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程序员试用期被辞退了,找工作该怎么办
在重新找了,你在简历里面可以不用填写这个试用期没有过的工作的
B. 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1、试用期结束,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不违法。
如果无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违法。你可以要求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应当包括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内。
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结束,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你:是合法辞退,不用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由你支付试用期内的工资。
3、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定正式合同、只是单独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限应视为固定期限合同,这期间你可以要求正式合同期中正式员工的工资而不是试用期工资。
附: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C. 试用期被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试用期解雇可能有个原因,自己的问题。不适合职位,评价期间不努力工作,有错误等,公司内部的原因,可能与被解雇的人无关。我朋友所在的公司做了房地产装修工作。因为去年公司合作的开发商项目特别多。项目在全国各地,公司人手不足,公司为设计师招聘了很多助理,助理很快被派遣到外面,等到年底所有项目都快完成了,开始了大量裁员。
根据实务,试用期根据雇佣渠道和人力的性质。期限也不同,新考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如果是实践检查,就必须有淘汰机制。试用期内有录用不合格现象是正常的,是现代职场僵化规则的必然结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我也希望你能帮助我转发,点赞,多多支持我,多多关注我。如果有什么问题和请求您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一一回复。
D. 试用期被辞退了,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 程序员试用期被辞退的多吗
辞退的应该不多,因为程序员都是有经验的,来应聘试用期会很熟练,很熟悉自己的工作,应该没有被辞退的太对,因为你有能力才来应聘这份工作
F. 我是刚刚毕业的程序员,工作了大概实习期加试用期有6个月,关于试用期被辞退的问题
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由上可知:劳动者依据第37条自己主动在试用期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金】。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具体规定,我的理解主要是:
1、不符合公司招聘时对相应职位的要求
2、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经培训、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等等。
G. 能不能谈谈在试用期被辞退是不是很丢人
并不丢人,我来说说我就今年上半年,原来工资5000,然后辞职找了个5500的工作,试用期告诉我不合适,然后我分析了一下,我面试的时候那个行政老总不在,估计是觉得工资开高了,随后我又找到了现在工作的公司,目前已转正,工资6000,所以使用不合格不一定是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