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命令”是法律行为还是法律事件为什么
行政命令是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是法律关系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作出的行为,即是否代表了主体的意志。法律行为是主体有意识的行为,而法律事件只是客观上发生的能影响法律关系的状态的客观事件,不具有主体的主观意识性。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带有意思表示的行为,所以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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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如果相对于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可以认定为一个法律事件。因为行政命令对于民事主体来说是一个不带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的公共行为,所以可以认定为法律事件。非要这样解释也是说得通的。
㈡ 法律与命令的异同之处是什么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㈢ 行政命令与法律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区别
行政命令与法律属于不同的概念,因此,需要对两只进行区别。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行政命令的实质: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实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两者的分类不同:
1、行政命令的分类:包括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止)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两者的理解不同:
1、行政命令的理解:从实质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只存在于行政处理行为之中,与行政监察、行政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相联系,并且相互衔接。
2、法律的理解: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㈣ 行政命令如何理解
法律分析:行政命令的实质: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实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五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 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㈤ 行政命令大于法律吗
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行政握缓拦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哪睁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段胡内作出具体规定。
㈥ 行政命令同法令的区别
1,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职权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从而对行政相对人发生强制拘束力的行政行为。
2,法令一般是指英美法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但是法令不一定就是行政命令。
㈦ 什么是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例如国务院就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来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九十条,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行政命令可以说作为行政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较强的科处义务特征的行政命令,对于行政主体及时、有效地处理不断增加的行政管理实务,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行政命令也有其局限性。行政命令一旦作出,便为行政相对方设定了一定的义务,无论该行政命令是否合法或适当,行政相对方往往都必须依行政命令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否则将引起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后果。
环境行政命令和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
司法实践中环境行政命令和环境行政处罚混淆的原因在于对二者的区分标准缺乏清晰认识。
1.制度归属
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决定有基础性与保障性之分。基础性决定以实现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目标,在配置行政资源、实现行政目的和构建行政秩序等方面具有基础意义,此类行政决定包括命令性、确认性和形成性三种形式。
保障性决定的具体形式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以违反基础性行为决定为前提。保障性行政决定通过直接或间接对人身、财产、精神采取强制力量如责难、惩戒、威慑等,为基础性行政决定确定义务的实现保驾护航。命令性行为是向相对人强制施加作为、不作为、容忍等特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其形式通常是命令或禁令。行政命令大体可被视为基础性行政决定中的命令性行为。因此,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分属于基础性行政决定和保障性行政决定。
2.功能
行政命令并不涉及相对人的财产和资格,不具有惩罚性,而是通过一定时间内对某些事项或特定人作特定规范,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行为义务并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如对行为进行限制或者禁止等。
环境行政命令并未给相对人增加新的义务,只是从没有履行义务的状态回归履行义务的状态,具有补救性,如责令限制生产并没有设定新的义务,只是要求超标超总量排放的排污者履行符合排污浓度和总量的既有法定义务。
守法是一种普遍义务,并非限于违法者的义务。环境行政处罚对没有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施加额外的义务如罚款,具有惩罚性,已经依法履行义务的相对人不需要承担罚款等处罚。行政命令的补救功能是面向过去,纠正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让相对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使其恢复合法状态,并未增加额外义务;行政处罚以惩罚为其主旨,既对过去的违法行为进行消极评价,也震慑未来可能的违法行为,设定的义务是行为合法时所没有的义务。
若责令行为关注的只有违法行为,旨在终结违法行为和回归合法状态,属于行政命令;若责令行为对违法者要求了额外的新义务,突破了有关规定对其施加义务的界限,则属于行政处罚。
㈧ 什么是行政命令
法律分析: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它包括两类:一类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