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如何进行个税专项扣除申报
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攻略奉上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此外,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为提升办税体验、减轻办税负担,如以前年度已经填报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可查看并一键确认已填报的信息;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时确认,已填报的专扣信息也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此外,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为提升办税体验、减轻办税负担,如以前年度已经填报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可查看并一键确认已填报的信息;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时确认,已填报的专扣信息也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2年。
⑵ 个人所得税App怎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从2019年起,所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都可以下载手机版APP,核实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完成自己的税务申报义务。
“子女教育”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子女教育信息:包含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
2、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如果没有配偶,可不填写配偶身份信息。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02
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子女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继续教育”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继续教育信息:
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2、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02
步骤:
1、点击【首页】-【继续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4、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大病医疗”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患者信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可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提供患者证件信息。
2、医疗信息:包含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总金额,按照相关就医凭证据实填写。
02
步骤:
1、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住房贷款”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产权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2、贷款合同:请按照贷款合同内容据实填写。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02
步骤: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住房租金”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市一级)。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02
步骤:
1、点击【首页】-【住房租金】;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4、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赡养老人”填报 0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被赡养人信息:包含身份证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
2、共同赡养人信息(选填)。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02
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⑶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报
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1、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2、填写电子信息表填写纸质信息表;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4、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⑷ 202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具体怎么操作
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上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然后可以在手机上进行相应的操作和修改。