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战场上,长官下达明显错误的命令时,士兵可以拒绝执行吗
1950年11月27日,美国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杜鲁门,亲自批准了对陆军中尉吉尔伯特的军法判决,由总统出面签署对一名中尉连长的定罪文件,在美军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而吉尔伯特的罪名,是他跟手下12名连队士兵拒绝执行战地宪兵的战场命令,用八路军旅长教育李云龙的话就是“战场抗命”。
宪兵少校命令他们立即回到阵地战斗,13个人同时拒绝执行命令,他们认为前线已一败涂地,根本没有回去作战的必要,在军事法庭上他们的辨护词是:“在绝望的战场形势下,如果执行命令就是无谓的送死”。法庭当场判决士兵分获徒刑,连长吉尔伯特中尉处以死刑,这13名官兵不停上诉,其后陆军法官改判吉尔伯特中尉20年监禁,这厮仍然不服,终于惊动了杜鲁门签署了终审军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