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历史上将军不服从命令,但是立了战功,战后怎么赏罚
历史上将军不服从命令,但是立了战功,战后怎么赏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战场上不服从命令,直接可以枪毙。即使立了战功也不会赏,只有罚的轻重。例如三国时期的马谡,因不听丞相诸葛亮的战役部署,在山下要道安营扎寨,而非要在山顶上作军事部署,还美其名曰居高临下,将指枝士必将战力倍增,结果却被司马懿的大军在山下给其围了个水泄不通,更为重要的是山上的水源也被司马懿给截断了,没有了水,马谡的大军战斗力急剧下降。
② 隆美尔死前手握重兵,希特勒命令他自尽,为啥他不反抗
号称帝国之鹰、沙漠之狐的纳粹德国陆军元帅隆美尔凭借其出色战场指挥和战术运用不仅得到了德军的认可,而且得到了盟军的高度赞扬,并且由于他有参加屠杀犹太人的任何恶行,这是使得隆美尔声望极高的原因之一。大家对隆美尔赞誉有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死于非命,且死得比较悲壮。希特勒认为隆美尔对其不忠,参加了刺杀他的狼堡计划,让隆美尔服毒自我了断,隆美尔没有反抗,慨然赴死,去世时年仅53岁。
1944年盟军开辟第二战场,希特勒眼中的隆美尔更是成为了最危险的反对者。再者,隆美尔跟希特勒的心腹马丁鲍曼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隆美尔是被诬告而被赐服毒自尽。希特勒处决隆美尔已经做了充分准备,此时隆美尔虽说是陆军元帅、北部集团军总司令,但早已成为一个光杆司令,他的下属已经全部被撤换。所以隆美尔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③ 中国十大悍匪战斗力排名榜(前三甲)是真的假的
是真实的,有的还会根据故事拍成了电视剧。中国十大悍匪战斗力排名榜如下:
1、白宝山
白宝山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纳碰北京钢铁公司的职工。因偷窃入狱。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这次加判对白宝山刺激极大,使白宝山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
1993年服刑期间,用铁锤将狱友砸死,后将尸体掩埋。于1996年3月31日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
2、凌国梁
凌国梁,男,被称为中国最擅长枪战的悍匪。1979年7月14日,他与警方展开枪战,射杀了4名民警,这场枪战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警匪枪战。
3、呼兰大侠
1986年3月28日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公检法家属楼。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兇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4、田明建
建国门事件又称“9·20事件”,是1994年9月20日上午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建国门外的一场枪击命案。该案造成8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战士、17名平民及人数不详的武警特警或公安民警死亡,兇手就是田明建。
5、王宗方、王宗玮
王宗玮,东北二王之一,特大案件作案人之一,本是普通工人,因盗窃时被发现恶从胆边生杀害数人。
6、董震
董震,1957年8月3日。出生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牛家佃,家境贫寒。1991年,西北干旱,颗粒无收。董震的母亲积劳成疾,一病不起。
为治病保命,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又借了外债。最终病死家中。1992年开春,土地被郭宝财强占,董震与父亲遭到暴打,不久父亲去世。当晚9点,董震拿着菜刀来到郭家,大开杀戒,具体死了多少人无人知晓。
7、张锡铭
重大通缉要激吵犯,国二即休学。与黑道大哥詹龙栏至台北赌场鬼混。着名绑架集团首脑,曾经策划多起金额庞大的绑票案。
8、雷国民
雷国民,绰号:冷兵器之王,有把握6秒杀死1人。造成危害:杀20人,抢劫300余万。4主要犯罪时间:92年到2001年。5主要作案地点:流窜。6主要武器:锤子。7作案原因:心态不平衡,渴望快速致富。洞铅谈
9、 魏振海
绰号“小黑”的魏振海,曾是西安“道北”黑道所熟知的“老大”。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东路一家属院公然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分子持枪杀人,这在西安市建国以来还是没有的!”西安警方为之震惊,与其展开一场历时3年多的惊心较量,也给西安人留下了难忘的“严打”记忆。
10、张君
张君、绰号:神腿张(武艺高强)。造成危害:杀伤50余人,抢得536.9万。主要犯罪时间:1991年到2000年。主要作案地点:南方诸省。主要武器: 手枪、冲锋枪。作案原因:心态失衡、仇视社会、对金钱极度贪婪、唯我独尊、征服欲强。
④ 领导给下属下达命令后,下属不遵从安排,该怎么办呢
明白了下属不服从自己的管理方式的原因:下属很难和自己的上级作对,所以如果发现下属不服从自己的监督,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比如下属突然来了一个主管,不认可他的工作,或者为了考验他的道德,所以不服从他的工作方式;有些下属会因为某些行政决定损害自己的权益、信誉等,使自己不开心,之后渐渐不服从管理办法;有些下属会因个人不喜而有意不听组织的管理方式。
从管理者自身寻找原因,是管理者的首要任务,找出每个员工的需求点,进行对症治疗。 由于人的需求有多种多样、多层次,每个人的需求都不一样,找到漏洞后再给予适当的激励,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交流教育,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 你应该给每个人机会。 在这里必须注意交流的方法。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此人对部门经理明显抱有敌意,直接沟通效果不一定很好。
⑤ 为何大多数警犬都是德国牧羊犬,而不是其他的狗
其实大多数警犬之所以是德国牧羊犬,也是因为德国牧羊犬所具有的聪慧服从命令强认真负责的态度所决定的,而这些优点其他大多数狗狗是没有的,相对于金毛巡回犬而言,他们智商虽然很高,但不利于高强度的作业,而相反德国牧羊犬往往体力充沛,战斗力强,而且更适合作为警犬使用,所以说这也是不是其他狗能够胜任警犬的最主要原因,总的来说也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3,警犬往往需要那些体格健壮而且服从命令强的犬类,所以德国牧羊犬是最好的选择。之所以大多数警犬都会选择德国牧羊犬,这是因为德国牧羊犬不仅仅在外表方面占据了优势,而且在其性格方面有独特的性格优势,而这些方面是其他狗所不具备的,正是因为如此大多数狗很难胜任警犬的职责,而相反德国牧羊犬正是因为有着天资聪慧智商及洞察力,才能够胜任警犬。
总的来说,德国牧羊犬之所以能够胜任警犬,还是因为德国牧羊犬服从命令强而且聪慧过人,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狗而言更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也是德国牧羊犬能够被当做警犬的最主要原因。
⑥ 遇到不服从管理的员工,该如何打击对方
遇到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一定要用冷板凳伺候,当上领导最大的权利就是可以自己做决策。不要去害怕,谁心里不服就拿公司的故障制度去对待他。要把这些员工进行边缘化,这样就不会再违反老板所说的事情了。让刺头在一边看着,什么事情都干不了。等到其低头认错的时候,就意味着问题就真正解决了。在职场当中每天无所事事,别人拿奖也只能干看着会非常的痛苦。一定要让其受到打击,才真的能够帮助改变。
总的来说领导既然坐上了这个职位,就一定要利用身边有了一些资源。要让樱指员工对自己听话,要做好员工的管理。肯定会有一些人不愿意听老板的话,在这个时候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才能轻轻松松拿捏刺头。别让那些跟自身对着干的员工越来越嚣张,否则就很难以管制。
⑦ 都说军人的天职是听从命令,但在电视剧《亮剑》中的李云龙,为何屡次不听
李云龙没有听从副总指挥的命令。坚持从前线突围,击败了坂田指挥部,先突围后回去营救张大彪。李云龙认为“进攻是最好的防御”,“打了这场仗,别的就不攻了”,突出了李云龙狼式的带兵作风。李云龙说的很有道理。如果突破敌人防御薄弱的地方,坂田指挥部将从正面突围,其他团突围将更加困难。如果从前线突围,缓解其他团的压力。李云龙的成功突破不仅让自己人大吃一惊,连鬼子也大吃一惊,它的结果都是完美的。
当时抗战正处于困难时期,八路军在敌后战场,多从事小规模作战。如果赢了,会继续战斗,没有赢就离开。李云龙的不服从,采取的作战方式,既不影响大局,又加强了自己的力量。而且当时通信条件落后,等命令来了再行动是来不及的,无论他擅自行动或违抗命令,他总是会被饶过。如果一次失败造成了重大损失,他可能早就被枪毙了。
⑧ 士兵在部队中不服从管教,后果究竟会有多严重
士兵在部队中不服从管教,后果就会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央军委命令 军发〔2010〕22号)的规定、以及士兵所涉及的违纪行为的事实予以不同的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
第八十二条 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着、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着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三条 作战消极,临阵畏缩,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四条 战时故意损伤无辜居民,或者故意侵犯居民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五条 虐待俘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六条 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军事训练规定,降低军事训练质量标准,影响军事训练落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八条 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八十九条 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条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二条 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虽未造成失密、泄密后果,但危及军事秘密安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九十三条 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国际互联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第九十四条 擅自出国、出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五条 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7日以内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日以上15日以内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除名处分。
第九十六条 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七条 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武器装备,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八条 参与赌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九条 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条 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动用、销售、出借、私存装备,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出租、出售或者违反规定出借军用车辆、军车号牌,变卖、仿制、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及其标志服饰,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军队证件、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造谣诽谤,诬陷他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者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同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见危不救,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利用职权,侵占士兵、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贪污、行贿、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征接兵工作中,以权谋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擅自出租、出售、转让军队房地产,擅自改变军用土地用途,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军用土地流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以上处分;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服从组织决定,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秩序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本条令第八十二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与本条令所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 义务兵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除名:
(一)隐瞒入伍前的犯罪行为,入伍后被地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且经常拒不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擅离部队累计30日以上,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累计30日以上的。
第一百二十条 对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军籍:
(一)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二)故意犯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满5年的人员或者过失犯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员在服刑期间,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抗拒改造,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
⑨ 我最近发现,跟孩子说话好像没听到一样,四岁孩子不听指令怎么办
四岁的宝宝不听指挥主要是宝宝刚进入幼童的叛逆期,对周围太好奇,什么都想尝试,所以不愿意听大人的管教 。
3.可能与孩子听觉感知能力不足有关
从听到指令、理解指令、到执行,看似简单的过程需要很多能力的支持。 当孩子的听觉感知能力没有充分发展时,也会出现“不听指挥”的现象。 4岁左右可以理解“多步复杂指令”,不同年龄段能理解的指令难度不同。 当孩子不听指令时,家长可以先思考一下:指令信息是否超出了孩子目前的听力水平? 还是孩子的听觉感知能力还没有达到他现在这个年龄应该达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