被赵构12道金牌召回,前11道金牌岳飞都拒绝了,如果岳王爷最后能够赢回二帝或许还能挽回一切,而最后如果完成不了这个目标,结局是注定的。
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上级命令必然违背良知的情况下发生的,因为军人首先也是一个人。
1992年两德统一后,几位曾经射杀过越境柏林墙市民的士兵接受审判,辩护的理由是自己执行的是上级命令。但是法庭认为,执行命令可以,可是否进行准确射击的权力仍然在士兵手中。柏林法庭最终判决:开枪射杀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主审法官发表了一段经典名言:“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家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西点军校将“拒绝执行不合理命令”写入了道德课程。
不过尽管如此,各国在执行过程中都难免会出现标准的不统一。毕竟有时候立场不同,良知和善恶的判定是会出现差异的。
② 问一下关于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的问题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身为军人,只需要听从上级的命令,并全力的执行命令就行了。质疑命令的事绝不许出现。上级下达的命令不是儿戏,有些事你看似违反道德、使国家利益受损,但是或许国家从其他方面能有更大的收获。而身为一个将军,本身就是命令的制作者,他应当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如果将军拒绝执行命令,要看原因的,是担心属下伤亡过重,还是从个人利益角度。相信历史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评价。
③ 军人的天职真的是“服从命令”吗
应该说军人的天职是:全新全意为人们服务!
所谓其他的天职都是从这一句话当中衍生出来的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各种技术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部队声誉。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④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那么比如说命令是错的 军人有不服从的权利么
没有。当对命令有疑问时,在坚决执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申诉权)。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4)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三十九条在武器装备管理中,实施技术革新提高效能、节约成本,或者及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避免事故发生,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着,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着,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部队安全发展,正确处置突发情况,有效预防事故、案件,有效避免重大事故、案件发生或者减轻事故、案件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
其他从事高风险工作的人员多年安全无事故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着,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着,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⑤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国家,绝不叛离部队。
⑥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
一个经过生死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是这样理解“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建立在信仰和信任基础上的,只有相信党、相信党指挥枪,相信上级首长立足于高点、大局和环境因素,才会有每一个解放军官兵自觉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
⑦ 为什么服从命令是军人天职,
因为军人是政治的牺牲品,不能为政治牺牲者,就失去他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既然要为政治牺牲,就必须服从政治的一切指挥,要你干什么,就必须干什么。
⑧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为什么军人的的职业是天职呢
崇高的一种意思,军人的职业就是服从命令开始,一种原则。就好像老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
⑨ 军人服从命令为天职,你如何践行和理解
反过来想 如果不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很可能因为自己的片面理解和错误判断而造成全局的损失
⑩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吗
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叫做“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其实这句话经不起推敲:“天职”意为“应尽的职责”,说“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显然比说“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更合适。有人可能会说,服从命令才有战斗力。其实战斗力与服从命令并无必然联系,相反,纵观古今中外那些善战的名将们,大都是不怎么服从命令的,古代就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下面列举解放军的战将、名将加以说明。
解放军有一位很有个性的将军叫钟伟,被称为中国的巴顿将军。解放战争早期,他在东北当师长,在一次战斗中奉林彪之命率部向指定地点移动,途中遭遇国民党军一个团,因兵力占优,他随即指挥部队将敌军包围并发起攻击,同时发电报告知林彪不能执行原来的命令。战斗的结果是,不但被围的敌军被歼灭,而且林彪随后率大部队赶到,将赶来增援的敌军也歼灭了,取得了解放战争前期的一场大胜利。此役,有人评论说,是钟伟指挥了林彪。类似的情况在第四野战军南下时又发生了一次。当时已担任纵队司令员(军长)的钟伟率部追击南逃的国民党军,因追得太急,致使部队的位置太突前,逃跑中的国民党军见有机可乘,随即杀了个回马枪,企图围歼钟伟所部。因敌人兵力占优,情况危急,随军行动的兵团副司令命令钟伟后撤。而钟伟认为,正好可以借此拖住敌人,待后续大部队赶到予以歼灭,为此他不惜拔出手枪威胁兵团副司令,抗命不从。经过激烈战斗,钟伟的部队顶住了优势敌军的围攻,如其所料,后续大部队赶到,原本可以逃掉的敌军被歼灭了。钟伟干的另一件“目无领导”的事是在解放后,在军方一次批斗彭德怀的大会上,有人指控彭德怀在长征时的娄山关战斗中下令枪毙了一个红军连长,对此,钟伟情绪激动地站起来说,那个人是他杀的,彭德怀不知道,因为那个连长临阵脱逃,还想叛变,弄得主席台上的林彪和总政治部主任很没面子,结果被当场押出会场,以后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你可以说钟伟不成熟,但你得承认,作为军人,他的上述所作所为并无不称职之处。
解放军另一个有个性也有争议的将领就是上面提到的林彪了。不管在政治上怎样评价林彪,都得承认他能打仗。林彪打仗讲究“机断专行”,就是指挥员根据战场形势当机立断做出决定。上面提到,他与钟伟配合默契,并不在意他指挥钟伟还是钟伟指挥他。钟伟当师长时,林彪曾想提拔钟伟当副军长,但钟伟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于是林彪就直接提拔钟伟当了军长。相反,对那些事事请示汇报的指挥员,林彪不是很欣赏。打锦州时,他派一个纵队作为先头部队赶往锦州外围,用炮火封锁锦州的机场,防止国民党增援。那个纵队赶到后,发现锦州有两个机场,其中一个在用,一个没在用,于是发电报请示封锁哪一个机场。据说林彪气得直拍桌子:“两个机场,一个在用,一个没在用,你说封锁哪一个!”
第三个要提到的解放军将领是粟裕。在淮海战役中,对杜聿明集团逃跑路线的判断关系到能否全歼敌军。在三条可能的路线中,中央命令粟裕堵截的两条路线恰恰不包括粟裕认为杜聿明要走的那条路线。粟裕相信自己的判断,他对了,国民党军完蛋了。
以上是解放军的几个例子。反观国民党军,他们其实更强调服从和等级。据说国军军官的皮靴上都钉有两片钢片,见到长官时两脚一并,皮靴上的两片钢片相碰,声音非常响亮。而解放军从红军时期开始,就讲官兵平等,就搞军事民主,成立有士兵委员会,“兵”可以监督“官”。可见,解放军战胜国民党军,原因不在于对服从和等级的强调,恰恰相反,在于对服从和等级的不强调。真正的官兵平等,意味着官(指挥者)与兵(被指挥者)的角色不是固定的,就像上面提到的钟伟指挥林彪,谁的意见对就按谁的意见办。也就是说,陈云同志提倡的“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在很多情况下也适用于军队。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第五十八条 现役军人应当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