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怎么操作
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参考以下3种方式:
1、企业账号登录,以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办理;有用户管理权限的办税人员(一般是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
2、企业账号登录,以办税人员身份登录办理;无用户管理权限的普通办税人员以“企业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
3、个人证件号码登录办理;个人以“自然人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个人授权管理”-“纳税人授权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授权和解除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② 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进入业务申请界面;第二步:点击【+申请】选择变更项目后输入变更后内容,核实无误后点击左上角“保存”即可。备注:如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相关信息,将会变更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对应信息,申请完成后请及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信息的变更,否则将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