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税申报系统怎么增加新单位呢
法律分析:打开个税申报系统,输入已添加的企业代码和密码,进行登录。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进入后,点击添加。输入需要添加的单位的纳税识别号,再重复输入一遍,点击保存。信息下载成功后,即可保存成功,在单位管理界面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息。点击进入,输入该单位的个税申报密码,即可切换单位进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人通过人脸识别,再注册个人身份证号与手机、地址等信息,就能实时查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Ⅱ 如何在一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报两个公司的税
在自然人系统里面,最右上角,有一个单位管理,点击进去,是可以增加单位的,前提是你是两个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才可以操作。
Ⅲ 个人所得税同时申诉2个企业怎么操作
个人所得税系统进行两个企业个税申报的方法是:
1、打开两个企业地税网站,两个公司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个人凭单位的工资扣税凭证,到住所所在地地税局自行补充申报加总后应交个税与实际代扣代缴个税之间的差额。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Ⅳ 如何在一台电脑上报多家个税
只要在报税软件中添加另一家信息,登录时选择对应的公司进行报就行了。如果是网上报,那更简单,直接输入对应的信息,登录后报就行了,报完了退出,再换另一家登录,重复即可。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网上报税:自年度终了之日起的5个月内,登录当地税务机关的报税网站,如实填写企业信息,打印相关报税表格并填写。企业报税所需的材料有,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申报资料。月末终了,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IC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待财务决算做完后,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审核、报税的操作,报完税后,进行申报表的打印,包括主表和附表;季度末,将本季度的申报表主表报送到税务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Ⅳ 个税在两个公司有收入怎么申报,有以下两种方法
1 、 用户有两家公司同时发放工资,依照具体工资申报个税就可以。用户只要是从公司得到了薪水,公司就需要依照具体支出的薪水,为用户申请报税;
2 、个人所得税也是需要进行年度汇缴结算的,在预扣预缴税款 的环节,两家公司可以分别依据派发的薪水申请报税就可以。在年度汇缴结算时,用户可以随意选择一家公司进行报税。
以上就是个税在两个公司有收入怎么申报相关内容。
1 、准备申报:开启个税 APP ,点击主页常用业务 —— 综合所得年度汇缴,或是主页 “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缴;
2 、确认信息:对 界面显示的个人信息、汇缴地、已交税额进行查询和确定;
3 、递交申报:纳税人对有关信息确定没有问题后,点击“递交申报”;
4 、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要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果用户添加了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填写的银行卡信息内容。如需添加,点击添加银行卡就可以了。
本文主要写的是个税在两个公司有收入怎么申报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Ⅵ 个税系统怎么添加第二家企业
个税系统添加第二家企业步骤如下:
1、打开个税申报系统,输入已添加的企业代码和密码,进行登录;
2、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
3、进入后,点击添加;
4、输入需要添加的单位的纳税识别号,再重复输入一遍,点击保存;
5、信息下载成功后,即可保存成功,在单位管理界面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息;
6、点击进入,输入该单位的个税申报密码,即可切换单位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在获得收入、所得后缴纳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